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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疾病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撫卹金; 因疾病或與工作無關的殘疾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領取疾病和殘疾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 但是,《社會保險法》沒有規定支付標準等具體事項。
參照1953年1月23日公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工傷死亡、退休後死亡或者因非工作殘疾完全喪失勞動力而退休後死亡的, 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B款規定,除支付給企業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貼外,並按下列規定**贍養直系親屬的下一期救濟費: 如果該人贍養其中一名直系親屬, 死者本人的工資為6個月;2人,自發9個月工資; 如果有 3 人或更多人,死者的工資為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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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作時間死亡的,即使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如果不是宿舍硬體設施造成的,公司不予賠償,社保部門有:
1.喪葬費。
企業員工平均工資為2個月。
2. 贍養直系親屬的撫卹金。
如果他贍養 1 名直系親屬,死者本人的工資為 6 個月; 2人,自發9個月工資; 如果有 3 人或更多人,死者的工資為 12 個月。
3.直系親屬養恤金的條件和範圍。
主要依賴已故職工的直系親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列為職工的絮養直系親屬,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1.年滿60周歲或者完全失業的祖父、父親、丈夫; 2. 不從事有償工作的祖母、母親和妻子; 3. 子女(包括收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未滿16周歲的弟弟妹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4.孫子未滿16周歲,父親死亡或完全失業,母親沒有有報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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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與工作無關的死亡,應該不值得太多賠償。 哀悼和改變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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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工作無關的死亡的賠償是多少? 與工作無關的死亡不應得到賠償。 只能用於喪葬費,如果公司好,可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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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與工作無關的死亡,雇主沒有賠償義務,並且可能在人道主義情況下給予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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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有意外保險,如果你有意外保險,你可以去保險公司支付。 該公司還將為與工作無關的死亡支付一些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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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工傷,就不是上班的時間,也不是上下班的時間。
這樣的死亡時間不受賠償。
公司最多會給小額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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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與工作無關的死亡,那麼賠償只是他的個人工資,如果這取決於他從事什麼樣的工作。 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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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與工作無關的死亡,公司可以給予一定數額的慰問金,但這是人情,就是公司可以給,也可以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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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補償。 如果不是工傷,則為自然死亡或疾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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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與工作有關的死亡,您將不會獲得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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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如何賠償與工作無關的死亡? 與工作無關的死亡按自然死亡標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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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工作無關的死亡取決於它是如何死亡的,如果是自然死亡,肯定不會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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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養老金、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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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非工傷死亡,則視年齡和公司規定而定,也可以諮詢律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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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能是保險賠償、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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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與工作無關的死亡國家/地區有一定的規定。 賠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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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必須遵循正式的、合法的程式,否則,我相信你會給他乙個很好的解釋,你會按照正常程式處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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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的,該法明確規定了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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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是否有社會保障,死因等。 您需要前往當地的社會保障辦公室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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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籤的具體勞動合同是怎麼規定的,再看看他有沒有給你買了其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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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工作無關的死亡有錢嗎? 我不認為你想太多,能夠補償與工作有關的死亡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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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保險公司的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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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賠償可以由專業律師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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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諮詢律師,你會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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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律師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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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與工作有關的死亡,你看有沒有第三者? 如果有第三方,則由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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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疾病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其親屬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撫卹金;
因疾病或與工作無關的殘疾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領取疾病和殘疾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
非工亡家屬要求企業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是有法律依據的,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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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將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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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喪葬費,企業員工平均工資為2個月。
2.一次性紓困金,如死者贍養一名直系親屬,則為死者6個月的薪金; 2人,自發9個月工資; 如果有 3 人或更多人,死者的工資為 12 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同壽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治療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交通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內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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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員工**未因工受傷的,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殉職且不能工作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資料。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上年度全區職工平均月工資的48個月至60個月。具體標準應當按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職工停薪停工期滿後死亡的,其在志春、鄭的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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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滲水工傷死亡,勞保**將支付喪葬費和與死者有贍養關係的直系親屬的救濟金。 喪葬費的支付標準是雇主2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有乙個受撫養親屬,則支付贍養直系親屬的福利標準為死者6個月的工資; 如果有兩個受供養親屬,則應向死者本人支付9個月的工資; 如果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受撫養親屬,應向死者支付12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勞動者因疾病或者非工傷死亡、退休後死亡或者因非工作殘疾導致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退休後,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 除勞保**項下支付給企業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貼外,贍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用,由勞保**按下列規定支付:職工贍養1名直系親屬的,按死者工資6個月;2人,自發9個月工資; 叢卓昌有3人以上3人以上的,死者本人的工資為12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More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死亡證明等; >>>More
1.根據所描述的工傷情況,結合GB T 16180-2014《勞動能力評價中職工工傷和職業病的殘疾等級》,殘疾等級在7級左右,具體結果以勞動能力評價委員會專家組的鑑定結論為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