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向合同法大師提問! 合同法問題解決,有點急,線上等,謝謝

發布 社會 2024-07-25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其實你自己也已經說過了,市場的標準是什麼? 這是不確定的。 因此,無法根據市場調整租金。

    一般做法是在合同中約定租金可以調整多長時間,以及租金調整的依據和範圍。 事實上,一次同意多個短期租賃協議,但這將減少頻繁簽訂合同的麻煩。

    對方不需要依賴任何法律規定,如果沒有依據,你的協議就不成立,因為在訴訟中誰主張、誰承擔舉證責任的原則,你要主張協議有效,就必須自己證明。

    實際上,樓上已經到位了,我只想補充一下。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 房屋租賃**不以官方指導價為標準。

    2、當然,沒有根據說不可能根據**波動就價格變動達成一致; 只是它實際上無法執行,這是第 1 點。

    3、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一般由合同時間的長短來控制。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我認為這樣的條款是可以達成一致的,這樣的協議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當然能不能很好地執行是另一回事。

    為了更好的執行這樣的協議,可以先與承租人約定乙個基準價格,比如每月1000元,如果租金是****,可以按照本條的規定與承租人協商提高價格,一旦協商完成,將以書面形式加重條款, 並新增到您的租賃合同中。

    同時,您可以約定,如果雙方無法協商漲價,他們可以終止租賃合同。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周提供了手錶價值的證明,吳某賠償了800元。

    11歲時,為了限制自己的能力,只能從事與其能力水平相當的商業活動,如購買零食、文具等,買賣手錶等貴重物品,超出其行為能力,因此他與吳某的手錶交易應無效,小周將返還收入, 吳將歸還手錶。吳某無法提供手錶,應按價格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我不知道它是否正確。

    1.合同法未解除的,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當解除條件滿足時,合同不一定終止,為了終止合同,一般需要解除合同。 解除行為是當事人的行為,當事人是解除行為的主體,但A廠沒有行使這一權利,因此合同仍然有效。

    2.如果交通中斷但通訊未中斷,甲有義務將情況通知乙,並應賠償情況。 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

    3.違反。 正如我之前所說,合同尚未終止。

    4。洗滌衣物應已歸乙所有,標的物存放後,損壞和丟失的風險由乙承擔。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合同標的物是指合同法律關係的客體和合同當事人共同所針對的權利義務的客體。

    2、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共同針對新鮮蔬菜,因為合同沒有規定具體規定蔬菜種類,所以B公司向A公司提供的捲心菜符合合同標的物。

    3、乙公司已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給甲公司的白菜沒有問題,根據合同約定,如果甲公司不履行付款義務,乙公司可以追究其違約行為。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呵呵,作業題都是網上拿來的,讓別人來做,真是讓你信服。 了解更多,這對你有好處。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合同標的物是指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客體,可以是物、行為和權利。 例如,實物大公尺、服務或智財權。

    2.解釋合同標的物的依據首先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如果約定不明確,參考相關法律法規,如果約定仍不確定,協商失敗的雙方仍可協商並參考商界慣例或商界慣例。

    3.從本案來看,由於雙方簽訂的合同標的物是新鮮蔬菜,因此B公司送白菜並無不妥。 此外,清潔的易用程度沒有統一的確定。 只是個人建議。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 合同標的物是權利和義務所針對的物件。

    2.新鮮蔬菜6000公斤。

    3、乙公司在規定期限內向甲公司提供6000公斤白菜,符合合同約定,甲應承擔違約責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第乙個問題BC,A是代位求償權,而不是撤銷權,履約過失本來就算不了什麼,撤銷是什麼? d 在中低價轉讓的情況下,受讓人必須是惡意的,即明知。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受讓人知悉情況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

    在第二個問題中,法律明確規定,A項必須是無正當理由的,債權人拒絕接受債務人的付款。 如果存在履行缺陷,當然有拒絕的權利,如同時履行抗辯,先履行抗辯。 債務人目前不能要求押金。

    這是為了測試法律的整體記憶,不能斷章取義。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題目不是很清楚,你能說得更具體一點嗎?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問題 1:ABCD 兩者兼而有之。

    問題 2:ABCD 兩者兼而有之。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8. 下列不適用中國《合同法》的合同是()。

    c. 收養合同。

    9. 下列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是()。

    d子公司。 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對於可以撤銷的合同,自享有撤銷權的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不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b 一年。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的效力有待確定。 《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承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合同有效。

    2)畫作的所有權歸C所有。 因為c是善意獲得的。 《物權法》第106條規定:

    無處分權的人將不動產、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收回;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受讓人取得不動產、動產所有權的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受讓人轉讓不動產、動產是善意的; (2)合理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動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無須登記的,應當將轉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有權的,原所有人有權向無處分權的人主張損失賠償。

    3)甲與乙的關係為保管合同,為有效合同。雙方的意圖是真實有效的,並且已經實際履行,不違反法律規定。 不能因為乙未經許可處分存放的財產而否認合同的有效性。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是乙個合同法和物權法的問題。

    1、合同主體具有資格,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向表達真實,內容合法,合同有效。

    2. 他不知情甲與乙之間的協議,支付了合理的對價,並善意地獲得了這幅畫。

    3.有效。 合同標的物是合法的,意向的表達是真實的,內容是合法的。 顯然這裡的 B 是預設的。

    對不起,之前的疏忽。

    第乙個問題的答案確實應該有待確定。 乙無權處分甲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的效力尚未確定。 它只有在被識別時才有效。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你有沒有委託B出售你的畫作?

    你可以去這個**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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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個回答2024-07-25

1、合同有效。

A公司股東會決議規定,僅對公司內部股東具有法律約束力,對善意的第三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此外,A公司在簽訂合同後與B的談判應視為A公司對合同的認可。 因此,A和B之間的合同成立並生效。 >>>More

10個回答2024-07-25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個人有問題的,這份合同應該是乙份有效的合同。 >>>More

9個回答2024-07-25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期限的,當事人在期限屆滿後不行使的,即告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未約定行使撤銷權的期限,經對方催促後未在合理期限內行使的,該權利應當消滅。 >>>More

7個回答2024-07-25

博友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