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認為它有法律效力,但我不必償還 37,000 美元。 你事先和甲有約定,你是在幫他,故意把1萬的借據改成3.7萬,但出於乙對甲的不信任,乙要求把債主的名字從A改成B,這是一種債務互換關係。 但是,你要證明你和甲之間的協議,證明你只欠甲10000,寫給乙的借條是在甲的欺騙下寫的。
我覺得你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畢竟你幫A騙了B。 我不是法律專業的,所以我說的只能作為參考。 不久前被朋友騙了,所以不能相信人,最後自己都會受苦! 願你安好。
-
借據無效。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乙個程式問題,但實質上,你沒有這樣的貸款責任,這樣的借條應該無效,即使它最初是有效的,在法庭上對事實進行調查後,法官會將其恢復為無效。
-
你已經提供了對你不利的證據,以及如何解決,你可以考慮報警。
-
有效,麻煩,有證據證明證人能證明你付給他27000嗎? 匯款單應該保留,10000的借據在第一次通話時還在嗎? 當然,這些都不是主要證據。
因為你沒有強有力的證人證據,所以你只能在邏輯上有乙個非常合理的解釋,即使那樣你也不能確定打贏官司。
-
完全有效,趕緊催促。
-
法律分析:有效的借據可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債權人有權根據借據向債務人主張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貸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貸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貸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損益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訂立貸款合同時,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貸款有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資訊。
-
當人們借錢或欠錢時,他們往往會寫一張借條來證明兩個人之間存在貸款關係。 雖然人們經常使用借條,但不知道借條是否受法律保護,那麼借條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網友諮詢:有人借了我2萬元,想給我寫借條,怎麼寫借條才合法?
上海億恆律師事務所傅文波律師回答:
應製作借據。
借據和借據是生活和工作中常見的檔案,雖然這兩類檔案之間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們的法律含義卻大相徑庭。
借據是債務人向債權人發出的表明其仍有欠款或一定數額的憑證,一般用於證明債債債務人關係;
借據是貸款人向借款人或借款人出具的表明借出某物或金錢的證明,通常用於證明借款或借款關係。
借條和借條的區別:
很多人總是不嘲笑什麼時候做借條,什麼時候做借條,但兩者之間不難區分。 借據和借據至少在兩個方面有所不同:
首先,借據背後一般有資金或實物流動,但沒有借據。 在借據時,貸款人“剛剛”、“正在”或“即將”將貨物或金錢交付給借款人,借據用於確認這種“流動”的事實; 借據一般是與財產所有權和占有的結算或證明的相反狀態,即所有權人的物品由占有人占有和使用,而這種狀態在借據發生時就已經存在,借據的目的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次,借據一般是有借款期限和利息的,借據的借款期限和利息的計算起點一般是借貸日期,雖然借據也可以約定還款期限和未在期限內償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借據簽發後的某個時間點。
傅文波律師補充道:
如果借據比較詳細,由當事人以正常的智力和理智簽署,則法律效力相當於貸款合同。 具有法律約束力。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第五十六條 無效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部分無效且不影響其他部分有效性的,其他部分繼續有效。
只要是雙方簽字(最好是借款人簽字),內容不違法(如高利貸),就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基本內容要清楚。
-
只要你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要求你償還貸款。
-
法律分析:具有法律利益的借條內容: 1、借款人與出借人的法定全名應明確約定,貸款金額應明確,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貸款期限應明確約定,包括貸款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以及明確的貸款期限, 具體還款年月、日應當明確約定,貸款利息應當明確約定,年利率或月利率應當明確,應付貸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應當約定。貸款本息的還款日期、日期、時間及還款方式應有明確約定,並由借款人本人簽名、按手印或筆跡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貸合同應當採用數卷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貸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貸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訂立貸款合同時,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貸款有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資訊。
-
借據的法定訴訟期限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人受到損害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一債務的,訴訟時效自履行期最後一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權利保護請求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時效期限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得給予飢餓者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保護範圍。
第18條和第19條.
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一債務的,時效期限從最後一次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1. 你的問題有兩個概念問題。 首先,法律利益的陳述不正確。 應該說,別人之所以憑這張收據向你索要錢財,是因為他們認為你和他之間基於這張收據存在債務關係。 >>>More
現在比較被動了,但還是有辦法的:
首先,正式催款。 這種方法可以更有策略性,比如借給他的錢可以說是向家裡借來的,現在家裡需要,馬上就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