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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輸入是完全正確的。 你必須是乙個非常聰明的會計師,有很好的跳出框框的思維。
你做的社會保障的個人部分沒有進入公司,你仔細看看。
但是,如果跳躍思維太強,很容易將多個條目合併在一起,而且諮詢起來非常費時麻煩,遇到不是很聰明的人也很容易看不懂。
漂亮的條目試圖在一件事上做所有事情。
我幫你把它拆開,它會更漂亮、更整潔。
應計工資 借款:5000 用於管理費用
信用:應付工資 5000
社會保障的個人部分的應計。
借款:應付工資。
信用:其他應付款 - 個人社會保障。
個人公積金的應計。
借款:應付700工資
貸方:其他應付款 - 個人公積金 700
社會保障公司的應計費用。
借款:管理費用 - 公司社會保障。
管理費 – 公司公積金 700
貸方:其他應付款 - 企業社會保障。
其他應付款 - 700 用於公司的公積金
因此,當月的管理費為:
薪水 5000
公司社保。 公司公積金700
總額不包括社保的個人部分,社保的個人部分將不計入公司費用。
此時,工資貸方餘額應為。
工資借款:應付。
信用:現金。 社會保障繳款:其他應付款 - 個人社會保障。
其他應付款 – 個人公積金 700
其他應付款 – 公司社會保障。
其他應付款 - 700 用於公司的公積金
信用: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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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現金支付的人民幣是否包括個人,如果包括在內,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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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做是對的。
單位支付部分管理費,個人支付的部分計入個人工資。
雖然個人繳費的最後一部分也計入管理費,但通過個人薪金計入管理費,與單位支付的直接計入管理費的部分不同。 你舉的例子恰好是,應計工資包含在管理費用中,如果應計工資包含在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中,則該人支付的部分最終將進入生產成本或製造費用。
總之,單位支付部分管理費,個人支付部分工資,以後哪個工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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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本月工資和下個月的工資需要累積和記錄。 根據權責發生制的要求,當月發生的就業費用應計入企業當月成本,但由於支付方式不同,企業一般有兩種計算和支付工資的方式,以及是否需要應計工資和薪金。
1.如果企業的工資是當月支付的,那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則,當月發生並記入當月,工資薪金不需要應計,而是在月末直接發放。 2.
如果企業的工資支付方式是拿當月的工資,下月發,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發工資”的形式,就會造成工資的計算和支付滯後。 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需要等到月底,才能根據每個員工的出勤率和表現來充分計算工資。 因此,為了滿足會計的權責發生制原則,需要參照企業工資、薪金的歷史情況,對當月的工資數進行估算,並進行應計和記錄。
法律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九條 企業應當在權責發生制的基礎上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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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應計,當月繳費”和“當月應計,下個月繳費”的會計處理本質是一樣的,只是前者將繳費時間提前,沒有實質性區別,兩種方法符合現行法律、行政法規。
應計借款:生產成本-工資。
借款:製造費用 - 工資。
借款:行政費用 - 薪金。
借款:銷售費用 - 工資。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發放時,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代扣扣除的社保費:應付給職工的報酬。
抵免:應納稅 - 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貸方:其他應付款 - 社會保障繳款(個人負擔)。
貸方:手頭現金(實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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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月薪差不多,可以用你的方法,即當月不計提,下個月發的時候結轉。 相當於滾動結轉,壓乙個月換乙個月,考慮到整體成本水平,對當期盈虧的影響不大。
如果每個月的工資水平相差較大,仍應在當月累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逐步提高勞動者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國家鼓勵勞動者參加社會強制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發明,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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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在當月累積,並在當月支付。 工資單在當月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