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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雙方談判達成和解。
如果合同中沒有強調,一般沒有法律支援效力。
第二次修改]。
你應該問問你的業務經理(主管),對吧?
但是,如果你看這個案例,如果你不及時做這個生意,你的公司就會賠錢。 並從學校拿走 10w。 根據保險公司行業的說法,首先要做的就是扣除40%左右,對吧?
也就是說,如果生意不做,公司將返還學校約6萬元。 沒有其他責任。
但是,考慮到學校是社會上的特殊群體,也可以全額退還。 不過,估計你這方面的業務以後不會太容易做。
在最壞的情況下,你不可能想在不受到太多影響的情況下工作,同時又不負責任。
公司可能會從您的每筆後續交易的佣金中扣除一些費用。
理論上你不負責,回扣:因為回扣畢竟是潛規則,但不符合法律。
您需要負責的,免費40,000責任保險和特殊困難學生免費保險。
4w贈與責任險,如果沒有明確的合同,則為口頭協議,您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0名特困學生的保險,如果業務上還有談判的餘地,找你的公司,做希望工程做廣告。 (如果沒有商量的餘地,也沒關係,沒有責任)。
第三次修改]。
看著有點混亂。
1)學校保費給10w,但學校回扣被收回,你的業務佣金是,你的公司真的拿到了嗎?
2)10W合同,4W責任險,捎帶8000免費為特困學生提供保險。
換句話說,合同的內容是:以10w的成本購買的保險? 那你說學生辦公室蓋章拿走是什麼意思?
我越看越困惑......
保費已收取多少? 學校要花多少錢? 你得到多少報酬?
協議,還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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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可以表現為違約金或賠償,即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也可以表現為繼續履行和補救措施。
這是由非義務方選擇的,可以是三者中的乙個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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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某一條款的相關合同條款的,即使合同條款未確定這方面的違約行為,也應當按照合同法確定違約賠償金的內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違約金。也就是說,法院擁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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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約責任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和學校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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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說的那句話是必須算的,合同不限於紙面部分,只要對方能證明你說了那句話,而且你自己承認,那麼它就是合同的一部分。 你在訂立合同時的意圖是有缺陷的,但因為你沒有打算這樣做,所以不構成欺詐,當然,如果你上法庭,你必須證明你不是故意的。
2.無論欺詐是否成立,您都可以獲得一部分錢。 如果欺詐不成立,那麼合同必須有效,你沒有其他違約行為,簽訂合同時的意圖缺陷沒有給對方造成任何損失,對方不能要求任何賠償,更不用說支付金錢了(即使你有違約金, 但這筆債務是無法抵銷的,對方要先給你餘額,再要求你再還款)。
如果構成欺詐,那麼您的合同是可撤銷的,有兩種情況。 首先,從他們得知從協商到訴訟期間沒有賠償,並且他們沒有通過訴訟行使撤銷權已經一年多了,然後合同就確定有效,餘額由對方支付。 二是沒有超過1年,那麼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取消後的合同從一開始就無效,對方不用支付房價,但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
但只要對方不行使撤銷權,那麼合同就是有效的,你可以要求對方收取貨款。
3、當然,如果對方堅決不付款,您也可以以對方違約為由主張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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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之前簽了合同,但兩個月後,對方提出要毀約(不再想要你的土地),然後因為對方坐牢,這個合同實際上沒有履行,也就是說,對方從來沒有支付過你的土地。 這份合同已經兩年沒有履行了,實際上訴訟時效已經過期,實質上是無效的。
現在家人阻止你與別人做交易,這應該是對你的干擾。 但是如果你處理這樣的問題,你應該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它,這樣對你來說是安全的。 建議您到當地法院諮詢,通過仲裁撤銷之前無效的合同,並對之前的合同進行破壞,這樣您就可以再次處置您的土地,其他人將沒有理由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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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能履行的,要求撤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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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合同期滿:
1)如原合同自然終止,但您的同學繼續工作,用人單位繼續聘用,雙方均未提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按照原合同條款繼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2)如果同學在此期間想離開,他或她應該在離開前給予書面通知並處理交接,但不必再等30天。
3)合同到期後不超過乙個月不續簽的:對於超過乙個月的部分,您的同學有權要求雙倍工資。
2、“我在單位工作的時候,同學也是通過經營業務認識了很多客戶,他手裡有很多客戶資料,如果把這些資料用在新單位,可以嗎?” “:最好不要用,如果一定要用的話,也應該看清楚情況,分析一下情況後再使用。
理由:(1)如果您的學生與原公司簽訂了保密協議:如果原公司在離開公司後按照保密協議支付賠償金,則您的學生使用這些材料將構成與原公司的違約行為,原公司可以追究您的學生違約責任,並要求您的學生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賠償合同法。
2)即使原公司不同意與你的同學簽訂保密協議,或者雖然有保密協議,但離開公司後不支付賠償金或保密協議因其他原因無效:雖然原公司不能追究你同學的違約責任, 你的同學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或民事侵犯商業秘密,並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使用後給原公司造成的損失較重;是否追究民事侵權責任,要看原公司是否被查處,但這畢竟是有風險的。
