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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學法,所以我認為有兩種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
1.你舅舅的兒媳婦已經離家出走了6年了,如果你在這6年裡沒有收到她的訊息,或者你能證明你沒有收到她的訊息嗎(你明白我的意思。 實際上,你知道她,但你可以說不),然後去法院申請宣布她的死亡。
這將允許您的家人提取這筆錢。
2.既然你舅舅的兒媳婦已經離家出走了6年,也就是說,她已經和你舅舅分居了6年,也算是夫妻關係破裂了,你可以申請離婚,但問題是你舅舅已經去世了,離婚是不能**的行為。 所以有點麻煩,可以去諮詢一下家人在死亡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由家人申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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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諮詢了當地的律師,我對繼承不太了解,但我記得在簽發死亡證明後,我必須帶著相關手續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另外,去銀行檢查需要什麼程式。 如果是父母的遺產,請保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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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繼承法,遺產由第一繼承人的父母、妻子和子女繼承,其他人無權繼承。 妻子婚後不久就離家出走,因此遺產可以看作是丈夫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父親可以憑死亡證明、雙方身份證、存款證明直接到銀行辦理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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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你舅舅的8萬元是你姑姑和你爺爺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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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繼承法,第一繼承人的順序是妻子、孩子和父母。 所有繼承人必須到公證處簽署繼承協議並進行公證,然後銀行才能用公證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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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一)四年內下落不明的;
2)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已過去兩年,事故下落不明。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下落不明的期限。
所以你可以申請宣告你舅舅的兒媳婦死亡,這樣兩個人的婚姻就會解除,財產就歸你舅舅的了。 既然你叔叔已經去世了,這筆錢就應該成為遺產了。 繼承人可以憑相關手續到銀行提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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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起訴,但法院會先進行調解。 你的問題不在於法律,而在於溝通,不要太衝動。 可以考慮一些電視台開辦的調解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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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需要為這些事情離婚嗎? 咱們先和我爸商量一下,能不能自己帶回來。 特別是晚上帶上自己的。 孩子自然會跟著你。
2.如果談判無法進行,而孩子的父親堅持,那麼在提出離婚後,應該考慮孩子未來的成長。
3.在離婚的情況下,你肯定能夠爭取監護權,因為孩子不到一歲,通常和母親在一起。 除非你有壞習慣或被證明不適合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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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原則上,2歲以下的母乳餵養兒童應該跟隨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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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樣的家庭,你家裡的人都在做什麼? 這不是法律可以解決的問題,但祖母是專家。
但是,如果你不被允許母乳餵養你的孩子,你有什麼傳染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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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辦理辭職是違法的。 辭職是給單位的“通知”,到時候可以離開公司。
辭職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非法就業。
如果單位有非法用工,隨時通知單位辭職。
用人單位在辭職時未辦理離職手續或者扣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報告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中國法律,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應分別或共同或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這意味著法律強調協議的性質和分割時的談判決定,因此,如果一方轉讓或隱瞞了部分財產,除非有相關證據,否則責任人很難將這部分財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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