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喜歡我不能生孩子,想和我分開,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22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面對這種情況,這裡有幾點建議:

    1.溝通和理解:開誠布公地與丈夫溝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感受。 他可能只是誤解了你的立場,或者被外界誤導了。 通過溝通,可以增進相互了解,消除誤解。

    2.提供資訊:如果可能,請向他提供有關生育的資訊。 這可能包括生育模式、生育障礙、**選擇等。 幫助他更好地了解您的職位和選擇。

    3.尋求專業幫助:如果您不同意生育問題,可以尋求專業諮詢,例如輔導員或醫生。 他們可以提供更具體和專業的建議。

    4.共同尋找解決方案:當面臨生育問題時,我們可以一起尋找可能的解決方案。 這可能包括**、試管嬰兒等。 一起面對問題可以增強你們之間的凝聚力和信任。

    5.考慮法律建議:如果你們的分歧無法解決,並且涉及婚姻問題,您可以考慮尋求法律建議。 律師可以就分居和離婚等事宜為您提供專業建議。

    請記住,這些只是建議,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行動。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建議兩人去醫院檢查確認是誰的問題,有沒有**的可能,能不能試管嬰兒。 如果確認不能生孩子,不能做試管嬰兒,老公實在不能接受,建議放棄。 找乙個有孩子的男人,像對待母親一樣對待孩子,你就會得到這個男人和他的孩子的所有愛,這樣你就會更幸福。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嘿嘿,我要去醫院**,如果你真的不能生孩子,我建議你領個孩子。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從道德、倫理和人性的角度來看,任何人都應該尊重和照顧病人或生下家庭成員,而不是責備或厭惡。 如果我丈夫在我最需要理解和支援的時候對我大吼大叫,我想我應該考慮和他談談,找到問題的根源並嘗試解決它。

    首先,你要及時表達自己的感受和不滿,讓丈夫知道他的言行對你的影響。 其次,你應該給你的丈夫解釋和委婉的反饋,告訴他這樣的行為和言語傷害了他的感情和自尊心。

    同時,也要尋求外界的幫助和支援,比如家庭輔導,幫助夫妻解決衝突和問題,建立更好的溝通和信任關係。 如果情況嚴重,甚至可以考慮分居和獨立的經濟生活,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和尊嚴。

    總之,在夫妻關係中,雙方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援、相互關心,及時溝通解決問題,加強理解和溝通,營造夫妻互動的良好氛圍。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總結。 首先,你可以告訴他們,他們與過去完全隔絕了。

    那個男人的父母不喜歡我生了孩子。 現在我強迫他的兒子和我分手。 我們倆關係很好。 不想分開。 該怎麼辦。

    首先,你可以告訴他們,他們與過去完全隔絕了。

    雖然他是乙個離婚的人。 但要更加珍惜與兒子的關係。

    我和你兒子在一起,這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他的母親傳統上是這樣想的。 我覺得我有孩子了。 我為嫁給我感到羞愧。

    你告訴她,女人為什麼要為女人難堪,我已經生了孩子,那已經是過去了。

    但現在它就是不接受我。 我不會讓我的兒子和我在一起。 我該怎麼辦? 我們倆非常相愛。

    這首先讓你相信這個物件。

    讓他知道他必須和你在一起。

    我們倆在一起。 但我還是希望能得到父母的祝福。 現在不要接受我。 我們不能結婚。

    父母的祝福可以慢慢來。

    你們在一起,甜蜜甜蜜,彼此的父母,越是看到,自然會改變。

    在對方的家裡,與你的伴侶進行大量的互動。

    我們現在不被允許見面。 我不讓你被聯絡。 我不會再被允許去他們家了。

    你能和你的伴侶約會嗎?

    我們秘密聯絡了。 但現在我們想結婚。 我們要做什麼來說服他們。

    父母通常希望他們的孩子快樂。 你可以讓你的伴侶在家和他們的父母談談。

    說。 他的母親態度強硬。 他們只是不讓你嫁給我。

    最好的策略是謊稱已經有了愛情的結晶。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總結。 那個男人的父母不喜歡我生了孩子。 現在我強迫他的兒子和我分手。 我們倆關係很好。 不想分開。 該怎麼辦。

    各位朋友,大家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男方的父親拍了拍母親,嫌棄了女方的首數,只能耐心交代,把事實和理由擺在面前,表明女方生了孩子,以後可以為男方生兒育女,繼續上香,頌揚祖先,這樣就好了。 如果男方的父母還是不接受,固執己見,那你最好分手。

    免得婚後難以相處,最終離婚。 祝你好運。 希望我的能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但我們倆真的很想在一起。 有什麼解決方法可以做的嗎?

