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的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發布 社會 2024-07-31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算作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認定為工傷。

    1964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工傷賠償應包括職業病和通勤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不是人的主要責任,被認定為工傷,必須符合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核心原則。

    上下班是有時區的,這是合法的,可能早一點,也可能晚一點,比如下班後,要多工作一點,或者等到交通高峰期過去再回家,這些都是合理的時間。

    合理的路線是回到自己的住所,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或者下班途中需要去菜市場買點蔬菜,然後回家和其他日常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活動。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情況,如果事故不是該人的主要責任,則將其視為工傷,如果事故的責任在於該人,則不被視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也可以認定為工傷,但不得由主要責任方承擔。 其中,通勤既包括正常上班,也包括加班通勤。 如果員工的目的是在合理的時間上下班,則往返於工作和居住地,即在上下班的路上。

    依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在上下班途中不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造成的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認定為工傷。 《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傷發生事故; 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因意外受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患有職業病; 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條例》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 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遭受損害的; 原來在軍隊服役的雇員,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傷認定有爭議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996年8月12日,勞動部頒布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其中第8條明確規定了工傷認定的情形。 根據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首先,交通事故必須發生在規定的通勤時間;

    二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第三,必須是該人不負責或不負主要責任;

    第四,必須是由機動車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根據規定,如果您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不屬於您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則被視為工傷。 您可以向當地的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算作工傷。 《工傷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不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中受傷的,屬於工傷範圍!!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我以前在電視上看過這個案子,應該算是工傷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根據您的正常上班路線,這被認為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工傷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意外受傷; 在這裡,需要理解和把握“意外”的本質,即“意外損失或災害”,它是漸進的(如慢性中毒、血吸蟲病感染等)和突然的(如工作架倒塌、物體從高處墜落造成的傷害等),不應侷限於突發情況。

    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因意外受傷;

    職業病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時受傷或受傷,或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或在城市交通軌道、客運渡輪或火車上發生事故而受傷,而他或她對此不負主要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工傷計算在從工作到家的路上。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根據具體情況,根據相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您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或火車上的非您主要責任的事故而受傷,因此並非所有事故都被視為工傷,但上述交通事故都被視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交通暴力等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淮褲梁工作,造成人員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消防車等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法律分析:如果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並導致死亡,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就會被認定為工傷死亡。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四十八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冒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3)雇員原本在軍隊服役,但因戰爭或執行任務受傷而致殘,並已獲得革命傷殘退伍軍人部的證明,到達雇主後受傷。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待遇: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吸毒的; (3)自殘或自殺。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法律分析:在上下班途中,是指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的事故中受傷的工傷,該人不負主要責任。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算作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造成的傷害。

    2.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受傷的。

    3.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的暴力等傷害。

    4、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下落不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職業病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6.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後48小時內死亡無效。

    7.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8、原在軍隊服役,因戰爭和因公受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可認定為仙勳工傷,但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交通事故必須在輪班的指定時間發生; 在上下班途中必須發生的交通事故; 必須是他或她不負責或不負主要責任的人; 必須是由機動車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是否發生事故取決於傷害的性質,<>

    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一般不算工傷,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造成的傷害,應算作工傷。

    上下班途中的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是否發生事故取決於傷害的性質<>

    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一般不算工傷,在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不負主要責任的,算作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二)上班前、下班後,在工通資訊工作現場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局輪值辦公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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