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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你和雇主有勞動關係,一年前離職的時候,他們不會發給你工資,因為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不屬於任何違反勞動關係的,如果不是過分,就看你原來的公司對你來說是不是太過分了, 如果過分,你做的也不過分,如果不是,當然你的離開是過分的,畢竟你在公司待了這麼久,這些流程你不可能不清楚。
你沒有做得太過分,你認為你必須承擔一些事情嗎?
讓我們看看貴公司未來會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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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適當的,它不過分,它不違反勞動法,它不會被扣除你的工資。 理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關係成立,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您的公司首先違反了法律,您可以要求終止僱傭合同,而無需提前 1 個月通知。 不僅如此,根據第82條的規定,你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你也可以要求無限期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是新人,公司也無權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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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公司給你支付了“三金”,公司就應該向社保部門提供勞動合同,但你手裡可能沒有。 如您未按照勞動法規定在30天內書面通知公司,屬於違約行為,即使您提前30天通知,違反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也應予以賠償。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因勞動者自身原因遭受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者自身原因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合同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自己的工資中扣除。
除了。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如果扣除後剩餘的工資。
如果分數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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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您沒有簽訂僱傭合同,但您已經建立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 您已經工作了三年,已經是正式員工,不適合您這樣做,您必須提前 30 天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 但是,用人單位無權扣除你的工資,他這樣做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如果您自己辭職,則沒有補償。 但是,由於用人單位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想向用人單位索要賠償,可以申請仲裁,公司已經用了你3年,但至今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這個補償和你的辭職是兩回事,你要注意。
自我辭職是無償的,指的是經濟補償。 這是未能簽署合同的賠償。
因此,您可以在提交辭職報告之日起 30 天後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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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提到的情況,雖然你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有的單位已經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建立了勞動關係。 但是,無論您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都不能以此為由扣除您的工資。 由於《勞動合同法》並未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應支付違約金,如果公司因此扣除了您的工資,您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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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需要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單位。 你的雇主無權扣除你的工資。 如果工資被扣留,可以向勞動監察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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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讓你輸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那就去仲裁試試吧。 雖然該單位沒有簽訂合同,但法律上沒有規定擅自離開公司。
你說的提交你的辭職報告,就等於不說了。 您的雇主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您拒絕簽署僱傭合同的證據。 所以,你的想法太簡單了,樓上的很多謬論都是沒有經驗的。
如果您請假一周,並且您沒有任何雇主批准的證據,您將被視為未經許可離職。 連續缺勤15天的,視為自願辭職。 直到您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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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簽訂合同,但已經構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要求用人單位建立職工名冊以備日後參考,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爭議時舉證困難,難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問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拒絕簽字的,最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已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根據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的一項基本要求。 在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時,可以提出充分的證據。 沒有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後果是月薪是工資的兩倍,甚至直接被視為雙方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雇主應首先以月薪的兩倍來彌補您。 無論第二款還是第四款,雇主都存在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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鵝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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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過分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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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多。!! 讓我們看看公司是否對你好!! 讓我們看看你是否願意這樣做! 瞧瞧他不德行! 如果沒有,也沒關係! 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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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堅持公司沒有簽訂合同,他不會扣除你的工資。 讓我們去找他並理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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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有和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怎麼能給你投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否則屬於違法行為,無需提前30天通知,且您的情況與情況相符,其實您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仍然存在。
公司未批准不影響辭職。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取回您的雙薪、社會保險差額、經濟補償、防暑降溫費用等。
鑑於您的情況複雜,您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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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您只是想辭職,可以提前30天採取書面通知,法定期限屆滿後,即使公司不批准您的辭職,也可以在提前通知期滿後離職,因公司不批准而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為什麼把合法的方式不用,要用非法辭職?如果您以這種方式辭職,一旦公司嚴重要求您賠償因您非法辭職而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法院將予以支援。
2、“請假回家探親一周,一周後,我直接以書面形式離開了公司,沒有經過批准就沒有去,我這樣做合適嗎?” 有沒有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 ”:
1)不是合適與否的問題,而是違法辭職,《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即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都可以在書面通知30天後離職(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
2)如果休完探親假不想去,但只提前書面通知不去,手續不妥,最好在探親假期滿後及時去上班,再書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或者現在提前30天離開。
如果回籍假後不能直接去,有曠工嫌疑,可以被解雇,也可能要賠償損失。
3.“公司會扣工資嗎? ”:
1)工資會不會被扣除,只有公司領導知道。
2)如果扣減工資是非法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扣除工資。
4.“因為公司領導年限要換新人,不會等他們開業再維護自己的利益,而我辭職,希望能幫我想個辦法,是不是我做得太過分了?” ”:
1)這與過分無關,而是與自身利益會損失有關:合法辭職,可以達到自己離職的目的,但如果公司沒有不繳納社保、拖欠工資等違法情形,辭職就不能要求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如果新領導解雇你,給予你遣散費(3年工資3個月),如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雇你,遣散費加倍,即6個月工資; 如果公司在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情況下解雇你,並應給予你乙個月的代通知金;
但是,如果您非法辭職:上述不予賠償,您可能還需要賠償公司因您非法辭職而造成的損失。
3.另外,我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
1) 2008 年 2 月 1 日之後的 11 個月內,您可以申請雙倍月薪。
2)如您在2008年1月1日未簽訂合同超過一年的,將視為該單位已與您簽訂無限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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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有責任。 從公司的角度來看,應該和你簽訂合同,從你的角度來看,與公司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未按照勞動法規定辭職的,您辭職不對,公司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您。
建議你要麼去,要麼留在公司,以協商最好的。 因為鈴鐺也必須繫在鈴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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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如果你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不得不支付你雙倍的工資。
第。 其次,如果公司解雇你,你需要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終止合同的補償(你不會離開公司)。
第。 3、在你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只要你遵守法律,公司無權扣除你的工資。
第。 第四,未經批准離開在道德上是不合適的。
第。 第五,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公司需要做兩件事來留住人,要麼是高薪留住人,要麼是感情留住人,如果兩者兼而有之,那你就沒有什麼可後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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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責任,並且您與公司有合同關係。 公司法和勞動法中都有某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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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被解雇,則在此情況下不予遣散。
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予以辭退,但不能隨便開除。
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你去當地的勞動部門諮詢,如果是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雇主解雇了你的朋友,在這種情況下,你需要支付遣散費,根據勞動合同法,遣散費是按照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給員工的, 並按每整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員工。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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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要求賠償,因為這是勞務提供者自身原因所致,用人單位沒有違約,所以不能要求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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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打架?
如果終止勞動關係,一般沒有賠償!
而且補償一般與勞動合同到期時間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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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有補償,具體取決於單位的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是如何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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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沒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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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是違法的,如果用人單位制度明確規定打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會說你朋友的解雇是符合規定的,你不能以此為由要求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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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未規定工資的,適用集體合同,沒有集體合同的,實行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在雇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職工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標準和勞動條件不明確,發生糾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您好:您和公司之間已經有僱傭關係,現在沒有實習期的規定,即使試用期是僱傭關係。 在此期間,您需要繳納社會保險,並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工資,同時不低於同職位工資的80%。 >>>More
勞動法規定,公司應當在勞動者受僱乙個月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乙個月後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從第二個月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
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需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如果工資由各種專案組成,則工資總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