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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天告訴用人單位,提前1個月是正式員工簽訂合同的試用期,只要三天,用人單位也要發工資,至於多少就看用人單位的話了,是先辭職的,所以工資可能會少一點。
沒有合同,您就沒有違約。
如果是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乙個月,但很明顯必須簽訂合同,如果沒有合同,則不被視為正式員工,口頭上,但法律不承認。 也要看清楚自己籤的合同裡有沒有違約金什麼的,現在有些公司看到過年的時候很多人辭職,要求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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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無償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3、足額支付工資或者加班費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未繳納社保的,可要求單位補繳;
5、單位拒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如果沒有證據,可以做乙個清晰的**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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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試用期提前3天可以提前3天提出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可以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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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過1個月未簽訂合同,且公司違反勞動法,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參考資料:員工自願辭職,但公司有過錯,如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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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現行規定,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辭職應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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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辭職時間:如果員工想辭職,如果員工處於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雇主就足夠了; 如果您是正式雇員,您需要提前 3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第3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馬鈴薯里脊運送勞動者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業明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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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試用期內辭職的,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雖然試用期內沒有理由離職,對持虧損的形式也沒有限制,但只要提前3天到單位報到,最好做好交接工作,經領導批准後辭職更合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勞動者具有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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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交,無需提前30日提交,也無需單位批准。 用人單位不僅應當按時支付工資,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可以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無需任何理由,也無需單位批准。 只是他們沒有得到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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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關係終止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相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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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的標準流程是您必須等待 30 天才能離開公司。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 首先,尚未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如果需要辭職,他們只需要提前三天辭職,而不是等待乙個月。
還有一名員工合同到期,如果你不續簽合同,只要合同到期,你就可以離開公司。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那就是可以和老闆商量,只要他同意,就可以把辭職時間改到乙個月前,可以立即辭職離開。 在上述特殊情況下,閔石可以辭職離開,然後再擔任粗略的職位,不需要等待乙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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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公司的性質,是國有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問題不大,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可以提前3天做,你一定會拿到工資的。 畢竟,這是一家普通的公司。 >>>More
如果是首班車是提前四十分鐘辦理登機手續,如果是過往的車廂,一般提前十到二十分鐘以上,為了不用擔心,不管是什麼樣的車廂,最好提前乙個小時進站等候,也就是說, 你是三班半的火車,你兩班半就到了,當然,如果是你的春節人多了,那就準備多半個小時的排隊進度時間。 >>>More
不對,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申請,怎麼還能交賠,是不是搞錯了,如果是真的,你的公司太黑了。 你可以看看新《勞動合同法》第37條,如果你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如果你的公司堅持要你支付賠償金,那就是勞動站,你不知道誰來支付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