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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更改了車主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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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車主身份證。
出示車主身份證,以證明車主的合法公民身份。
2.車輛登記證。
3.車輛駕駛執照。
4.購買汽車的原始發票或轉讓票。
5.如果賣家是乙個單位,還需要原始證書和組織的公章。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 機動車管理辦公室轉讓登記應當登記下列內容:
2)取得機動車的方法;
(三)機動車原產地證名稱、編號;
iv) 登記轉讓的日期;
(五)海關放行的機動車輛,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的名稱和編號,應當登記;
(六)機動車登記號發生變更的,應當登記機動車登記號;
7)機動車現車主不在現登記地車輛管理處轄區內的,登記地車輛管理處名稱並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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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報檢,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 (三)機動車駕駛證; (四)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證書; (五)因質量問題更換車輛的,除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確定的免於安全技術檢查的機動車外,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證書。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驗收,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
(三)機動車駕駛證;
(四)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證書;
(五)因質量問題更換車輛的,除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確定的免於安全技術檢查的機動車外,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證書。
車輛管理辦公室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核提交的證明和憑證,對機動車登記證上的變更簽注,吊銷駕駛證,補發駕駛證。
車輛管理辦公室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三)、(四)、(六)項規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號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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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變更後的車主需要到車管處辦理機動車過戶登記,申請糾紛過戶登記的,機動車車主應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查驗,並提交相應的憑證。 賣家需要:
車主身份證、車輛駕駛證、登記證、發票(轉機票)原件及上述證件影印件。 買方需要:身份證(外國賬戶的當地車牌需要臨時居留證)和所有影印件。
雙方需: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屬於公戶的,用公章和機構證件代替身份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申請轉讓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驗收,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現車主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所有權轉讓證明、憑證;
3)機動車登記證;
4)機動車駕駛證;
(五)海關監管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書;
6)機動車超過檢驗有效期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證書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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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發票交易:繳納二手車交易稅。
私人戶收取1%收費,公眾賬號收取4%收費,2、車輛檢查:對汽車進行驗車、車輛檢查、延期、拆解和拍照,接收車輛,貼上檢查記錄表,進入過戶大廳辦理備案手續。
4、轉讓搬出:所需材料包括機動車登記、轉讓、登出登記表、轉讓申請表、檢驗記錄表、機動車早橋財產登記證原件、駕駛證原件、車主身份證原件、車牌號原件、車輛**、交易市場轉讓發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條 動產權的設定和轉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交付之日起生效。
第二百二十五條 船舶、航空器、機動車輛等物權的設定、變更、轉讓或者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善意的第三人使用。
2、找到該共享汽車品牌官網,點選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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