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助我認識律法的弟兄姊妹

發布 社會 2024-04-20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三條 發生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勸阻調解。

    受害人有權提出家庭暴力的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勸阻; 公安機關應當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行政處罰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五條 實施重婚罪,或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提出申請,派出所應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但一般是治安處罰。 也可以到當地婦聯等單位求助,效果會更好。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只是普通的家暴,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婦聯、居委會報案,由他們調停處理。 如果情節嚴重,有一定的損害賠償,那麼你可以向公安部門報案,或者到當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先報警,或向當地婦聯報案。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或者其他營業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不履行安全義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經營者、管理者、組織者不履行安全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經營人、管理人、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夫妻離婚的,婚後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應當平分。

    2、房屋是婚後購買的,為了簽訂購房合同或房產證,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分割。 不需要該婦女的證據。

    3、婚後買了一輛16萬元的家用車,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分。

    4、如果離婚的原因是男方對婚姻不忠,如果女方有證據,男方也應少分財產。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婚姻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任何一方均無權單獨擁有它。 除非配偶一方自願放棄,否則離婚時的所有財產均由夫妻雙方共同分配,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擁有。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雙方無法證明婚前個人財產的存在,則所有財產均由雙方共同擁有。 如果訴訟上法庭,肯定會各判50%。 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想要壟斷。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您好,初步判斷房屋和汽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發生離婚,可以要求分割房屋。 如果離婚是由於男方的過錯,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女方將得到照顧。 子女未成年的,夫妻雙方均負有撫養義務。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你可以找到首付程式,如果你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首付很容易做到,只有婚姻財產是平分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根據你的說法,你同父異母的哥哥和你嫂子住在乙個210平方公尺的房子裡; 你和父母住在乙個100平方公尺的房子裡。 我嫂子的家人要你的房子,因為你哥哥蓋房子的時候借給他10w; 你哥哥不聽話,你嫂子家打你哥哥。 你說的問題其實很簡單,但很複雜,因為你不知道怎麼用這個名字,你也不清楚是誰出錢建造了這兩棟房子; 你哥哥什麼時候蓋的,哪間房子,向岳母借了10w?

    我懷疑你嫂子打你哥哥是“苦伎倆”。 想想看,如果兩棟房子都是你母親和你前夫建造的,在你母親的前夫去世後,你母親將擁有232平方公尺的所有權,而你的兄弟將只有78平方公尺。 你的哥哥或嫂子不想把他們住的財產交給與他們沒有血緣關係的繼父和同父異母的兄弟,所以他們上演了這場鬧劇。

    還有一點,準確地說,你嫂子的家人不能向他要房子,因為他借錢給你哥哥。 借錢還錢還房子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更何況當時哥哥家蓋了房子,嫂子也有份,母親家出資10w錢補貼,也是有道理的,根本就不是借錢。 你家以後怎麼分房子,我們外人插手不方便,但一定要讓你哥哥嫂子按照市場價值拿出132平公尺的租金,換養老。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無論是警方報案還是訴訟,都可能以家庭糾紛為由不予受理。

    好吧,我個人的建議是:你的兄弟應該離家出走,當事情得出結論時再回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您可以親眼看到所給予的是押金。

    如果你後悔了,你就違反了合同。

    你說給還是不給。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按照法律來說,也不是沒有可能,你家給錢的行為不是合法行為,婚姻法也沒有明確規定禮金,但如果你有合同,那就不一樣了,這只是從法律角度簡單分析一下,不新增任何防腐劑, 天然綠色,並尋求採用。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我說完了。 你寫了很多,但還有一些有用的你沒有寫。 根據你所寫的內容對情況的分析如下:

    1. 您目前擁有的證據和事實。

    1.你有他與房東簽訂的合同(大概是原件)。

    2.你有他給你的收據(估計說明轉讓費15000,租金5000,共計20000)。

    3、您未與他簽訂房屋轉讓協議或其他書面協議。

    2.問題: 1.他把房子轉讓給你的時限。

    猜猜你剛才聽到他說他有乙份為期三年的合同,你可以以他的名義以相同的條款租用它,直到他原來的租賃合同到期。我猜你沒有籤書面協議,你只是拿了他和原房東的租賃合同。

    後果],使你陷入被動,並且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他和你之間的租約期限。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未約定租賃期限或者協議不明確,不能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確定的,視為無限期租賃。 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合同,但出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合同終止。

    2. 他轉租給你的法律後果。

    第二百二十四條 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財產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給租賃財產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出租人有以下兩種選擇:

    如果第一種是不同意轉租,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 這要結合上面的第乙個問題,如果他和你租房時間沒有達成一致,就算不定期,他可以隨時收回,你是被動的。 如果他和你約定的時間超過房東收回的時間,他就違約了(他也可以以欺詐為由申請宣告他和你之間的租賃合同無效,順便拿回你的轉賬款15000)。

    當他把它轉讓給你時,我不知道是不是恰好是他收給你的5000元的租金。 如果他收取的租金遠遠超過其餘的租金,這也可能是欺詐的跡象。

    其次,如果房東批准轉租,不能再以欺詐為由宣告合同無效,只能終止合同(15000的轉賬款無法收回)或繼續履行合同(房東必須使用原價,無權提高價格)。

    最後,我想提醒大家,案子不大,最好是用技巧和智慧來解決,努力為不戰投降民的士兵而戰,如果最後訴諸法律,在這麼小的案子上浪費的時間和精力,實在是不值得。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如果您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再次與我們聯絡。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你買的是房地產。

    中國《物權法》對此作了規定。

    第九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因此,誰擁有基金會取決於它是否在有關當局註冊。

    如果他之前已經向另一方登記了所有權轉讓,那麼基金會就屬於另一方。

    此時,您有權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讓他退還款項。

    如果他之前沒有在對方註冊過,那麼基金會就不屬於對方。 但它也不屬於你。 基礎仍然是他的。

    這時,如果想要基金會,可以要求賣家到有關部門進行轉讓登記。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這並不違法,你的朋友只是在惡作劇,沒有不正當的目的,也沒有造成嚴重的損害。

    沒關係,最嚴重的是可能會影響到一些不能在規定時間到校報到的學生,頂多是學校會給予懲罰。 但是網路很難解釋,你的朋友完全可以否認日誌不是他發的,說是被黑客什麼的攻擊,是別人惡作劇的,所以如果學校要懲罰他,也很難收集證據,畢竟學校不是公安機關, 而這種惡作劇,公安機關也不會理會。

    在我看來,民事責任是不談的,想想看,晚報幾天有什麼損失? 也就是說,有些人可能誤信了他,訂錯了機票日期,機票、機票改簽不收取額外費用,如果導致退款涉及到金錢損失,但是,直接導致退款的概率很小,誰會告他一百塊錢或十塊錢呢? 通常,沒有人會向他主張獲得一百美元左右的權利。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我個人認為,如果我對他人造成物質或精神損害,我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談不上刑事責任。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這沒有法律責任,只有道德。 對於違法行為,只有在網際網絡上傳播虛假的恐怖主義資訊才能犯罪。 這不屬於,所以沒有什麼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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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認真,因為長大後再也找不到那種感覺和心情了,但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不要在那個時候調整不好心態,其實真愛又失戀的感覺會很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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