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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要提交的檔案: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簽署的宣告,表明我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也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
2.婚姻登記手續。
1.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應當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有永久居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3、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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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能在不同的地方進行,必須在婚姻任何一方的居住地進行!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及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的與對方無配偶、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口書(到民政局當場填寫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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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攜帶雙方戶籍本和身份證原件到一方登記的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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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結婚證不能在其他地方申請。 根據我國的政策法規,結婚要求男女雙方共同向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區或縣級民政局(或鄉鎮人**)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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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雙方不能在不同的地方結婚,必須申請結婚的男女都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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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不得在異地結婚,必須申請結婚的男女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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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戶口的,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
(一)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戶口戶口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申請登記,必須持有以下檔案:
1)中國公民必須持有:自己的戶口簿;由我工作地的縣級人民**或我工作的縣級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出具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結婚物件的證明。
2)外國公民必須持有:自己的護照或身份和國籍證明代替護照(無國籍人除外);公安機關出具的《外國人居住證》; 由我工作地的縣級人民**或我工作的縣級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出具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結婚物件的證明。
3)外國人必須持有: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外國人居住證件,或者外事部門出具的身份證件,或者臨時入境、居留的入境、居留證件; 由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公證人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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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申領結婚證的方法如下:
根據《關於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試點的批復》,未在當地登記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憑一方的居留證件和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到居留證簽發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或選擇在益相昊鎮常住地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結婚證材料。
1、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集體戶籍的夥伴只需攜帶戶口本卡影印件和戶主位址頁,臨時身份證也可用於獲取證明。
2.兩人的三張照片。
要求:近期裸頭合影,大兩寸,紅藍背景色,不婚紗照、合成照、生活照、藝術照等。
3.宣告沒有配偶,雙方不是血親。
到民政局現場收集填報,血緣關係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離婚。 再婚伴侶需要攜帶離婚證,如果暫時沒有離婚證,則以法院判決的離婚判決生效。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尊敬的-省內跨省市申領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式? <>
關於如何在異地申領結婚證的問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內地居民在其他地方登記結婚的,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簽署的與對方無配偶、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的宣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