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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屬開路施工,施工方負責未在上橋設定封路警示標誌。
如果是路邊施工,還應安裝警示標誌,並清理道路。
請律師出面與對方談判,收集證據,基本庭外和解,拿到你的賠償金,具體金額要計算,國家有相應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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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請求。 因為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附近製作含有危險因素的警示標誌,表明該路段正在施工,可能存在危險,否則應當承擔責任。
索賠需要計算,您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營養費用、誤工費用等費用應綜合計算,以獲得請求的具體金額。
我認為如果你花錢買這 4w 美元,絕對值得提起訴訟。 當然,你可以先去建築公司談判,如果他們願意賠償你,那麼就沒有必要提起訴訟,但是如果他們拒絕賠償你或你認為賠償金額不合適,那麼你可以起訴。
補充問題:訴訟過程自然比較麻煩,但你可以授權律師處理,你不需要三天去兩次,只要提供律師的相關資訊即可。 您不必擔心訴訟費用,因為如果您勝訴,律師費將由另一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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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說,工時應該算作工傷,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公司承擔,但公司並不承擔全部責任,畢竟是自己的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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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工作時間內,公司對因工原因造成的傷害和死亡負責,即使是自殺,更不用說其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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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警示標誌,公司應承擔一切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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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裡,下班後不能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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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乙個小時還是屬於的,因為可能是公司壓力大、工作量大、太累等等,而相關人員不能說是可以的,就說太累了,幹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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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公司! 有五險一金嗎? 玩的時候別說疼! 沒有人會負責,朋友也不對自己在公司食堂的傷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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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故發生在正常回家的途中(沒有轉向另乙個地方,唯一的回家路),工廠應將其視為工傷。 如果工廠不想被追究責任,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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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不是勞動者故意的,也不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傷害,那麼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傷害仍然是工傷。 本案中,員工放棄了汽車,不是第三方造成的,也不是員工的疏忽造成的,所以專案有責任,詳見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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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一些法律知識有關,你應該趕緊找律師諮詢,別人給你的想法未必能幫不上你! 或者諮詢律師,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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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過錯的除外:
1)道路、橋梁、隧道等人工構築物因維護管理缺陷而對人造成損害的;
2)堆放物品滾動或滑落,或堆放物品倒塌,造成損壞;
3)樹木倒塌或折斷,或果實掉落並造成損壞。
前款第(一)項因設計、施工缺陷造成損害的,業主、管理人、設計人、施工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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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不講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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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解釋,如果您在下班時不小心摔倒並受傷,那麼這不是交通事故,因此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可以選擇通過醫療保險,報銷一定比例的住院費用,主要以當地標準為主; 如有其他員工互助就醫,費用結算後,按一定比例向各科室醫保中心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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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最終認定為工傷,可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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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工傷可以報銷。
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的關係主要是購房合同,如果開發商沒有全部出售房屋,那麼開發商也是業主,承擔與普通業主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通常有兩種關係:從屬關係和合同關係。
法律分析:如果購買合同是由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自願簽訂的,並且該合同不違反法律和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的強制性規定,則該購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More
買房的時候選擇開發商是很重要的,因為不同的開發商設計不同的房子,建的房子質量也不同,開發商也不同,背後的資金實力也不同,所以建的房子肯定是不一樣的。 選擇實力雄厚的開發商會更有保障,而且知名度越高的開發商一般都有更好的售後服務,因為大規模開發更注重口碑和美譽度。 知名開發商通常得到的地塊位置也比較好,所以建成的房子質量和社群環境都很好,公升級的空間比較大,而且大公司的設計師經驗比較豐富,設計的房型也是最適合現在的人。 >>>More
如今,開發商飛遍全球,在買房時,要了解開發商的證據、口碑,甚至要對房產進行實地考察,才能選擇開發商。在選擇開發商時,一定要根據綜合資料進行選擇,盡量選擇口碑好的開發商,選擇規模小的開發商,否則可能只是“未完工的建築”。 >>>More
沒有訴訟,開發商有權拒絕計程車車位。
如果小區內的臨時車位是租給業主的,如果屬於所有業主,只能收取管理費,不能收取車位費,不能出租。 因為停車的順序是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所以所謂的停車管理費應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應單獨收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