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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媽買保險不用懂保險; 是給你買的嗎? 你不必同意,呵呵!
其次:保險合同上的簽字不是你母親籤的,可能是保險公司籤的,但你母親沒有反對,保險公司不會檢查每個人的簽名,但保險公司會在保單出具前與你母親核對資訊及相關權益, 當然,你的母親可以在乙個月內後悔,並全額退還保單;
也就是說:兩年後想回來,可以做到,但是退不了那麼多,而且他有保單價值,就是你現在能拿到的錢。
最後:如果你不等錢,最好不要退貨,你已經買了,還有什麼退款? 保險也有保險的好處,退了也拿不回來,呵呵!
個人建議供參考,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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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明白,保險公司顯然是在騙你。 你可以退保,你可以隨時退保,更不用說它不是由你或你的母親簽署的,這意味著保險根本不有效,因為你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欺騙和購買的。 但是如果你已經交了幾年的保險費,也可以算是默許了這種簽字行為,這是有道理的,如果你根本就沒有交保費,就別管他,不交錢,就讓他們走吧,不理他,他們不會為你支付保險費的, 如果他們為你付錢,那麼他們就不是保險公司,那麼你就遇見了菩薩。
但是,保險公司第一年的退保並不划算,他要扣除一定的成本費,保險公司的具體金額相差不大。 一年後,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了,可以隨時退貨。 否則,買賣是違法的。
買不買都看你,要不要退還也看你,保險公司不能強迫你。 你有沒有主動權,你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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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無效合同或被撤銷的災難性合同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部分無效且不影響其他部分有效性的,其他部分繼續有效。
2、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獨立條款的效力。 3、合同無效或者撤銷後,應當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 不能退還或者沒有必要退貨的,按折扣價賠償。 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由此獲得的財產應當返還國家或者返還集體或者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和對方實施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隱瞞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致使另一方當事人實施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騙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但是,強制性規定並不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法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惡意串通他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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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有效?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決於合同的內容以及是否滿足簽訂合同的一些形式要求。 有效合同是指符合合同生效條件,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預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143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2. 有效合同無效的情況。
我國《民法典》規定,基金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
所謂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達到一定目的,串通共同實施民事行為,對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的利益造成損害的違法行為。
(三)以合法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
以合法形式隱瞞非法目的,又稱隱瞞,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行為,或者形式合法但內容違法的行為,隱瞞其真正的非法目的的行為。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合同明顯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目的和內容上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3. 合同最基本的要素是什麼?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位址;
b) 標的物;iii) 數量;
iv) 質量;5)祝賀或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法;
7)違約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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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的效力分為幾種型別: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生效,即當事人表達相同意思,合同成立並同時生效。
二是除當事人約定的延誤車輪被扣留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自法定手續履行之時生效。 第三,合同雖然成立,但只有在當事人約定的生效條件得到滿足或當事人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時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如果合同案文中使用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語,並且雙方同意它們具有相同的效果和模組化,則推定每個案文中使用的詞語和短語具有相同的含義。 各文字用詞不一致的,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信原則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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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同的效力: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的表達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關於報批等義務履行的條款的效力和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變更、轉讓、終止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審批等其他情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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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的原因如下:
合同無效的原因如下:
一方以欺詐手段簽訂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一方以脅迫手段簽訂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隱瞞非法目的; 損害公共利益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合同中無效條款的理解注意事項。
1. 如果對標準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應按照通常的推理進行解釋。 對標準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標準條款提供方的解釋。 標準條款與非標準條款不一致的,應當使用非標準條款。
2、《合同法》規定,訂立有標準條款的合同,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並合理地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 並按照對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解釋。
提供標準條款的當事人違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關於告知、解釋義務的規定,致使對方當事人不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對方申請撤銷標準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通過上面的詳細介紹,我們知道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很多,比如合同無效,條款也無效,但只有條款無效,並不代表合同無效。 如果合同法的規定無效,則合同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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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的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5條規定,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撤銷或者被裁定不生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 不能退還或者沒有必要退貨的,按折扣價賠償。 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各方當事人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8條規定,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定擔保權益。 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的從屬合同。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各自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從發生原因來看,合同無效是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生效條件,不應建立合同關係; 合同的終止是指已經有效成立的合同的消滅。 2、無效合同,特別是故意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的合同,理所當然地應予以無效,即使當事人不主張無效,有關國家機關也應主動介入; 但是,合同自由原則主要適用於合同的解除,即使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如果當事人不行使解除權,國家也不必干預。 3.無效合同的確認權屬於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無效是國家行為; 合同的終止通常由雙方自己決定。 >>>More
這三個問題如下:1、在土地承包權問題上,承包人戶籍沒有區別,只要發包人願意,任何人都可以承包土地,只要合同上列明姓名,就屬於承包人之一,享有經營權和受益權。 如果合同中沒有配額,那麼他與其他承包商有相同的份額,如果離婚,他將不得不給他他的份額。 >>>More
你好。 1、購買合同無效。 如果開發商的銷售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未經預售許可證而出售房屋,則購買合同無效,買方無權搬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