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屬於工傷的,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傷殘評估。
2.不同地區,醫療費用也不同,約1-2萬元。
3.根據傷殘情況,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
-
必須是工傷。 將所有費用單據儲存在醫院以備報銷。
此外,如果發生工傷,公司無權解雇員工,除非他不想再為公司工作。 如果被解雇,那麼錢的問題會根據工傷的程度來賠償,最好是去法醫那裡確定殘疾的程度,有證據可以談。
此外,您可以線上撰寫有關新勞動法和新工傷賠償保險法規的資訊。
-
工傷賠償包括:
1、用人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向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期限;
2、賠償的具體金額包括**費用、醫療費用、醫療裝置費用、交通住宿費用、傷殘津貼、停工期間工資、生活費及護理費、死亡撫卹金等。
1. 工傷賠償的步驟包括:
1、工傷報告程式;
2、工傷認定程式;
3、工傷鑑定程式;
4、協商賠償手續;
5、勞動仲裁程式;
6、法庭審理程式;
7. 執行程式。 仲裁或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未支付一鍵扒竊位置破壞賠償費的,可以按照生效的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出執行申請,法院予以執行。
二、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包括: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上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發生事故或事故的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不屬於本人主要責任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綜上所述,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包括**費用、醫療費用、醫療裝置費用、交通住宿費用、傷殘津貼、停工期間工資、生活照料費、死亡撫卹金等,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的,可以按照生效的法律檔案向法院執法局提出執行申請, 法院將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
法律分析:根據殘疾程度的不同,賠償專案也不同,主要包括: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償及延誤補貼、一次性就業補貼、一次性醫療補貼、停工期間工資、伙食補貼、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病,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診斷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或職業病評估。
-
根據政府的殘疾程度,賠償專案是不同的。 工傷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用、住院期間的護理費用、停工期間的工資、伙食補貼、交通費用、食宿費用、生活護理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構成的殘疾等級:一次性殘疾津貼。 1至6年級,保留勞動關係的人將按月領取傷殘津貼。
勞動關係從5級終止到10級: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和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不能自理的,經工作能力考核後,給予岩石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補助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工死亡的,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
被認定為工傷後,工廠內需要執行的賠償辦法有:員工因工傷住院的,需要賠償醫療費、伙食補貼、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 如果員工因工傷死亡,他或她還需要賠償喪葬費用。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 b) 疾病;(三)因工致殘或者患上職業病的; iv) 失業;(5)分娩。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有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
-
1、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向勞動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自行申請應提交的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的證明; 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等。
3、勞動局對工傷的認定作出決定。
4、傷者應到有資質的醫院進行傷殘評估。
5、將醫院的傷殘鑑定書提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影印乙份儲存,勞動局會向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通知書》。
6、單位開始補償,主要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停職期間工資、住院餐費、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智慧能力考核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料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補助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勞動者有權獲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尺子毀人的單位不還款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回。
-
您的情況,必須以工傷認定,認定後,可以報銷您的醫療費用、住院費、護理費期間的工資等,無需認定工傷,或經認定未經批准,只能按照醫保治療的藥品費用報銷, 康復後,工傷傷殘鑑定,達到傷殘等級標準,可以一次性領取傷殘補助金,工傷保險規定,沒有賠償,都是補貼或賠償,根據你的傷勢,無法評估傷殘程度,只能報銷**費用和支付工資
-
顯然不是。
您的工傷應被認定為工傷,並享受相關的工傷保險、醫療和福利。
您也可以根據您的工作能力水平的結果,即殘疾評估來確認您的殘疾補償。
-
我是工人,如果工人在工廠工作時受傷,我有責任嗎?
1、根據新的勞動仲裁指導意見,可以要求賠償一年(即12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資的兩倍,假設你的工資是1元,可以要求賠償24元(當然已經支付了12元,你最終拿到了12元),多出的四年將不予支援。 (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More
勞動者因工受傷,被確定為工傷的,應當在病情穩定後,持工傷證明、案件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到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殘疾矯正鑑定。 >>>More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遭受的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關係外的第三者對勞動者造成人身傷害的,有權獲得賠償的人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