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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經用人單位主管(管理許可權內)批准,提前離職即視為遵守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和勞動管理程式。 法律沒有規定經用人單位批准提前離職不屬於工傷認定,應當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屬於非主要責任人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未進行工商銀行改造,發生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的;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案例分析:員工提早下班導致的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案例摘要]郭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保安。2015年7月,郭某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聲稱2014年10月晚上7時騎自行車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左脛骨骨折,同時出示了當地交警大隊無責任認定事故認定證明。 隨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對科技公司進行了調查詢問,其人力資源總監表示,郭某交通事故事實清楚,路線正確,但他提出,郭某正常下班時間是晚上8點,郭某沒有向企業管理人員請假就提前下班, 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屬於異常下班,不應認定為工傷。
爭議焦點]員工提早下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結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的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郭某的工傷屬於工傷。
案例分析]本案中,雙方都承認“郭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這一事實,公司認為郭某違反了企業的規章制度,提前下班,不屬於“上班途中”。我們認為,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與是否構成工傷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 郭某未履行請假手續、未提前下班,屬於企業內部管理問題,企業可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但是,在工傷認定中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不影響工傷認定的結論。 因此,當郭某發生事故時,應當是“在下班途中”,對他所受傷害的辯護應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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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醫療救治期限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以上24個月的治療期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第四條 醫療期限為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6個月按12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九個月按15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2個月按18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24個月按30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老步發〔1995〕309號)。
59、企業在生病或非工傷期間,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病假工資或病假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病費減免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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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病假單是醫院因病出具的假單,休息時間按情況規定,休息一到兩周必須得到雇主的認可。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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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會因交通事故而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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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工傷,有規定,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是早下班還是遲到,只要不承擔主要責任,就是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銘牌上有“製冷制熱額定功率”字樣,看它後面的引數“1180 1190(1790)”,1180是製冷額定功率,1190(1790)是制熱額定功率(加上輔助加熱管的功率)。 >>>More
它應該一樣多。 首先,單位時間相同,即一小時。 二是降雨量與步行範圍相同。 三是雨的密度與跑步的速度有關,當有零星的雨時,跑步者會更濕透,大雨也一樣。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