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如何解決勞動爭議

發布 社會 2024-07-2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您好,在您描述的情況下,建議:

    首先,您需要確認您與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即雇主的雇主問題,例如您的社保繳納實體。

    其次,對於風險基金,以及分紅等公司分配制度,必須有證據證明有證據要求公司返還。

    第三,辭職是可以的,但最好先確定你的索賠證據,比如你的績效工資和你的工資率。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程式上:勞動仲裁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 其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實質上:1、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2.您可以取回“風險基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3.您可以取回尚未支付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給勞動者。

    4、單位可能被要求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應當按乙個月工資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5、如果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你也可以按照上述規定要求補足。

    個人拙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1.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企業經營者和職工遵守法律法規的意識, 2.將門向前移動,並完善協調損失和劣勢的機制。3.建立拖欠工資保障制度。 4、切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5.加強企業勞動保障監管。 6. 加強民主協商,充分發揮三方機制作用7.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懲處用人單位違法行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8.建立高效的勞動爭議解決機制9.完善《勞動法》制度,使勞動關係的協調和處理有規律可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解決條例》第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不願談判或談判失敗的,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如下:1、當事人相互協商; 2、申請調解;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 勞動爭議的解決: 1、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勞動者協會或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談判失敗,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者依法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收集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個人證、工作證、徽章、工資單等),準備提起勞動仲裁。

    2、收款完成後,與老闆談談,適當披露不行就仲裁的想法,以及法律上的“威脅”。

    3.如果他不給你保險,那麼中獎率非常高。 根據您的情況,您還沒有簽訂僱傭合同,那麼您也可以申請雙倍工資。

    4. 讓他知道,根據您目前的要求,他支付的金額遠遠低於您申請仲裁時想要的金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有考勤憑證,或者是月收入流,工資憑證什麼的,還有同事的證明。 所有這些都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然後去勞動仲裁服務公司申請仲裁。

相關回答
16個回答2024-07-23

勞資糾紛。 勞動爭議處理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勞動爭議解決條例》《關於加強勞動爭議處理的通知》老步發(1995)第468號、《關於勞動爭議案件管轄的答覆》 老步發(1995)第209號、《關於臨時工和其他問題指示請求的答覆》 老坂法(1996)第238號, 《勞動爭議條例若干問題解釋》,老百法(1993)第244號。 >>>More

12個回答2024-07-23

1、公司期滿自動調動的主張就是以此為依據的,畢竟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試用期,那麼期滿就不是試用期。 >>>More

17個回答2024-07-23

你看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More

7個回答2024-07-23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More

10個回答2024-07-23

拿到質檢部門鑑定,這樣就可以向部門投訴了。 如果對人體有害物質的質量超標,可以打贏官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