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可以由他們的總部處理......
-
法律分析:法律。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企業在住所外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答覆》的規定,企業法人可以在不同地點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只要不屬於設立營業地點的, 無需單獨申請營業執照。
非本地經營必須向當地工商部門備案,或設立分支機構,否則為違法經營。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公司在戶籍外經營活動的有關批復,可以明確以下行政要求:(1)公司只能有乙個戶籍,如果公司在戶籍外自有或租用場所經營,必須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二)依照公司登記管理規定設立的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當地申請分公司登記。(3)如果公司在異地經營,但未設立點,則無需註冊,不視為“無證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擔任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並依法登記。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變更登記完成。
《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條例》第一條,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以規範登記和註冊。管理公司註冊資本。
-
法律分析:1、去外地長期居住經營,需要申請分公司牌照,即需要申請分公司牌照或辦賬證;
2、需提供總公司執照、稅務、三證、公司章程影印件,並加蓋公章、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營業場所證明;
3、步驟是先辦理名稱審批,再辦理許可證、刻章、**、稅務,辦理稅款時可以選擇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頒發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的頒發日期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
1、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批准公司名稱;
2、起草公司章程;
3、辦理工商主管部門設立公司登記手續;
4、取得營業執照;
5、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部門刻印;
6、在銀行開立基本銀行賬戶等賬戶。
所謂非本地經營,是指公司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 企業經營地異地,企業實際經營活動不在登記地,登記地行政主管部門不能實際行使管理權,實際經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是其依法所屬的行政機關, 而且兩端都存在管理不便的問題,所以中國法律法規禁止企業在其他地方從事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4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設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外國公司註冊有什麼要求? 歡迎關注、點讚,下一篇精彩內容推薦,請私訊辦理業務,註冊公司沒有地域要求,北京人可以在上海註冊公司,但需要在註冊地有真實的辦公位址,需要取得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如果你想在上海經營,你需要去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並提交新居的使用證明,如果被工商部發現,你還需要受到工商部門的處罰 二、 分行註冊 註冊分行也是其他地方經營發展的常見方式,在2、公司法人資格證書:公司加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影印在工商局營業執照專用影印紙上); 3、分公司負責人**。
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身份,所以只有負責人,沒有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經營範圍等要求。分公司可申請進出口備案,並擁有自營進出口權5項。分行可以招聘員工並為他們辦理社會保障 6.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並按月進行賬目和納稅申報,因此可以看出,企業家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註冊公司,但需要注意的是,註冊地和營業地要一致。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註冊分支機構以開展業務。
-
在場外經營是違法的。 如果公司實際營業地點與註冊位址不一致,屬於非本地經營,應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註冊位址改為實際營業位址,否則可能面臨工商部門的罰款。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在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搬遷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搬遷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申請的,原公司登記機關應將公司登記檔案轉交搬遷地公司登記機關。
-
非本地經營是指註冊經營與企業實際經營位址不一致。 從工商和稅務的角度來看,非本地經營不利於監督管理,容易發生公司的違法行為。 要到當地工商部門備案,或者設立分公司,否則就是違法經營。
是的,這是合法的。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企業在戶籍外從事經營活動的有關問題的答覆》的規定,企業法人可以在不同地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只要不屬於設立營業點的, 無需單獨申請營業執照。
-
法律分析:非本地經營必須向當地工商部門備案或設立分支機構,否則為違法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如果設立了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則該京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身份,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住所外設立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 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
1、法律上有你的問題有標準的答案,見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用人單位因勞動者自身原因遭受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