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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記結婚的一男一女,應當憑所需檔案向一方登記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辦公室共同提出申請。 非本地婚姻登記注意事項:當事人無法出示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相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蓋章戶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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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法在異地登記結婚,則男女一方擁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處只能辦理婚姻登記登記。 如果到其中一男一女有戶籍的地方辦理結婚登記,有關部門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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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結婚,但你必須回到東北拿到當地的**證書,然後才能在其他地方結婚。 這個問題並不複雜,我也在其他地方結婚了,只要在老家打個證明(證明我在**結婚並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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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登記結婚,您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任何一方都可以接受)。 所需手續為: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登記證; 2、單身或村(居)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未在區、鄉(鎮)內申請結婚的,其《婚姻狀況證明書》應加蓋街道、鄉(鎮)人民公章的; 3、經認可且可結婚的定點醫療單位出具的《婚前體檢證明》; 第四,我有三個光頭的陣線。 如果男女均未在當地登記,但一方的父母在當地有永久居留權,他們可以在父母所在地申請結婚,但必須提供能夠反映其父母與子女關係的戶籍證明, 或者提供婚姻雙方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居)委員會出具的能夠證明其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證明。
現役軍人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其所屬單位團級以上政治部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由區、縣人民武裝力量部門在探親期間申請結婚時出具。 公費出國申請結婚的,由國家教委海外人員培訓司或者其派遣單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自資學生如欲申請結婚,須將婚姻狀況證明書遞交至:
1、駐外國使(領館)在外國逗留期間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出國前已達到結婚年齡的,還須出具原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及鄉(鎮)人民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出國執行公務、勞務或赴港澳的,除持有本人護照外,還應當持有中國駐外使(領館)或中國駐外機構或港澳工作機構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出國前已達到結婚年齡的,還須出示原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及鄉(鎮)人民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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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家規定,其他地方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麻煩多了一點。 您可以提前準備以下幾點:
1、男女均需攜帶當事人常住戶籍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未婚證明,當事人需提交近期三張大兩寸的紅底半身裸頭彩色照片。 (婚姻登記處可當場拍照) 這三份檔案一起到一方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
2. 男女雙方必須親身到婚姻登記處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男女雙方須在婚姻登記處職員面前親身在《婚姻登記申請書》的《婚姻登記申請書》上簽字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對男女雙方提供的材料進行檢查和審查後,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可以同意辦理結婚登記。
今年在聚福源結婚的那個年輕人,也是從外地來的,也是這樣登記結婚的。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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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姻登記必須在男女均有戶籍的地方辦理,在戶籍沒有管轄權的地方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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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規定,不可能,必須由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機關辦理。 男人和女人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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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您必須前往其中一人註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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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能在一方有戶口的地方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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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哥。 我仍然需要在我的家鄉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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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你有身份證和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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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它必須是男性或女性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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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丈夫或婦女有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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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能在異地辦理結婚,一男一女登記結婚的,雙方應共同到一方登記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親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不能到雙方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已註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婚姻完全由一男一女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強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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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其他地方登記結婚嗎? 結婚證不能在其他地方申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中國大陸居民結婚時,雙方可以在一方有永久居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大陸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港澳台居民結婚,或者華僑在中國大陸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在難以辦理結婚登記的地方有永久居留權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應提前準備以下材料:1、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尺長影印件; 2、雙方無配偶證明、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簽署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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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證必須在男女任何一方戶口的民政局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 [婚姻登記] 男女要求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辦公室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是為了確認夫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作為補充運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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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可以在其他地方進行。 在異地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手續如下: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小冊子;
3.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配偶、無直系血親、無旁系血親;
4. 2寸雙彩照片3張;
5、再婚雙方的特別證明;
6、私人外籍人士特別證書;
7.因公回國人員的特別證明。
具體情況請諮詢相關婚姻登記機關確定所需材料。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及證明材料:
1)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婚姻登記的華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該人無配偶、與另一方無直系血緣關係或三代以內旁系血緣關係的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出具的證明無配偶,與另一方無直系血緣關係或三代以內旁系血緣關係的。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由本人所在國的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輪流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或所在國使(領館)出具的不配娶妻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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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檔案如下: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現場影印;
2、本人無配偶,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當場填寫表格;
3、當事人提交近期2寸半長裸頭彩色照片3張**,可當場拍攝,但需支付一定費用。
婚姻登記條件:
1、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方必須年滿22周歲,女方必須年滿20周歲;
2. 雙方必須是自願的,沒有配偶;
3、雙方為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 雙方沒有患上任何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五)一方或雙方是該轄區的永久居民;
6、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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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不可能在不同的地方登記結婚。 但是,如果非本地地點是指另一方註冊的地點,則情況並非如此。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夫妻雙方自願登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向一方有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橘子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有管轄權; 被告人住所地與被告人慣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該慣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22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住所與原告慣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慣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非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人提起的身份關係訴訟;
(二)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人員身份的訴訟;
(三)對被強制性教育人員提起訴訟;
4) 針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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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不能在其他地方申請,結婚證只能在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也就是說,婚姻登記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戶籍地辦理,如果一方是外國人,另一方是本地人,那麼就沒有必要去另一方的居住地辦理結婚登記,而是可以在當地辦理。
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需在內地居民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1、戶籍不是本地的,是否可以取得結婚證。
如果你的戶口不在當地,能不能拿到結婚證,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如果只有一方不在當地,則可以獲得結婚證。 但是,如果雙方未在當地登記,則無法獲得結婚證,結婚雙方只能從一方登記地的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辦理結婚登記時,需攜帶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如果沒有戶口簿,可以要求村委會出具戶籍證明。
一般情況下,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境內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 我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得結婚證嗎?
如果內地居民結婚,雙方需要到其中一方有永久居留權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與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雙方均需前往大陸居民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境內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樓主,這要看你打算給孩子乙個**的戶口,假設你和你丈夫的戶口還是分開的,也就是說,你的戶口還在貴州,你丈夫的戶口還在廣東,這樣以後,如果你打算把孩子的戶口放在你身上, 在貴州要辦理出生證,以後如果打算離開孩子戶口,最好在老公處辦理,換個地方辦理出生證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有麻煩的一點,比如:如果你在貴州有出生證, 但以後你打算把孩子的戶口印在你丈夫身上,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拿著你在貴州的出生證到你丈夫的計畫生育部門去換乙個當地的戶口。 >>>More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則無需到簽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可以到任何一方登記的地方辦理。 如果雙方不同意離婚,則需要前往被告的住所(住所是指戶籍所在地)。
現在,新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條例》規定,農民工可以在工作地點街道辦事處辦理出生證,但前提是必須持有戶籍所在地辦理的流動人口的《結婚生育證》。
非本地醫療保險可報銷,因出差、探親、休假等特殊原因在其他地方發生的緊急住院醫療費用,按投保地規定報銷。在緊急情況下,允許在附近進行治療。 之後,憑醫院出具的有效憑證,按規定返回當地醫保機構報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