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離職前沒有休年假,我可以享受折扣嗎?

發布 社會 2024-08-01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帶薪年假是一項法定福利,於 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規定:“職工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應當休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如果我在工作期間離職,年假應該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未安排職工當年休假的,按照職工當年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工資計算未使用年假天數未使用年假的報酬應予支付,但轉算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支付。

    但是,如果假期在離開公司前已經提前用完,並且在轉換時已經超過了應該休的天數,那麼額外的年假是否應該退還給雇主? 如何退貨?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當年為職工安排年假的,超過應當休年假的天數,不得扣除。 ”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年底有未使用的年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規定,未用完年假如下:“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對於勞動者應休的年假天數,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資和報酬。

    該子句表示以下兩個含義:

    1)年假不能用的,不僅是單位的決定,也是員工的同意;

    2)未使用的年假按三倍工資計算。

    因此,在徵得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貼現的方式將未使用的年假給予勞動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貼現的標準是給3倍的工資。 考慮到已經支付了正常的雙倍工資,在具體操作中支付2倍工資就足夠了。

    但是,《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假,但職工因自身原因未請年假的,可以書面支付職工工資收入。 因此,一些單位也希望與員工達成諒解,由員工出具自願年假證明,並給予員工雙倍工資。

    2)辭職時有未使用的年假。

    首先,要糾正員工容易認為離開公司時,可以用全年的年假作為計算的依據來判斷未使用年假的觀念,這其實是錯誤的。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未安排當年勞動者休滿年假的,應當計算未使用年假天數,並按工作情況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和報酬勞動者當年工時,但轉換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和報酬。

    可以看出,當員工離開公司時,他或她只有權享受與他或她工作月份相對應的年假。

    具體換算方法為:(本年度已過去365個日曆日)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當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數。

    例如,如果2012年6月30日離職的員工只在崗半年,原本有10天的年假,那麼只有5天可以算作原來的年假。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如果辭職時確實有未使用的年假,是按工資的一倍還是三倍進行補償。

    辭職時已休年假的,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超過應當休年假的天數不予扣除”。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除勞動者單方面提前30日解除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可以在提前通知期內為勞動者安排休假; 其他解雇、解雇的,用人單位因自身原因未安排當年年假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當年未用完年假的工資和報酬。 當雇員從雇主辭職時,他或她必須提前 3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 對於未使用的年假,員工可以選擇在離開公司前休年假。

    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年假的,經用人同意,用人單位可以免除未用年假的年假,但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年假工資的三倍。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時,不安排職工當年休年假; 未使用年假天數按員工當年工作小時數計算,發放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但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不得在轉換後不到一天支付。

    換算方法如下:(本年度已過去365個日曆日)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當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數。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有權享受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年假滿後未安排勞動者休年假的,應當按照勞動者當年的工作時間計算未使用年休假天數,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不得支付轉製後未使用年假不足一天的工資和報酬。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假條例》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假,不按照本條例規定發放年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人事主管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除責令單位支付年假工資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支付額外補償; 拒不繳納年假工資、報酬、報酬,屬於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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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辭職手續,需要辦理辭職證、人事檔案(事業單位)、養老關係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檔案。 辭職證明的目的: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您應按照正常程式辭職; 3. 證明自己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救濟金或申請新職位; 4.你可以用它來轉移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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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資過低,沒有加薪機制; 這樣寫的好處,不是你想自願離開,而是公司工資低,你活不下去,所以你必須離開你的工作。 >>>More

7個回答2024-08-01

員工離職前,離職交接期仍為勞動合同期,員工依法享有帶薪年假。 >>>More

12個回答2024-08-01

不假設。 除非後果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