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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老闆不批准,可以提交辭職信,然後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立即離職或乙個月後正常離職。
2、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建議您保留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在勞動合同尚未簽訂期間,企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3、您可以在辭職後一年內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訴,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4.辭職的法律依據。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如您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您直接提交辭職函並離職,此時您已經觸犯了法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您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您產生的費用。 2、您可以將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通過快遞或信函(即辭職信和辭職報告)郵寄給用人單位,以方便證據保全。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沒有為你辦理辭職手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5.雙倍工資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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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簽訂合同,你可以辭職離開。 老闆沒有約束力。 不簽訂合同是非法就業。 雙方都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他們說不想再這樣做了,然後走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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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去可以去,沒有合同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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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簽合同,想辭職,老闆不同意,做以下三件事: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在離職後以書面形式立即離職除了要求雇主支付您的工資和押金外,您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從第二個月起雙倍工資(最多 11 個月)和社會保障金。 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離開公司時算起,勞動仲裁訴訟時效為一年!
申請勞動仲裁尋找與雇主有僱傭關係的證據。 例如,帶有公司名稱、工作許可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工資單、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同事證言(辭職和就業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帶有您姓名和公章的檔案等(包括加蓋公章的工作證),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姓名和公章的檔案,乙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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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簽訂合同,那麼就沒有勞動關係。 您可以隨時帶著行李離開。 但老闆甚至可以選擇不給你發工資,因為沒有僱傭合同,也沒有辦法證明你在這裡工作。
沒有僱傭關係。 你只能申請仲裁,但你需要準備相關證據,有證人或物證或**來證明你在這裡工作,這樣老闆會面臨懲罰,但你也少不了教育批評。 讓我們自己衡量一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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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平台合作律師隨時為您服務。 我明白了,請稍候。
如果未經批准辭職,可以報警,但報警一般不能解決問題。 建議提前30天向單位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完成工作交接。 如果公司30天後不放你走,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您好,如果您對我的回覆感到滿意,希望以後能給我豎起大拇指,您的鼓勵是我回覆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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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簽合同,那麼在法律上就沒有勞動關係,你可以不經老闆同意隨時離開,但老闆可能不會給你發工資,你也不會拿回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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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加薪的事情繼續做,說明老闆認可你的工作,離職後再找麻煩,在乙個地方做很舒服,不建議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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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老闆欣賞你,請他籤乙份合同並獲得加薪! 否則,整個月的工資都過去了,如果不夠一整個月,你就直接離開!
除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有過錯或者協商一致同意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解除合同。 >>>More
因為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的公司先違反了規定,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一般可能從你正式入職之日開始,公司違約乙個月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