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勞動法,工資補償,是稅前還是稅後?

發布 社會 2024-05-01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或補償金相一致,計算標準為勞動者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即應付工資,屬於稅前期間。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請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應當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改正; 職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提供支援和幫助。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遣散費的月工資是根據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計算的,包括小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這是稅前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勞動遣散費一般按稅前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報酬月工資,按照勞動者因不作為應當繳納的工資,包括小時工資或計件工資計算, 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收入。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總結。 薪酬的平均工資是稅前的。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遣散費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計算,月遣散費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的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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