    分開生活。 畢竟,你是未來生活的人。

    慢慢說服老人。

    他很孝順。 他的母親得了癌症。 我們不想生他媽媽的氣。 但現在我們被迫將兩者分開,為老年租房。 我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找到他的父母。

    對付這麼乙個趁病鬧事的倔強人,實在是很難對付! 兩者可以分開一段時間。

    他的家人現在並不討厭我。 但我就是無法接受我生過孩子的事實。 現在他每天都被強迫,他的兒子和我斷絕了聯絡。 我說得很清楚。 她不同意我們倆的觀點。

    這主要取決於男人自己的意願。

    承受壓力的能力。

    我們兩個人可以承受壓力。 但現在他的父母強迫他不要每天聯絡我。 我們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緣分命中註定,關係好不好,老天爺拆不散。

    你可以秘密聯絡,但不能公開,秘密。

    那麼,我們以後要怎麼對待他的父母呢? 我們倆的關係也好不到哪裡去。 後來,他的父母還是不贊成我們的婚事。

    不能結婚。 即使你堅持下去。 或者這輩子都不能在一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總結。 問題的關鍵在於你男朋友的意思,如果他對你死心塌地,你們兩個人的關係很牢固,一起向他的父母證明這一點。

    最終,他的父母會見到你。

    那個男人的父母不喜歡我生了孩子。 現在我強迫他的兒子和我分手。 我們倆關係很好。 不想分開。 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的癥結是要和你的男朋友鬧事,如果他對你死心塌地,你們兩個人的關係很牢固,並與帝國使團一起向他的父母證明這一點。 最終,他的父母會見到你。

    他很孝順。 他的母親得了癌症。 我們不想生他媽媽的氣。 但現在我們被迫將兩者分開,為老年租房。 我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找到他的父母。

    這取決於你的男朋友。

    我們倆還是想堅持下去的。

    不要為了老爺子而把你拆散。

    他的家人現在並不討厭我。 但我就是無法接受我生過孩子的事實。 現在他每天都被強迫,他的兒子和我斷絕了聯絡。 我說得很清楚。 她不同意我們倆的觀點。

    我們倆都不想被這樣任命。 我想堅持下去。 我希望他的家人同意。

    然後,如果我們非常相愛。 但他的家人不同意結婚。 那我們兩個人最後就不能在一起了。

    我們倆以後該怎麼想辦法找到他的父母呢? 成全我們。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不如離婚,兒媳婦生不了孩子,只要是婆婆,她就會不喜歡,畢竟老爺子的繼承觀念根深蒂固,很少有老人能接受兒媳不能生孩子,但是如果老公也不喜歡你,我覺得這段感情應該不應該繼續下去了。

    既然你老公不喜歡你,不能生孩子,那就說明他對你的愛是假的,乙個真正愛你的人,心裡不會因為不能生孩子而嫌棄你。 乙個未出生的孩子遠比你重要,即使你將來有了孩子,我相信你以後也不會幸福。

    在決定離婚之前,先和老公一起去醫院做檢查,如果是老公的問題,那就拿出離婚通知書,相信老公的臉色會很激動。

    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庸,沒有必要看男人的臉去活,活在自己的方式上,在遇到不公的時候去奮鬥和追求自己的幸福。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能生孩子,不一定是你的理由,你得去大醫院好好檢查一下,這樣才能得出結論,找出原因,主動去**,配合醫生,你一定會有孩子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和你老公要同時去正規醫院檢查,看看是誰的錯,你老公和婆婆不能說你不能生孩子,是你的錯,錯不一定在你身上,可能是他的錯,你要同時去做檢查。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不能生孩子,這是個大問題,或者去正規的大醫院好好檢查一下,看看是什麼原因,結婚生子還是很重要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你不能生孩子,那不一定是你的事。 找出發生了什麼,然後根據測試結果確定它是治癒方法還是其他方法。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趕緊離婚。 這樣的男人是不能接受的,孩子比你重要,如果有一天醫生把鮑達或鮑曉叫到醫院,那你就死在懸崖邊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遺傳的概念太嚴肅了,可以試體管嬰兒的方法。 真的不行,離婚吧。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和他離婚有什麼好擔心的,愛你的人已經不愛你了,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我們可以幫你解決這種事情......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醫生怎麼說? 一探究竟。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掙錢是男人的事,他責怪女人沒有能力養家餬口。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是的,《婚姻法》規定,在離婚的情況下,夫妻雙方有權分割共同財產並處置子女的監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遇到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和其他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異而消滅。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他們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另一方應當承擔一方撫養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的協議或判決,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先商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權; 中止事由消失的,恢復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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