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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進行。 原則上,籤兩次合同後可以簽訂無限期合同。 但該公司不打算續約,因此需要支付。 補償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也就是說,給你四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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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續約,符合勞動法,你不用太擔心,你可以自己找乙份新工作,有很多公司合同到期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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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剛剛簽訂了乙份為期兩年的合同,並在到期後再續簽兩年,那麼您應該已經工作了四年。 現在遇到公司不續約更不幸。 看來你對這份工作的記憶還是比較多的。
如果是這樣,您可以再次與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聯絡,看看是否可以續簽。 如果實在做不到,也不要氣餒,畢竟你還年輕,可以申請其他公司的工作。 你已經有四年的工作經驗了,可以很快適應,肯定會有公司歡迎你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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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貴公司將按照N+1法補償你,你需要補償你上一年平均工資的四個月,以及乙個月的基本工資,這也是勞動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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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續約,你就做不到,你應該努力讓他們看到你的表現,如果你不續約,你只能找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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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次簽訂合同後,如果您第三次簽訂合同,您將被要求簽署合同。 雇主無權拒絕您。 否則,他將違反規定。 您可以去勞動仲裁庭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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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的權利,沒有好的辦法,盡量找人多溝通,但做不到,只能再找乙個高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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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後,公司沒有辦法不和你簽合同,因為他有權和你解除合同,也就是說,他不想用你的意思。 你應該盡快回去找乙份你喜歡的工作,只要你願意努力工作,你就能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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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簽了兩份合同後,你有無限期的僱傭合同,他沒有權利不和你簽訂僱傭關係,如果他以此為由拒絕你的工作,你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他,要求意外的經濟補償,他不能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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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無能為力。 因為合同已經到期了。 您不再續簽合同。 這是一件自願的事情。 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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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找到乙份新工作,而且你必須連續簽訂10年以上的長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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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續簽了兩年,合同期滿再續簽兩年,到期後公司沒有續簽,是他公司有問題嗎? 還是你的工作能力? 他們不贊成,如果你的工作很強,那為什麼不和你簽合同呢?
你不用太擔心,只要做好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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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好的辦法,合同到期了,合同正常終止,頂多按照工齡補貼,而且現在的工作不是鐵飯碗,合同工,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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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同是勞動密集型的工作或體力需求,每兩年籤一次,如果不合格,合同到期自動終止或解雇你,你根本沒有辦法。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工作,努力工作。
最重要的是,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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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應該簽訂乙份臨時合同,之後公司有權終止與您的合同,您可以申請一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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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必須說明不簽合同的理由,即使真的不簽合同,單位也必須給予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應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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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還在等什麼,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到下一家公司,繼續努力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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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的原因,您可以申請失業救濟金,然後找到新工作。 公司不賠償,但提前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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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與你續約,則意味著公司將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很可能結束,你應該做好下一步的準備,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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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要取決於合同是如何寫的。 通常到期會自動續期,如果沒有,您可以要求部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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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續約,你就會被解雇,正常的公司會簽訂合同然後雇用工人,所以你趕緊尋找下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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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和你續簽合同,但會給你一些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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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加入公司,再籤兩年合同,再過兩年,公司不簽合同,就可以在另乙個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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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四年了,如果不續簽,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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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或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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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沒有辦法了,只能換工作,人家沒有違反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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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合作夥伴。 一方面,如果終止了,人們不願意再去簽合同,所以我們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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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沒有辦法的,這取決於你的工作! 一般來說,它會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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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續簽,就意味著公司不會再聘用你了,你離離職也不遠了,所以要早點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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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會續簽,可能性比較小,但是如果時間比較老,就有這種事情的可能,對他們來說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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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期滿後未續簽,繼續工作2年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償短期銷售,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以上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 它應向雇員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銷售資金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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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員工可以直接對合同進行仲裁。 到當地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對爭議案件的裁決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部分事實已經明確,可以對該部分作出初步決定。 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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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份合同簽訂三年,期滿後,公司因不符合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條件,不能續簽。
由於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責任在於公司,因此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該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按照約定條件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情形外, 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提供服務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也就是說,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不到六個月的工資半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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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合同到期,續簽兩年,只工作兩個月,我可以離開公司嗎?
您好,我是諮詢合作律師,我收到了您的問題,請稍候,我正在幫助您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經抗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說如果工作合同到期,合同再續簽兩年,我可以在續簽之日起一兩個月後以書面形式申請離職嗎?
是的,如果你是工人,你只需要提前30天辭職,30天內,不管他是否同意和聲局,你都可以直接辭職,賣掉核心。
好的,謝謝。
很高興為您服務,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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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興你的問題,我個人認為,跟親戚一起,不要轉行,因為交錯就像一座大山,像你應該學化學應該是一門科學,對於乙個男生來說,或者乙個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專業,你已經26歲了,不要輕易換行,你去乙個不熟悉的行業, 你要慢慢熟悉它,直到你能開始,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你學了這麼多年的化學,跨行業不是乙個明智的選擇,因為你還有幾十年的時間,利用你已經擁有的經驗,你可以在化學領域發展得很好, 我建議你還是找乙個和你現在正在學習的行業相關的,有兩種工作,一種是找到自己喜歡的,另一種是找到自己擅長的,你可能厭倦了這個行業,不想做,你還是堅持堅持下去, 永續性將永遠w調整心態,心態最重要,也可以大膽放手去玩,等回來,整理心情,重新開始。 你能堅持這個行業十年,二十年嗎,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