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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住院,有醫生建議,如果住院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個人不承擔,休息的由雇主支付工資不變。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向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支付的工傷費用,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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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有利於康復,醫療費用由工傷賠償保險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對此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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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受傷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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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講,不可以,工傷問題必須由有關部門確定。 並不是說某個單位是自己協商決定的。 如果您產生醫療費用,您不一定必須住院才能獲得報銷。這取決於具體的當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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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這樣的規定,舉個簡單的例子,手指末端骨折,不需要住院,一般傷殘等級是10級,簡單的工傷不一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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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不一定需要住院治療。 工傷鑑定的級別基於受傷員工的殘疾情況,不需要住院**。
在工傷鑑定中,專家組根據工傷職業病鑑定中“職工工傷職業病殘疾等級”國家標準,根據工傷職工的傷害情況和醫學診斷情況,提出鑑定意見。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意見作出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發生工傷時,職工傷癒後有殘疾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或者停薪停職期限屆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城市級別。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原件及影印件;
2)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的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有效診斷證明、檢查檢查報告等完整的病歷資料;
(三)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專家組應當根據工傷職工的工傷情況,結合醫學診斷,按照國家標準《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殘疾等級》提出鑑定意見。 參加鑑定的專家均應當在意見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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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出院後的處理方法如下: 1、工傷出院後,如果醫院有建議的休息時間,則休息時間應根據工傷假進行,用人單位應在工傷休假期間按月支付員工工資。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需要停工接受工傷治療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醫療完成後,公司應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職工評估出殘疾等級後,暫停原治療,員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如果您因工傷住院,出院不被視為工傷。
您好,因工傷住院,出院算工傷。
出院後的處理方法如下: 1、工傷出院後,如果醫院有建議的休息時間,則休息時間應根據工傷假進行,用人單位應在工傷休假期間按月支付員工工資。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需要停工接受工傷治療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醫療完成後,公司應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職工評估出殘疾等級後,暫停原治療,員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另外,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傷住院,一般可以認定為工傷,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
因勞動關係發生的人身傷害不屬於工傷,屬於侵權責任的人身傷害賠償範圍,工傷只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並經過工傷認定程式,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第七級和人身傷害傷殘第七級法律調整不同,賠償計算方式不同。 請參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應規定。 >>>More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組織的旅遊活動可以認定為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者在旅行期間因工作安排而遭受的傷害,應認定為工傷。 如果員工在雇主組織的旅行活動中離開團隊,並在私人活動中受傷,則不屬於工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