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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得到報酬。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規定,只要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就有權獲得勞動報酬,具體勞動報酬數額按實際工作天數或者勞動量計算。
用人單位扣減工資屬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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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故意扣工資,我建議你收集證據,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你一定會得到乙個合理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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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各級單位解雇,你也可以拿到工資。
因為我國勞動法規定,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員工工資。 如果他們扣除了您的工資,您可以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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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解雇,你應該結清你的工資,如果你不給或扣除,你可以向勞動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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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對方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可以獲得因開除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工資和獎金,如果有故意扣減的,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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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故意扣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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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故意解雇,那麼他應該支付你的月薪,但如果你從他們那裡扣除你的工資,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尋求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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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老闆解雇了,應該發工資,如果工資沒有發,你可以去勞動局起訴他們,也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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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個體經營者一起工作也是有保障的,他們不會故意扣你的工資,其實你的工作也是受勞動法保護的,只要他們給你乙個不正確的工資結算,你就可以起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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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作為個人被解雇,如果你沒有得到報酬,那麼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與你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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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解雇了,當然可以拿到你的工資,因為如果別人長期解雇你,那麼你就會補上幾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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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老闆了,一般都會解決,可以向**或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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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我還能拿到工資嗎? 如果他們故意扣留工資怎麼辦? 好吧,我認為,作為老闆,他不應該那樣做,如果是個人的,如果你辭職,他應該把他所有的薪水都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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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如果你被個人解雇可以得到報酬嗎? 如果他們故意扣留工資怎麼辦? 如果他解雇了他,他不會扣你的工資,只要按照正常程式,嗯,一分都不會扣,你想扣多少就扣多少,反正正常,安乙個月多少錢?
那麼,那些想扣社保、扣水電費等的人,扣後就是你應得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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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稅務部門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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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個體經營者來說,一般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很難維權,所以這個時候,你們之間只能進行有效的談判,努力為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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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個體經營者、公司,還是正式單位,如果解雇員工,必須先結算員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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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這個人乙個解雇,如果他欠你的工資,你可以而且會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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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物件解雇,也可以拿到工資,可以依法要求自己的工資,如果有工資扣除,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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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辭職,他們可以要求賠償,如果他們的工資被扣除,他們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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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解雇了,那麼你可以得到你應得的工資,如果他們故意扣你的工資,只要你有證據,那麼你就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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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被自僱人士解雇也可以拿到工資,這符合勞動法的要求,如果他們故意扣工資,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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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性爭論。
如果衝突只是公司和你之間,並且你認為可以通過談判解決,你應該在理性的基礎上進行爭論。
1、明確工資計算和支付的依據,使工資扣除情況清晰顯示。
2、詢問扣減工資的原因。
3.你應該清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工資不能被扣除或罰款。 工資一般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固定工資,根據出勤天數計算支付,不能扣除,即使你做錯了什麼,另一部分是獎金部分,可以根據個人的工作表現來決定多給多少。
如果雙方約定了固定工資,即使做錯了什麼,也不能扣除工資,因為員工或提前辭職而不扣除工資也沒有法律依據。
2. 投訴和舉報。
員工可以選擇以下方式向當地企業投訴被扣減工資:
1.通過12333投訴抗擊勞保熱,此**全國團結,投訴時需要實名投訴,且必須提供身份證。
編號、名稱。 您可以多打幾次電話進行投訴。
2、向當地勞動站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這些機構專門處理勞動爭議,會上門調查處理扣工資問題。
3.勞動仲裁。
如果公司能夠說明不是扣減工資,而是因雙方約定的考勤和獎金而減薪,上述機構將不予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認為公司確實扣除了費用,您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不用想太多,勞動者需要提交勞動仲裁的材料也很簡單。
1.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企業基本資訊(工商登記印刷)。
3.勞動合同。
4、填寫勞動仲裁申請表,說明你認為工資被扣的原因。 你只需要解釋一下,如果你不需要提供證據,工資是否被扣除,應該由單位證明。
法律依據是《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和加班費:
或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逾期未支付差額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2)向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人支付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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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雇主口頭說要解雇你,你應該在沒有收到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公章)的情況下準時上班,或者要求雇主給你書面通知。 如果你因為雇主說你明天不能上班而不來,那麼雇主就會說沒有人說過你不准上班,而且你已經曠工幾天了,你會被當作自願辭職。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解雇、解雇的情形有三種:一是勞動者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依照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還應當向勞動者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第三,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關於遣散費計算範圍的詳細內容,請參閱《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一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內容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用人單位要求你交接的書面通知和交接清單,這是你在權益受到侵犯時依法辦理交接的重要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向某人發出交接通知,可以認為交接是沒有必要的。 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終止時支付工資的詳細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詳細規定詳述遣散費的支付時間。
對不按時支付的,包括扣減、拖欠工資、加班費,可以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一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索賠,而後者只有在勞動部門責令後仍未支付的情況下才能索賠。
“我的空間”有上述法律規定,您可以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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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不行就去勞動仲裁,或者去法院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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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合同法施行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但無需支付額外的經濟補償。
2、由於賠償是以經濟補償為基礎的,經濟補償應按上述經濟補償的計算方法計算,再乘以2計算補償。
3、因勞動合同未訂立乙個月以上,給勞動者支付工資兩倍的,額外加倍工資不計入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的計算基數。
4、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檔案移交延誤,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失業保險金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確定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金額; 勞動者因檔案遺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賠償金額可以按照3萬元-5萬元的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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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員工必須保護自己的權利,與違法行為作鬥爭。 第一種是找工會組織或選出職工代表,找公司理論,說明勞工權利受法律保護,要求公司撤回不當行為,並保留下一步採取措施的權利。 其次,收集相關人力物證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運用行政手段保護勞動者權益。
三是去法院起訴,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同時讓違法單位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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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違反勞動法,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也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遵守勞動法,足額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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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這家公司,要是不交五險一金,那就更好了。
舉報給這家公司造成了更大的傷害,這種事情是違反勞動法的,只要你舉報,就會有**人員受理。
因此,如果遇到這種問題,可以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
只需使用地圖即可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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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您好,在這種情況下,員工需要收集相關證據,越詳細越好。
然後去勞動仲裁申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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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強行解雇員工並扣除工資,那麼你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勞動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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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全體員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部門報告,同時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法律援助,律師共同處理,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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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強行解雇員工並扣除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審判,如果無法解決的,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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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報告,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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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違反勞動法,強行解雇員工,無故扣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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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描述,你應該拿起法律**,去勞動仲裁起訴他,帶上公司的合同、個人身份證、相關檔案,提出申訴,勞動仲裁會給出正確的答案,希望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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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打算另闢蹊徑,公司要強行解雇員工,想留也留不住。其次,只要有勞動法強制解雇的證據和無故剋扣工人工資的證據,那麼你就會拿起法律,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和經濟補償。
申請購買安全住房,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一)夫妻雙方均有本特行政區戶籍,或者配偶一方在本特別行政區有戶籍,實際居住在本特別行政區; 2.在本特別行政區有戶籍的單身勞動者,應當與在本特別行政區有戶籍的人和有贍養關係的人組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