3)如果:原公司沒有對手中的資訊採取保密措施,價值不是很大,使用後的估計收益不是很大,或者原公司難以察覺,很可能不被追究,你的朋友也可以嘗試使用,但這種風險應該評估清楚。
3.樓上,建議大家在回答之前最好多讀一些法律知識,因為很多法律問題要綜合運用民法、勞動法、合同法、刑法等部門和各類法律知識給出更全面的意見,而不是簡單地發某條法律就能解決的,你只考慮勞動合同法中的保密和競業限制責任, 不考慮或不了解其他侵犯商業秘密的相關風險,所以大膽肯定地鼓勵使用婁讓,如果資訊非常重要,一旦引發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被罵是小事一樁,發問者的損失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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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需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可直接離職。
2、只要與原單位的合同中沒有保密條款,且未簽訂保密協議,該資訊即可在新單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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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簽訂勞動準備合同,應注意: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地點、時間、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可以提供更多資訊,以幫助提供更詳細和準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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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一些問題,建議更改或新增以下內容:
1、乙方必須在xx月x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的,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並按月向乙方收取年租金10%的滯納金。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出借給他人的;
2、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3、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繼續出租房屋,有優先購買權,但應在xx月x日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確定當時的市場租金,簽訂租賃合同。 如花生橡樹未能在期限內表達,視為放棄繼續接受寬大租賃,甲方有權將其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將房屋移交給乙方後,如果乙方想要裝修修繕,乙方必須將裝修修繕計畫告知甲方,甲方只有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才能進行裝修修繕,乙方承擔全部裝修修繕費用。 乙方不再出租房屋的,乙方不得破壞房屋的裝修部分和主體結構。
5、甲方將財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合同對財產的新主人繼續有效。 如果承租人出售房屋,他必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擁有優先購買權。
6、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出租給他人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按年租金的10%賠償違約金。
2、乙方在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按年租金的10%賠償甲方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讓給他人,或改變房屋用途的,按年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 房屋因此而損壞的,也應當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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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乙個問題是,貨物的原所有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法定監護人可以代為處分相關財產,因此不存在合同效力問題。 二是丁某與高某之間的借款已經交付,雙方之間存在借款關係,需要按約定履行,若對借款利息沒有約定,推定為無息借款; 第三,如果丁某和李某沒有簽訂書面借款合同,而只是口頭約定,則李某沒有提供貸款,不存在責任; 如果雙方簽訂書面合同,則合同應當執行。
2、丁某與邵某之間存在合同關係,但立面房的所有權未發生變更,不具有公示效果; 蕭邵按照繼承法繼承邵氏遺產,處分合理合法,房屋所有權歸林某所有;俞某與邵某之間的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因為房屋的產權在法律上屬於第三人,余某可以要求邵某承擔違約責任,因為邵某已去世,蕭邵繼承了該財產;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必須在權利義務上保持一致,因此肖邵可以主張違約責任。
3、一般而言,如果公司知道甲急需的原因,並為此原因籌集****木材,則利用危險和明顯的不公平性,可以請求撤銷,但由於已經過了兩年,而撤銷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存在訴訟時效已過的問題。
[4]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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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並不意味著你籤了合同,你就是正式工人,不簽合同,你就是臨時工,法律上沒有臨時工的概念;
其次,不代表簽合同不能開除,不簽合同可以開除;
法律規定,在試用期內,如果證明雇員不符合就業條件,雇主可以解雇他/她。 您的資格取決於公司是否提供您不符合就業要求的證明。
如果是這樣,公司將合法地解雇您,而無需對您進行任何賠償; 否則,公司將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你沒有簽訂僱傭合同嗎? 檢視合同中是否有試用期。 從法律上講,無論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合法工作者都被視為正式工,沒有臨時工這回事。
你不能這樣想,我能理解這種男孩,他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沒有女朋友,想結婚。 人家不再和你相處了,難道你不想讓他和別人相處嗎? 你不能嫁給別人嗎? >>>More
可能是你的防毒軟體不徹底,防毒軟體必須徹底殺掉,一些頑固的病毒需要人工清除,另外,我覺得你的硬體可能不是很穩定,建議檢查一下電腦主機是否需要除塵,散熱系統是否良好!
親愛的懺悔和謹慎的家庭,你好!
它不能被取消,一旦取消,就沒有辦法再次取消,所以當你在那裡時要小心。 評論語言無法更改,但您可以在使用者評論中發布凹凸以解決問題。 例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