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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否單方,只要勞動合同關係解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可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 並在15日內辦理員工移交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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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勞動關係終止,就可以與另乙個單位簽訂合同。 社會保障手續可以稍後轉移。 此外,根據您的情況,這裡有一些建議:
1、收集證據和材料證明你與原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再申請勞動仲裁,按照規定,用人單位不僅要補保,還要支付兩倍的工資。 這是有法律依據的。
2、只要您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交了辭職申請,公司就應為您辦理辭職手續、轉檔、社會保險關係轉賬手續。 如果公司拒絕處理此案,您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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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介紹,您有權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在15天內為您辦理相關檔案轉賬、社保轉賬和解除合同證明。 用人單位拒絕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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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法定理由時,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為謀私焚燒鉛,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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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未滿試用期; 勞動者犯了重大錯誤,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遲延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經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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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未滿試用期; 勞動者犯了重大錯誤,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嚴重損失;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閔聰: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經用人單位提出要求後拒不改正;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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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但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嚴格的限制。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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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共同法律,但對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嚴格的限制。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證明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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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勞動條件;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嚴重玩忽職守、舞弊謀取私利,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該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的(二)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勞動者嚴重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拒絕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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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任何時候都不允許辭職,如果員工辭職,員工必須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如果勞動者未提前30日提出辭職,且用人單位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直接遞交辭職函並離職,此時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勞動者所發生的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勞動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More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他支付經濟賠償金。 >>>More
1 如果我們不去成都上班,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否在我們身上,公司是否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圖? 如果被撤銷,則證明公司沒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