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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享有保險權益:(一)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三)除前款規定外,與被保險人有扶養、扶養、扶養關係的其他家庭成員、近親屬。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享有保險利益。 從文字上看,上述法律條文可以有兩種解釋。 一種理解是,保險法採用利害關係與同意相結合的方式,利益主義原則適用於屬於第一款所列關係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 同意原則適用於第一款所列主體以外的主體,即無論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關係,只要被保險人同意,即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享有保險利益。
另一種理解是,第二款中被保險人的同意是以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存在重大利益關係為依據的,即只有當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存在利益關係並經被保險人同意時,才能認定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利益關係除第一段列舉的關係外,還包括因債權債務、合夥關係、勞動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而產生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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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和被保險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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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和被保險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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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必須有保險利益。 投保人是支付保費並承擔保險費義務的人。 被保險人是享受保障利益並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人。
被保險人可以是他自己、子女、父母和其他有保險利益的人。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可以是子女、父母、配偶、雇主和雇員等之間的關係,兩者必須有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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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繳納保險費的人; 被保險人是指在被保險事故發生或保險期限屆滿時,有權向保險人主張損失賠償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領取保險利益的人。
簡單來說,投保人是出錢的人,而被保險人是受保險合同保護的人,這是兩者的主要區別。
但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乙個人,一般人在投保時,既是按照保險合同規定需要繳納保險費的投保人,也是受保險合同保護的被保險人,在投保事故發生或保險期限屆滿時,可以向保險人索賠。
擴充套件資訊:注意事項
1、確定保險人的法定身份,避免上當受騙。 當有人敲門拜訪或推銷保險時,您有權要求他們出示印有保險公司標誌的相關證明或保險人的證明。
2、熟悉保險責任,不要盲目投保。 目前,保險市場上的保險種類無窮無盡,對於普通人來說,面對各種保險品種就像在迷霧中見花,甚至有些人即使看了好幾遍保險條款也不知道該理解什麼。 因此,在投保前,一定要請業務員仔細詳細地講解保險條款的特點和保險責任,充分了解保險條款中列明的保險責任,尤其是免責條款。
各類保險標的、保險責任和保障的等級不同,各類保險的保額限額、保險費水平、福利等級也不同。 因此,當你想投保時,重要的是要找出並選擇你認為最適合你的保險型別來投保,以免投保後感覺不好"適合",然後找業務員處理退保,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困擾。
同時,您也應該清楚了解您購買的保險型別的除外責任,以及事故發生後如何索賠,以避免一些低素質的營銷人員迴避對投保人有利的重要和瑣碎的保險責任條款,而淡化或乾脆不提及投保人需要注意的相關特殊協議。 如果發生不可預見的事件,索賠可能與最初申請時的最初設想不同,或者除外責任可能被拒絕,從而導致誤解甚至不必要的保險糾紛。
3、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以免吃到苦果。 保險合同應當以雙方的誠信為依據,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應如實填寫保險單的有關事項,並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查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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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被保險人和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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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係包括:
1.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乙個人;
2.投手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係可以是配偶、子女或父母;
3.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可以是前款所述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員或近親屬,但其贍養關係、贍養關係或贍養關係除外。
關係; 4.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有僱傭關係。
雇主和雇員。
簡單地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必須有保險利益。
如果沒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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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親愛的! 投保人是支付保費的人,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所涵蓋的人。 他們的關係可以是個人的、配偶的、孩子的、父母的; 其他有贍養關係、贍養關係的近親屬依法發展了債權債務、合夥關係、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等利益關係的親屬或近親屬。
目前,保險公司通常只承保第一或第二關係,第三、第四關係需要根據保險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被保險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規定有義務繳納保險費的人。 被保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修改後的《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並可以查詢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未履行如實披露義務,或者因過失原因未履行如實披露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成為被保險人的條件是:
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物具有保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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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被保險人和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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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規定有義務繳納保險費的人。 投保人對投保標的物具有可保利益,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被保險人是指受保險合同保護並有權要求賠償保險金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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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持有人:保費支付人和保單持有人。
被保險人:保護的標的物。
受益人:一般指受保人身故賠償的領取人。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必須有保險利益。
受益人是由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指定的人。 投保人指定由被保險人簽字的收款人。 姬法灌溉殺寂鬼酞酞漢德卡的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它也可以是多個人。 沒有限制。 當然,朋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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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謂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繳納保險費的人。
2、被保險人是指接受保險合同保護的人,在保險合同承保的事故發生後,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損失賠償,並按照合同約定獲得保險賠償。
3、簡單來說,投保人是繳納保險費的人,被保險人是享受保險保障的人。 根據保險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乙個人,也可以不是同乙個人,一般來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乙個人的直系親屬,可以是夫妻、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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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是經濟補償的一種形式,是保險公司在發生不可預測的事故時向受害者支付的經濟補償。 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是支付保費的一方,被保險人是享受保費的一方。 下面,我們將詳細討論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區別。
1. 投保人。
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以獲得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責任。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本人,也可以是被保險人的第一人,如父母、配偶或其他親屬。 投保人必須簽訂保險合同,並負責支付保費。
2. 投保人。
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另一方,也是受益人。 被保險人是保險責任方,在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必須提供真實、完整的資訊,以便保險公司評估風險並決定是否接受保險。 如果被保險人提供的資訊不完整或不真實,保險公司有權拒絕投保。
3.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責任。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有責任,投保人負責支付保費,被保險人有責任提供真實、完整的資訊。 如果投保人未能按時支付保費,保險公司有權拒絕承保或收取滯納金。 如果被保險人提供的資訊不完整或不真實,保險公司有權拒絕投保。
4. 被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權利。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均有權利,投保人有權知悉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要求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服務。 被保險人有權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5、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身份。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身份不同,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一方,負責支付保險費,而被保險人是保險責任方,負責提供真實、完整的資訊。
6.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聯絡。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絡,投保人為了獲得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責任,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被保險人要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支付賠償。
以上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區別,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的聯絡非常緊密,雙方都有責任和權利,因此,在購買保險時,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應仔細閱讀保險合同,了解保險責任,履行自己的責任。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雙方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般來說,夫妻雙方在購買保險時,最好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誰是投保人,畢竟投保人只是投保人,一般只需要按照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即可。 >>>More
最近我發現很多退保的人都是退保的,這是正常的,危疾險比較複雜,難免以後買到的產品會感覺不好,為了幫你遠離退保的想法,我挑出這些你不會想到的危疾險:“十大熱門危疾保險要點值得購買! 》 >>>More
投保人可以不經協議隨意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法》第15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可以在保險合同成立後解除保險合同"。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有隨意解除保險合同的合法權利。 這種權利是法律賦予保險合同投保人的特權,與一般的民商事合同有很大不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