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擔心房租了!!

發布 社會 2024-07-16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關於您與第二房東之間的租賃關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債;

    (三)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主債,經催促後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的;

    (四)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終止後,履行尚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 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和性質要求賠償損失。

    因此,如果第二房東未經大方通同意將房屋轉租給您,第二房東有權終止其與第二房東之間的租賃合同,合同終止後,第二房東應將房屋歸還給大方東,並在合同終止前支付租金。 合同終止後,由於第二房東無法再將房屋交付給您使用,且客觀上無法達到合同目的,您有權終止與第二房東的租賃合同,並有權要求第二房東退還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租金,並賠償您因未能履行而遭受的損失合同。

    2、關於樓下漏水造成的損害賠償問題。

    1.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架子、懸掛物脫落或者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業主、管理人或使用人作出賠償後,如有其他責任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2.《侵權責任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與貨架、懸掛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是同一人,被侵權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承擔方有權向其他所有者、管理人或使用者追索,後者應承擔最終責任。

    綜上所述,作為房子主人的大房東,使用房子的第二房東和你們都要對樓下漏水造成的損害負責,也就是說,如果發現你們中的任何乙個人在樓下,你們都要賠償,但這種責任並不是真正的連帶責任, 賠償完成後,您找到有過錯的人,追回,並要求其承擔最終責任。在本案中,第二位房東對菜刀被轉移到下水道造成的漏水有過錯,並且故意沒有修理,導致樓下損壞。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作為租客,我遇到過一些房東在租房過程中行為不合理。

    我曾經租過一套公寓,由於房東的錯誤,我住的第一天沒有電和煤氣。 我聯絡了房東協商解決方案,但房東一直推卸責任,甚至態度非常傲慢,這讓我感到非常憤怒和無助。

    在另一起租房糾紛案中,房東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一些服務和設施,但在我搬進來後拒絕一一提供。 我曾多次與房東溝通,但房東以各種理由一再拒絕履行合同承諾,這給我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不便。

    針對這些不合理的行為,我採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我盡量保持冷靜,不與房東發生爭執或衝突,並嘗試通過談判解決問題。 其次,我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向相關部門投訴、諮詢律師等。

    最後,我也意識到在租賃過程中了解合同條款和相關法律法規的重要性,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同時,您在選擇**時也應慎重選擇,選擇信譽良好的房東和租賃平台,以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總結。 租房有什麼問題?

    租房問題,租房有什麼問題?

    你好,4月22日租了房子,然後我現在不想租了,不需要押金,可以直接搬出去。

    您好,如果您不需要押金,您可以搬出去。 反正你的那份房租已經付好了,沒關係。

    我只是因為我是合租人才給的,合租房間的室友說我是單方面違約,需要我替她找下乙個人才能走。

    這絕對是不合理的,而且我沒有寫合同。 他這樣做是無效的,所以不要理會他。

    之前簽了合同。

    但是沒有規定我需要找人離開。

    是的。 這就是為什麼沒有這樣的規則。

    那我現在就可以不用存款了,對吧?

    是的,不要擔心這樣的人。

    他找不到人合租公寓,所以他為什麼要讓你找到它。

    你不欠他,逆向思維,如果他想早點辭職,你會讓他找人接手嗎?

    因為中途停租了,當時籤的是一年的合同,所以我就毀約了,現在不租了,她說我得找人代替我才能離開。

    如果你不把它寫在合同裡,它就不算數,反正你不想要押金,你就走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自己去轉租就好了,不用和他解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看完這裡,你就會明白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我的解決方案是走開,因為他不想給你押金,大多數房東都是這種情況。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去不去也沒關係,房租交得清清楚楚,押金也給了他,房東不賠錢。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甲方違反合同,收回房屋,然後按照合同賠償條款規定的金額賠償乙方,然後根據合同向房東索賠並歸還房屋。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第乙個月的租金和押金。

    租房時要注意的事項:

    1、關於房屋成本,目前業主承擔物業費和取暖費(北),水、電、煤氣等其他生活費用由本人承擔;

    2、目前大部分租金的支付方式都是一次性、三次支付定金,但也可以與房東協商其他支付方式;

    3、看房時要檢查房屋狀況,特別是一些有問題的家具、家用電器,要及時寫在合同上;

    4、同時,要把房子的原因核對清楚,避免被覆蓋;

    5、與業主就鑰匙等細節進行良好的溝通;

    6、用於拆遷等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房屋處理;

    7、違約責任必須寫得清楚。 、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為什麼? 除非您不支付房產費用,否則您的房東無權要求您搬出。 你離開家後還能拿回房租嗎? 他把你看作惡霸! 給他一些顏色看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您與房東之間有租房合同,您無需搬家即可直接執行合同內容。 如果合同到期後搬家,不要這樣欺負他。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你不能退貨,你為什麼要退貨? 他會給你退款嗎? 他不是要你還錢嗎,何必等新房客來還錢,無理要求!!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就這樣,大房東說我們和二房東簽訂的合同無效了。

    承租人可以[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財產轉租給第三方。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依據是《合同法》第224條。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如果轉租沒有得到房東的批准,合同確實是無效的。

    2.二房東現在不同意退還我們的押金,說如果提前結束,就不退了。

    由於合同無效,第二房東隱瞞了真實資訊,第二房東在訂立合同時應承擔疏忽責任。

    一方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資訊,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其依據是《合同法》第42條第2款。

    基於此,您可以要求二手房東退還租金和押金,如果有損失,您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3.我該怎麼辦,我真的很著急。

    建議要求第二房東退還租金和押金,並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 如果第二位房東不願意,你可以把你們之間的租賃合同拿到法院解決。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好運!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是一起純粹的民事糾紛。 你不能去警察局,也沒有必要去法院。 所以讓我們坐下來一起談判。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這是一起民事訴訟,請諮詢您當地的律師事務所! 主要責任在於二房東未經大房東同意將出租給他人的房屋轉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如果公升級為訴訟,當事人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建議在租房時看租房人的房產證是否與身份證一致,總之要小心!

    不要被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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