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與保密協議相衝突

發布 職場 2024-07-09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試用期與保密協議有衝突的,可按照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協商處理。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可以提前進行勞動仲裁。

    當事人在處理爭議時,應明確自己的合法權益:

    1.試用期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2.簽訂的保密協議是否規定了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智財權有關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對用人單位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區、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生產、銷售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有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或者自己創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間, 不得超過兩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另有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因為試用期本身就是員工與公司相互適應的過程。 試用期內,離職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工資可在離職交接手續完成的同時結算。 最遲不應超過公司正常支付工資的時間!

    您簽署的“提前六個月申請”的保密協議無效。 即使正式員工想離職,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公司也足夠了。 此外,你正在試用期!

    請記住,如果您有規定,要求您支付違約金是不合法的! 如果協議中僅約定了因你辭職影響公司而支付違約金的義務,而沒有約定用人單位應向你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則權利義務不對等,也是無效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您好,試用期內,您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辭職,保密協議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應視為無效。 如果公司拒絕辦理辭職相關手續,可以提出申訴或申請仲裁。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辭職必須提前六個月提交——如果不符合法律,則本協議無效。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二條 勞動者不得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差異而受到歧視。

    第13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 過去,在雇用員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女性的工作型別或職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雇用女性,不得提高對女性的招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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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的。 罪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成立試用期,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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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7-09

試用期是指勞動關係仍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評估勞動者是否合格,勞動者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符合其自身要求的時期。 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並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勞動者的工資,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以及員工調動的手續 >>>More

8個回答2024-07-09

2-3個工作日。

完成辭職手續後,即可離職,約2-3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只需提前三天提交辭職申請即可辦理辭職手續。 >>>More

7個回答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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