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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重新簽發離婚協議。 由於離婚協議書是辦理離婚登記的必要材料,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予以儲存並備案,以便當事人申請補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百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當事人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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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的離婚協議可以補回。 只要拿著離婚證和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將檔案移交後,根據自己的申請,影印乙份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書,並加蓋公章。
1.如何補發離婚協議書。
持離婚證和您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將檔案轉出,並根據自己的申請,將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離婚協議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然後可以重新發行。
2、如果離婚協議書遺失,民政局可以補足嗎?
如果離婚協議書遺失,可以在民政局補發。
夫妻雙方通過協議辦理離婚手續時,需要將離婚協議書提交民政局,一式三份,即乙份在民政局備案。 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遺失時,只需持離婚證及其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即可。
3. 如何補發遺失的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遺失時,當事人可持離婚證及其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婚姻登記中心將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離婚協議影印件,加蓋公章, 因為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婚姻登記機關也有影印件。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或者身份證向原結婚登記機關或者一方常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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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不能重新簽發。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不簽署離婚協議,就很有可能因婚姻財產和其他問題而發生糾紛。
1.法院判決離婚後,乙個人拿到離婚證是不行的。
乙個人可以帶著離婚協議去民政局,但不能拿著離婚證去。 法院永遠不會出具離婚協議,法院只有判決。 如果想協議離婚並拿到離婚證,必須同時到民政局辦理。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都應了解各自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等。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債務分割等事項達成的意見。
3.如果要單方面離婚,如何快速離婚。
快速離婚的單方面方法是通過雙方同意離婚。 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夫妻雙方通過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和債務處理等協商達成離婚協議並簽署離婚協議。 如果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並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雙方應在規定的30日期限屆滿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協議可以在當地的婚姻登記處獲得。
離婚協議最好自己寫。 如果雙方之間沒有爭議,也可以到當地的婚姻登記處(離婚處)領取,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內容。 >>>More
離婚協議模板種類繁多,民政局也有樣本,但離婚協議容易埋很多隱患,因為糾紛很多,因此,建議仔細起草離婚協議,最好諮詢專業律師指導。 李清怡.
第一部分:題主,在寫題主的身份資訊時,最好寫如下內容:姓名、性別、種族、身份證號碼、位址、**; 第二部分:離婚的合法性和離婚原因說明; 第三部分:協議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