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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先告訴你繼承。
首先,看看你爺爺有沒有寫過遺囑,如果沒有,就要用法定繼承,又稱無遺囑繼承,第一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岳父母,喪偶女婿對公婆,履行主要贍養義務。
如果房子是你爺爺和你母親的,那麼你爺爺去世後,房子的另一半就屬於你爺爺的財產了,那一半的財產應該由你母親和你奶奶平分,當然,房子的另一半還是你母親的,如果你母親想得到房子的個人財產權, 她應該給你的祖母一部分合適的金額。這是繼承權。
現在說說你的問題,產權現在在媽的名下,那是媽的,至於你奶奶逼媽籤了一半的房子是她的公證書,那就看是用什麼方法了,如果不違法的話,那我想多半是因為媽和你奶奶的親緣關係, 所以房子的一半是你母親的公證書,應該說是你母親自願簽字的,它是有效的。因為房子的一半還是你的,你的祖母沒有權利要求你搬出去,如果她這樣做,她應該給你那一半房子的錢,前提是你同意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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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證據表明您的母親是在脅迫下簽署公證契約的,則該公證書無效。 沒有證據,你的祖母可以擁有一半的房子,因為公證契約的有效性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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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說的不一樣。
2、案件首先應作為共同所有權關係處理。 你分完1萬多元的一半後,另一半就是你已故丈夫的遺產。
3.您已故丈夫的遺產由您、您已故丈夫的父母和子女按人頭數繼承。
4、如果其中一位繼承人不簽字,不能憑結婚證原件、已故丈夫的死亡證明、繼承人公證手續到銀行取款。
第五,建立你已故的丈夫和其他繼承人進行討論,看看是否可以達成協議。 可以同意,這筆錢可以在沒有訴訟的情況下提取。 如果您無法達成協議,您將不得不通過訴訟才能提取資金。
您好,根據您陳述的情況,建議您直接給我**預約時間諮詢或面談,以便我在了解詳情後為您提供詳細的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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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這種情況下,您朋友的父親的財產應由繼妻及其所有子女共同繼承。
具體金額如下:
首先,在去世時,你朋友的父親的財產有一半是你當時妻子的共同財產,剩下的一半是你朋友父親的個人財產。
然後,你朋友父親的繼妻,前妻,乙個女兒,兩個兒子,還有乙個繼妻,兩個女兒,六個人平分這一半的財產。
希望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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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丈夫意外去世,你是否有權繼承財產是乙個有爭議的問題,而且似乎是乙個類似的案例,有些地方判決有權繼承,有些地方判決沒有繼承權。
但是,如果房產被抵押並且您仍在支付還款,您也將獲得結婚後支付的一半付款。 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房子也有你的份額。 在這種情況下,遺產的分割更加複雜。
如果你意外死亡,而你丈夫前妻的兒子和你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而你和他有依賴關係,那麼他就有權繼承你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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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關於你丈夫和你前妻之間的協議內容,我認為不屬於繼承法的範圍,你丈夫對獲得財產是有考慮的,也就是說,財產只能由兩個人的孩子繼承,你丈夫不能隨意改變。 根據雙方關於房屋的協議,您不能繼承房屋。
第二個問題是,法律規定繼父母和孩子之間有繼承權,而你丈夫的兒子才12歲,還需要撫養,所以我覺得一旦你和繼子女有了監護關係,他也應該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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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是法定的。 遺囑,可以隨時修改。 如果財產已經**,則遺囑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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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意思,沒有獎勵,說不定一階人的問題不會被打死,問完我的勞動成果就要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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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父親和阿姨有四處房產,你阿姨的女兒從小就和你父親住在一起,和你父親形成了監護關係,所以你父親和阿姨去世後,她有權繼承你父親和阿姨的遺產。
2、由於你從小就和母親、叔叔住在一起(我把它判給了你母親),所以你和姑姑沒有形成依賴關係,所以在你父親和姑姑去世後,你只能繼承你父親的遺產,無權繼承你姑姑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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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小就和母親、叔叔住在一起,和姑姑沒有形成親子關係和教育關係,只能算是姻親,不能繼承她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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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楚你放棄繼承權是不是被你叔叔自動放棄,還是你認為他死後不會繼承,這是不同的。 還有,你說房子是三個人的,寫在房子照片上嗎? 或者只是三個人的合資企業購買或建造。
如果房子是用三個人的名字寫的,而你的祖父沒有遺囑,根據繼承法,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權是平等的。 如果你的祖母不在了,那麼當你的祖父去世時,你的父親和叔叔自動繼承了你祖父的財產,也就是說,房子被一分為二。 當你的父親去世時,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姐妹將繼承你父親的一半。
同理,你舅舅的那一半也應該由他的妻子和孩子繼承,如果他沒有妻子和孩子,那麼按照繼承法,就由第二個直系親屬,也就是你的三個兄弟姐妹代位繼承。
但是如果你說這三個人是共同的,但是契約上有某個人的名字,那麼就是個人財產,必須按照繼承法繼承,比如你寫你叔叔的名字,就先由他的妻子和孩子繼承,如果你寫你父親的名字, 它將由你的母親和兒子繼承。
至於你母親說要把屬於你的所有財產權都交給你哥哥,這就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去公證處公證,比如你們兩個姐姐需要做放棄繼承的公證。 如果你的叔叔還有妻子和孩子,那麼你就沒有權利私下照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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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不清楚。 你舅舅放棄了他的遺產,他又把遺產讓給了誰?
1、對父親的遺產沒有一級法定繼承權,一級法定繼承人就不能談放棄繼承權。 所以應該是放棄你祖父遺產的繼承權。
2.如果他放棄,你爺爺對房子的三分之一的財產權將由你的母親和你的幾個兄弟姐妹繼承。 你母親希望財產歸你哥哥所有,除非你們三個姐妹都願意放棄她們的遺產份額。
3.如果你的叔叔還活著,就沒有繼承的問題。 即使他死了,他三分之一的財產權也由他的合法第一級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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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叔叔的財產份額歸他的第一繼承人所有,包括配偶、子女。 如果你的叔叔還活著,你應該向他徵求意見。 當然,你舅舅的婚事和嬸嬸完全有權利爭奪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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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舅舅放棄的那部分,應該由你四個姐姐繼承。
詳情請聯絡**或QQ。
北京婚姻家庭,劉達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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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特殊要求,則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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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 2006 年正好是 20 年。 放棄繼承權。 - 他說他放棄繼承權的依據是什麼?
讓我們來幫你分析一下。
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在第一順序的情況下不分配)。 a離婚了,所以父親、母親和唯一的兒子平分。 >>>More
你好! 您能詳細描述您的問題嗎?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子女的個人權利,有合法撫養權和非法撫養權之分,而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和發生,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 >>>More
首先,僅僅因為財產在你父親的名下並不意味著該財產一定屬於你父親。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應按夫妻共同所有處理。 如果是共同財產,當然你母親擁有一半的所有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