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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分割,如果有婦女,應解決子女撫養費。
離婚時,雙方的個人財產屬於個人,不在分割範圍內,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女性監護權問題需要解決,監護權歸配偶一方所有,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另一方應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視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7條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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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可以提出離婚。 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
干涉婚姻自由也是被禁止的。 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實行的是自由婚姻的婚姻制度。 婦女和男子一樣,有自由選擇婚姻的平等權利。
不僅男性可以提出離婚,女性也有平等的權利提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1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百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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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離婚是最好的辦法,這樣雙方都同意離婚,但需要等待乙個月的冷靜期,冷靜期過後再辦理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1. 離婚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1.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二)脅迫締結婚姻的,被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關係,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上述“一年”不適用於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或延長。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無過錯方為被告的離婚訴訟,被告不同意離婚,不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提起訴訟; 無過錯方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被告在一審中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而在二審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通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提起訴訟。
4.離婚時,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由實施上述行為的一方分割或者不分割; 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當事人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5、判決不允許離婚和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或者新的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再次起訴的,不予受理; 被告起訴的,不限時限。
是與否,贍養費是按照你的收入比例分配的,如果孩子小,一般會判給母親,如果雙方都不想要孩子,那就比較麻煩了,你可以協商,慢慢解決。
如果女方拿出離婚協議,以協議方式提出離婚,說明你們之間的關係有問題,存在隔閡或矛盾。 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還有關係,僅僅離婚是不夠的。 然後你可以建議你們倆一起坐下來,談談彼此的想法,他們有什麼困惑或不滿,以及他們是否可以一起解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