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辭職規則,時間提前30天,領導故意拖延幾天,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8-10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這主要取決於你和廠家簽訂的合同是否正式? 如果有培訓合同,將因違反培訓合同而受到損害賠償。 如果你沒有點球或沒有訓練,你可以離開。

    注意幾點:需要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並清楚看到自己的培訓等違約費用。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會批准。 勞動合同的解除由您自行決定,您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您已經書面通知,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無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您不僅無需提前30日提前,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經濟賠償。

    提交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批准與否並不重要,關鍵是要依法有人簽字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願離職的,沒有提交辭職報告, 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你,還找藉口不支付你最近的工資。用人單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不支付工資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換言之,只要雇員的執業符合這一程式,符合這一條件,就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30日後,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由用人單位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王希通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如果提前30天已經履行了發出辭職通知的義務,那麼即使沒有獲得批准,也可以離開,並且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對疲憊、顫抖的人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明確規定:“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辭職是依法終止雇員的勞動合同。

    因此,雇員辭職的義務是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雇主。 請注意,這裡的“通知”只是單方面的通知,所以不用擔心領導會不會批准,與手續是否完成無關。 用人單位有義務辦理離職手續。

    用人單位未及時為勞動者辦理退學手續的,可承擔相應責任。 一些地方性法規,如《上海市單位招聘和退休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職工退職登記備案手續。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勞動者遲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不應該有耐心,既然你已經提出辭職,就沒有必要忍受對方的人身攻擊。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應該按照你的計畫,忍著罵,5天後直接離開公司,沒必要太當回事。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這個時候還忍著什麼,罵回去就行了,我要離職了,還得生你的氣。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勞動者提出解除(辭職)勞動合同的三種情形下的勞動合同:點選檢視第乙份解除勞動合同的詳細情況,根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即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未經單位批准。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點選檢視詳情 其次,根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如果勞動合同的解除不是在30天前作出的,他們不予批准,但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和年度經濟補償金; 點選檢視詳情 第三條是勞動者沒有解除勞動合同法的依據,用人單位不僅不給予經濟補償,而且可以按照第九十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點選檢視詳情 2、因此,有正當理由辭職是很重要的,只要你不能以任何用人單位的理由合法拒絕,當然,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你不僅不能去,你走了,單位會發現你的麻煩,不賠償不說, 但也希望你能支付違約金,辭職手續不給你,因為你以後的就業會很麻煩。點選檢視詳細 3、辭職原因,建議您參考《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建議執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不簽訂勞動合同、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時間等, 不支付加班費,未建立全國性法定社會保險工作者。點選檢視詳情 4、你現在要做的就是:

    先點選檢視詳情,盡快找到提交辭呈的方法,再想回覆你,我不知道你的辭職報告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即使不當的書面仲裁會反對你,更何況既得利益也會受到影響。 點選檢視詳情 其次,《勞動關係》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改寫,與相關規定有關:(第一句中上述辭職原因中的任意一項或兩項),根據《勞動合同法》擬定的勞動關係,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全額支付所欠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和支付拖欠工資,以及勞動合同第五十條依法規定,及時辦理辭職手續。

    點選檢視詳情 第三,“通知書”必須讓單位在合同上簽字,而他沒有用**信函或快遞簽字,以保證留證通知書的送達。 你可以離開了。 點選檢視詳情 5、因上述原因辭職,如單位未履行上述要求的職責,不繳納費用的,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聘請律師),出具本單位的勞動仲裁裁決書進行索賠,如未敗訴, 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國第六條,仲裁,可以嘗試收集一些相關證據,裁定,不,也沒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事項若干規定的證據》和《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第六條,證明用人單位主要負責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和仲裁》一文, 當雇主被命令出示相關證據時,您不必擔心。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員工頻繁換工作的情況並不少見。 員工有權在未經公司同意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正式員工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只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公司即可離職或離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是的,只需結算您的工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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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用期內,只需提前3天去。 但是,如果您成為全職員工,您將不得不提前乙個月辭職。 >>>More

7個回答2024-08-10

根據您的情況,答案如下:

1、必須有證據證明自己在1月17日向老闆提交了辭職申請,如果老闆沒有收到,舉證責任在你這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