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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按照規定提前15天辭職,工作15天後正式辭職,公司應相應支付工資,如您未提前申請,公司可要求賠償因突然辭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此外,如果員工在合同有效期內自願辭職,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主要取決於合同檔案的規定,違約金不得超過3個月的工資。 在合同有效期內,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3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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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是最長期限,只要不超過30天,就是合法的。
單位規定15天,且不超過法定時限,所以這個規定是合法的,你按照單位的規定辭職,你的做法沒有問題,如果用人單位不按時發工資,是違法的單位,你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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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期限為30天,只要公司同意您出發,您就可以當天出發。
只要企業批准您的申請,您就必須支付工資。
如果公司不批准,能證明你已經把辭職證交給了公司,30天後可以自己離職,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在30天前提交了申請,不發工資,仲裁和監督都會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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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貪圖便宜,不想給你。
試著溝通,如果不行,反正你也會打**,所以直接去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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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如果公司未按時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租賃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並按拖欠工資支付25%的經濟補償。 2、直接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集團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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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勞動關係事實。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償還社會保險和工資。
第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作為代償金。 四、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
建議及時收集相關證據,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 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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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辭職了,公司不發你的工資,你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談判。 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如果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和拖欠工資的25%作為經濟補償。 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法》第5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力、達成和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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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辭職的解決方案如下:
1、談判急漲早落;
2、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如果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和拖欠工資的25%作為經濟補償。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職工在保護拖欠工資的權利時應注意什麼?
勞動者在保障拖欠工資的權利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的金額比較大,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回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不明確,發生糾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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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如果你提前乙個月提交辭呈,無論你是否同意,你都可以離職,你的工資將相應地支付。 因此,如果你這樣離職,你就拿不到工資,你也可以對你給雇主造成的損失負責。 這是《勞動法》賦予雇主的一項權利。
當然,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你8小時工作的加班費,也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可以提出申訴,解除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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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曠工三天算是自發離職,工資只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也就是說不上班就拿不到工資,相當於說不扣,這是正常的,可以去**勞動局, 而在其他地方盡量遵守合同,小廠的老闆不好對付,勞動局也不會因為這筆錢而出面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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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拖欠工資、不發工資、扣工資的,可撥打12333**投訴舉報,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您也可以直接向勞動局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用人單位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當事人也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賠償。 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與勞動者不協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結論被駁回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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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社保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辭職。
要求拖欠工資和社會保障。
此外,可以要求雇主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必須提供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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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支付你的薪水,那就是你支付薪水的時候,那就是你得到報酬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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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工廠拖欠我工資,一開始我不知所措。 但我就是不屈服,我不能讓壞人得逞!! 我經歷了十幾部勞動法,最後通過勞動仲裁維護了自己的利益,拿回了拖欠的工資,並贏得了三倍多的工資賠償。
我也希望能夠幫助那些和我有同樣處境的人,通過法律手段保護他們的權益!!
我們可以通過仲裁爭取的主要合法權益有:
1.拿回你的工資。 依據:工資應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2.如果你不簽訂合同,你將獲得雙倍的工資。 依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3.雙倍或三倍工資。 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2)如果工人被分配到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應支付不少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工人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爭取賠償。 依據:未按規定解雇員工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以及其他一些權利......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通過快遞或信函方式將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郵寄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能拒絕,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並辦理檔案移送手續。 >>>More
就您而言,如下:
1、公司無故未向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所在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並要求勞動監察大隊依法處理。 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公司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的,可能會徵收滯納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