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按規定支付工資,就連5月份的生活費也被扣留、停發

發布 社會 2024-07-20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雇主拖欠工資,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尋求追索權:

    1. 向勞動監察局提出申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院投訴,勞動監察院應當受理,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報酬逾期未繳款的,責令按拖欠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用人單位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

    2、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追回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可以最終解決。 勞動爭議仲裁由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申請仲裁申請書應當附上仲裁申請書影印件和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乙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影印件2份;在某些地區,還需要提供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 仲裁請求書應當包含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位址、通訊位址和聯絡方式,用人單位的姓名、位址、通訊位址、聯絡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提交副本的,應當將原件提交仲裁委員會查閱。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的,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年,適用特別訴訟時效。

    由於部分省市不支援不經勞動監察在期限內支付賠償金,建議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未在期限內支付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拿著勞動合同起訴,幾分鐘就解決了問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未按時支付工資,可以通過與公司協商、申請調解、提起勞動仲裁等方式解決。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 1、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

    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與老闆協商,要求用人單位補發拖欠工資的單位違法行為工資。

    3、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冰雹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的金額比較大,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回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單位中止支付工資是違法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返還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主要看雙方的勞動合同,既然合同約定要收取生活費,那麼從某種意義上說,你屬於年薪制,即便如此,在全年全額結算工資的情況下,工資支付期限最長的是年薪,如果這段時間還沒發, 違法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每月支付生活費,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正常情況下,如果你不上班不工作,你不會得到一分錢的報酬,同時,這要看企業的內部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要根據情況判斷,停工停薪的原因是什麼,如果停工停業是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支付。 地方工資支付條例也有類似規定。

    北京市工資支付條例

    第26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職工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最多推遲30日支付工資。

    第27條.

    用人單位因非勞動者原因停工經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週期內提供的正常勞動支付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週期超過乙個期間的,可以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的費率支付勞動者的基本生活費用。 如果州或城市有其他規定,請遵守這些規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再等下去,不要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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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規定:——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More

7個回答2024-07-20

您的輸入是完全正確的。 你必須是乙個非常聰明的會計師,有很好的跳出框框的思維。 >>>More

19個回答2024-07-20

提取現金時:

借款:手頭現金。 >>>More

20個回答2024-07-20

不要全部寄,比如說我10號進公司,到25號,也就是上班15天,你只能寄我30%,剩下的就按了。 當然,最重要的是找出問題所在; 為什麼員工想在工作中途離職? 原因是什麼以及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