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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很常見的,如果談判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局投訴,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借條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有借條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勞動者姓名、用人單位等基本資訊;
2. 雇員要求雇主支付的工資金額;
(三)勞動者提出申訴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執行的財產。
2、如您向勞動監察局投訴,勞動監察員應責令您在期限內付款; 逾期未繳款的,責令按欠款50%-100%支付賠償金。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用人單位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
優點:方法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3、向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勞動爭議裁判的,應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仲裁申請書影印件和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在某些地區,還需要提供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位址、通訊位址和聯絡方式,用人單位的姓名、位址、通訊位址、聯絡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提交影印件的,原件應由仲裁委員會查閱。 運氣。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賠償等,一般可以最終結算; 缺點:手續多,需要專業指導,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滿足用人單位的惡意訴訟。
由於部分省市不支援不經勞動監察在期限內支付賠償金,建議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未在期限內支付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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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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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到勞動局和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時向勞動者支付合理的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勞動者的個人過錯除外。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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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勞動者在保護自己被拖欠工資的權利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
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與老闆協商,要求用人單位補發拖欠工資的單位違法行為工資。
3、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的金額比較大,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回拖欠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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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舉報人、投訴人應當如實提供舉報、投訴單位的名稱、位址、具體情況,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情況。 此外,投訴人應提供投訴的投訴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不服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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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拖欠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其權益。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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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拖欠工資,不給**,可以撥打12333**投訴,也可以向勞動局檢查大隊投訴。 如果投訴無效,可以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滿意的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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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去法院起訴或找律師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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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的,應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但建議先向所在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的,申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5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力、達成和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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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勞動局向勞動監察局提出投訴。
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的行為; 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投訴範圍包括:
1.用人單位未制定直接影響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
2.用人單位未建立用工管理賬戶。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等必要條款,未交付勞動合同正文,未出具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
4、用人單位未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未支付勞動者工資、經濟補償和補償金的。
5、用人單位未遵守就業登記備案的有關規定,以及《大陸、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規定》。
6.用人單位未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保護專項規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
7.用人單位未遵守有關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的規定。
8、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未遵守勞務派遣的有關規定。
9.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考核機構未遵守就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考核等相關規定。
10、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未遵守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的。
11、實習見習單位不遵守學生實習、見習單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
12、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勞動安全監督檢查事項。
拖欠工資需要向勞動監察局提出申訴。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給予50%-100%的賠償; 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介入調查; 也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More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單位拖欠工資的職工可以採取法律措施,迫使用人單位支付工資,老闆惡意拖欠工資,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這並不容易。 因為你在親戚的工廠工作,所以你沒有簽合同,對吧? 如果你和你的親戚簽訂合同,你的工資會很好,你可以要求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