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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乙個人死了,他不必支付保釋金。 而作為被保險人,你也可以獲得相應的保險金。
在這種情況下,死者無權領取保險金,只有被保險人田向環才有資格獲得保險金。
遺囑的效力高於法定繼承的效力,因此死者的繼承人無權獲得保險費,他們應該被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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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行。
若投保人不幸身故,被保險人可憑相關資料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並可以繼承的形式將保單持有人變更為自己。 如果爺爺奶奶已經去世,需要到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證明他們已經去世,宣告寫給保險公司處理,將投保人姓名改為母親姓名,然後辦理退保。
如果您不想退保,您也可以申請更換保單持有人以繼續支付保費。
一般來說,不可以,因為投保人死亡不是完全退保的理由。 如果保險合同在猶豫期內仍退保,可以全額退保,但如果過了猶豫期,退保只能以現金退還,不能全額退保,投保人死亡不能作為全額退保的依據。
但是,如果我們購買了帶有免責條款的橡膠保險,如果投保人意外死亡或完全殘疾,則無需支付保費,但保險合同將繼續有效。 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被保險人必須意外死亡或完全殘疾才能獲得豁免。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保險事故未發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保險事故發生,要求保險人賠償或者支付保險金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支付保險金的責任; 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保險費不予退還。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等手段,編造虛假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或者賠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有前三款規定行為,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費用的,應當予以退還或者賠償。
第五十八條 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被保險人可以自保險人賠償之日起30日內解除合同;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終止的,保險人應當將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至合同終止之日止的應收部分,扣除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終止之日止的應收部分,向投保人退還未按照合同約定遭受任何損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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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保人身故後,受保人可否退保。
1. 投保人可於投保人身故時退保。 投保人可聯絡運營方申請變更投保人,投保人變更後可向保險公司申請退保,並會提供投保人的身份證明檔案、保險合同取消申請報告和儲蓄卡等材料。
2.喪葬法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投保人在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應一次性繳納滑溜狀態的全部保險費; 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出具保險單和保險標誌。 保險單和保險標誌應載明保險單號、車牌號、保險期限、保險公司名稱和位址以及索賠編號。 被保險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打上保險標誌。
保險標誌的風格在全國範圍內統一。 保險單和保險標誌應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監管。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或者使用偽造、塗改的保險單、保險標誌。
2. 如果我過了冷靜期,我還能全數退保嗎?
1、第一人為簽字人;
2、仿製銷售過程中有錢財或送禮;
3、在銷售過程中誇大產品效益和主張;
4. ** 引誘或誤導銷售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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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死亡,繼承人無權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對誠信的要求比一般的民事活動更嚴格,它要求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在保險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終止的各個階段都具有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忠誠守信,相互配合,以最大的誠信履行義務, 不得濫用權利、逃避法律或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有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故意或過失。未經授權,不得更改或終止合同。由於保險合同的特殊性,對合同的解釋應主要遵循字面解釋方法,即對保險合同內容的解釋應忠實於文字的字面意思,既不能擴大也不能縮小。
法律依據:《保險法》第十一條 保險合同的訂立應當以協商一致方式,按照公平原則確定。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投保外,保險合同是自願訂立的。
第十二條 人壽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應當對被保險人享有保險權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物具有可保利益。 人壽保險是以乙個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護並有權要求賠償保險金的人。 保險人可以是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物上法律認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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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合法繼承中,繼承人在繼承前死亡的,適用代位求償權; 在遺囑繼承中,繼承人在繼承之前死亡,適用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曉本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應當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通常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獲得的遺產份額。
第一百一十一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不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除遺囑另有約定外,應當轉移給繼承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的有關部分,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在立遺囑人之前死亡或者終止的;
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
5)未經遺囑處分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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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繼承人去世後,可以重新指定受益人。
保險受益人又稱“保險金接受人”,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當被保險人發生意外事故或約定的保險期限屆滿時,有權根據保險合同根據孝道要求領取保險金的人。 受益人分為兩類:“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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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投保人是繳付保費的人,被保險人是享受保險保障的人,投保人可以自己投保。
如果被保險人不是人,投保人身故後需要有人繼續支付保費(如果不支付,合同將被暫停,保險將失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未發生保險事故,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已發生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支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終止共同協議,不承擔賠償或支付保險金的責任; 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保險費不予退還。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等手段,編造虛假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或者賠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有前三款規定的行為,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費用的,應當予以退還或者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享有保險權益:(一)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三)除前款規定外,與被保險人有扶養、扶養、扶養關係的其他家庭成員、近親屬。 >>>More
首先,看您購買的保單是否具有保單豁免功能,即在投保人死亡的情況下,無需支付保單保費,保單繼續有效。 如果有,則無需退保,保費將由保險公司支付。 如果沒有,你可以做你最初的想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