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難道不會被處以罰款和監禁嗎?

發布 社會 2024-04-10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使用童工是非法的。

    打擊使用童工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推動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對使用童工的人規定了處罰,批評了監護人,並且沒有對童工本身設定處罰,因此無需擔心罰款和沒有入獄時間。

    法律鏈結:《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每個童工處每月5000元罰款; 在使用有毒物質的工作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質工作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月對童工每人罰款5000元的標準從重處罰。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還應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一切必要的交通、食宿費用。

    用人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後,仍未將童工交還給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責令改正之日起,對雇用的童工每人處每月一萬元罰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民政部門登出民營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為國家機關或者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實習生,不,工資低。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不。 童工是指與單位或者個人有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自僱勞租的未成年人、未滿16周歲的兒童。 國家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法規,但在文學、藝術、體育等特殊領域可以例外; 國家法律中雇主不能使用童工的規定,是用來約束用人單位毀壞用人單位的,如果違反,會受到用人單位的懲罰,而不是你。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藝術、體育、特種工藝單位招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國家財產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和教育的權利。 工會和其他群眾組織應當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雇用童工的簡單行為只是非法行為,並不構成刑事犯罪。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僱傭童工從事危險勞動,則構成強迫勞動罪,觸犯刑法。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雇用童工的簡單行為只是非法行為,並不構成刑事犯罪。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從第一州雇用童工從事關鍵勞動,則構成強迫勞動罪,嫉妒派將違反刑法。

    根據1991年頒布的《禁止使用童工條例》,應當承擔下列責任:1.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非法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 將兒童送回原居住地的費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2、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處罰; 職業介紹所或其他引入童工的實體和個人; 對未成年人、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出具虛假證明從事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允許未成年人、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從事童工,教育後不改正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罰款; 其中使用童工的單位應當從重處罰。3.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屢次拒絕改變使用童工方式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經營者經營許可證,情節嚴重的,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未成年人、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 四、非法使用童工的單位和個人,對因病、殘疾的童工返回原居住地,應當承擔其期間的一切醫療生活費用。

    在完成醫療和勞動評估後,應根據殘疾程度向子女支付殘疾撫卹金。 如果童工死亡,應向童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支付喪葬津貼,並應給予經濟補償。 對造成童工傷害、殘疾、死亡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單位或者個人拐賣童工、虐待童工、強迫童工危險勞動、造成事故等危害童工身體健康,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 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不。 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用童工來約束用人單位,如果違反,就要受到用人單位的懲罰,而不是用童工自己。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收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勞動管理規定,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高強度體力勞動,或者從事高空或者井下作業,或者在高質量、高素質等危險環境中從事勞動的, 易燃、放射性、有毒,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招募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屬於招募童工性質,屬於違法行為。 這是國家法律對未成年未成年人的一項關鍵保護措施。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聲譽攻擊編號 童工,是指與單位或者個人有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自營職業的未成年人、未滿16周歲的兒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招募未滿16周歲的人員。 雇用童工。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收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佟哥罰款; 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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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4-10

算上,所有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都是童工,法律不允許他們這樣做。

3個回答2024-04-10

紅旗不落在家中,五顏六色的旗幟在外面飄揚。

24個回答2024-04-10

你好,沒有錢,別人不會和你有業務關係。

7個回答2024-04-10

非法雇用童工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 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More

25個回答2024-04-10

殺雞殺魚不會有報應,不要想太多,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