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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的做法顯然是非法的,如果你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你可以拿回你應得的份額。
因為你的責任,廠長罰款你2000元,沒有超過損失金額,這還算可以,但是扣除了你的工資和押金,這顯然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你應該申請仲裁,不僅要回你的工資(乙個半月)和押金,還可以申請賠償(視情況而定,服務一年可以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而且,如果你已經為那家公司工作了乙個月,而公司還沒有和你簽訂合同, 哈哈那恭喜你,不管你做了多少個月,都可以要求公司給你雙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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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胳膊扭不扭大腿,現在的問題是你怎麼能變成大腿,如果你永遠是小胳膊,就接受你的命運,如果你被罰款,你就得找廠長理論??? 很明顯,你做錯了什麼。
這個世界上只有相對的公平,雖然工廠已經這樣做了,但你也無能為力。 你要和他們一起上法庭嗎? 80%的概率你會打贏官司,頂多一點補償,你就不能留在這家工廠了,在其他地方找工作可能更難。
打官司是很累的,如果損失不大,還不如趕緊找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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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很明顯廠長的做法不合適,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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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處以罰款是不合法的。 工廠任意處以罰款是違法的,被任意處以罰款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賠償。 被任意罰款的,可以到勞動局投訴,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廠罰款不僅影響員工的利益,還影響工廠的聲譽,損害他人和自己,得大於損失。
法律分析
如果不合法,工廠罰款,員工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申請支付賠償金。 對企業雇用的雇員處以罰款的權利,是對特定經濟主體和特定人員的經濟處罰。
一般而言,對公民處以罰款,是指國家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對公民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所給予的經濟處罰。 一般而言,對公民處以罰款,是指國家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對公民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所給予的經濟處罰。 其他機關、團體、個人不具備法律賦予的權力和明確性法律依據,不得對公民處以罰款。
企業對雇員處以的罰款,只有在符合條約規定的情況下才能處以。 如有任意罰款,屬於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和賠償。 同時,被亂罰的員工必須懂得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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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罰款的具體條款和原因。
如果撇開以上兩點不談,說“工廠有罰款”本身當然是合法的。
用人單位有權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框架內制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對違反規定的最常見的懲罰形式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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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罰款是不合法的。 因為罰款是行政處罰,所以企業無權制定罰款規定。 目前,我國公民財產行使經濟處罰權的主體只能是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授權主體,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執行。
行政處罰一般是指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減少權益、增加義務的行為。 這是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行政處罰”的定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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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你所提到的,公司無權處以罰款,只有在行政機關依法授權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處罰。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扣除勞動者的行為,即在合理支付勞動報酬的基礎上。 但是,有必要根據工會參與制定的日常規章制度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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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因自身過錯而遭受經濟損失,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如果情節嚴重,也可以不支付賠償金而解雇。 由員工承擔的賠償金額應明確遵循“權利責任一致”的基本規則。 如果員工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法律賦予公司充分的自主權,但公司應合理制定罰款制度和罰款上限,以保證員工有一定的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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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不是行政機關,因此無權對外部單位和人員處以罰款。
但是,工廠有權對其內部員工處以罰款。 如果員工違反規定,工廠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這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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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有工廠規章制度。 對違反工廠規定的員工處以罰款。 如果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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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營管理違反工廠的規章制度,罰款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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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無權處以罰款。
只有行政部門才有權處以罰款。
企業只能按照規章制度進行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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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到20%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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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對公民財產行使經濟處罰權的主體只能是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授權主體,並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執行。 工人和企業之間的關係不是乙個完整和平等的主體。 雙方之間的關係應根據《勞動法》等社會法律進行規範。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被相關法律規定所取代,被廢止。 企業不是法律依據在剝奪工人經濟利益的情況下,應行使經濟處罰的權利。 工資是用人單位根據勞動關係和勞動者提供的工作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所有報酬。
根據商標公司的說法,企業罰款是因某項不履行勞動合同義務而扣除的報酬。 商標公司通過每週工作報告來量化工人的薪酬,顯然是不合邏輯和不合理的。 商標公司單方面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處罰規定違法、不合理。
如果工人有違紀行為,主要應通過批評和教育來解決;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不得違法對勞動者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非法扣減勞動者工資是違法的,企業按罰款次數扣除績效工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職工權益的,工會應當代為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採取措施改正; 企事業單位應當研究處理,並答覆工會; 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要求當地群眾依法處理:(一)扣除職工工資; (二)未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三)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的; (四)侵害女職工、未成年職工特殊權益的; (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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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是否真的違反了廠紀和廠規,如果你確實違反了廠規,那麼罰款是合法的 單位有單位的規章制度,如果你沒有,單位就扣你的錢,這是違法的,你通過勞動仲裁來保障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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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居委會半,注意罰款? 工廠的廠規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如果違反了國家的法律,那就太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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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面。 廠內廠區本身並不代表合法,也不代表非法。 在表達違法違規行為時,應明確違法事實和違法違規行為。
萬億堂培訓標準規範規定,並用準確的詞語來描述。 打擊工廠違法違規行為,是維護良好生產經營秩序的重要前提。
2.分析。 廠中廠是指企業將自己閒置的廠房出租給其他企業,同一廠區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生產經營單位。
植物中植物的形成。 然而,這些廠內工廠普遍存在操作不規範、安全管理混亂、環境汙染等突出問題。 轄區內租賃場地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同一廠區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的企業,對灌木叢進行地毯檢查,對一企一檔、一廠實施措施。
3. 廠內工廠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植物中植物的主要特徵是:
1、承包人不僅要承擔經營風險,還要承擔合同範圍內的所有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
材料和人工成本;
2、承包人與用人單位的關係是交易關係,而不是管理與管理的關係;
3、這種承包是在企業生產經營順利的情況下發生的,不是因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存在的問題和家庭的不可持續行為;
4、承包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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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實施。 反之,除行政機關委託具有行政處罰權的專門組織外,具有行政處罰權的普通用人單位不能對其職工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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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要看是不是真的違反了東山工廠的規章制度,如果確實是違反工廠的規章制度,那麼罰款是符合單位規章制度的,如果不是,單位扣的錢是不合法的, 通過勞動仲裁保護單位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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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違法經營罪,屬於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是指擅自經營專賣、專賣商品或者其他限制物項,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等營業執照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准檔案; 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
二、非法經營罪的犯罪客體要件非法經營罪的主體應當是市場秩序,為保證對商品買賣和商品進出口市場的限制,國家對上述商品實行營業執照制度。 其中,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是營業執照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買賣進出口許可證和進出口原產地證書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市場秩序,也侵犯了國外管理制度。
根據《外交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外交制度,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關係。 在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根據其締結或加入的國際條約和協定,或根據互惠互惠原則,給予其他締約方或參與方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 任何國家或地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禁止、限制或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或地區採取相應措施。
因此,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進出口許可證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偽造或塗改。 同時,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進出口許可證用於特定進出口商的特定進出口**,不允許交易。 買賣進出口原產地證和進出口許可證擾亂了國家的對外秩序,必須受到懲罰。
屬於直銷的,一般都叫這些加盟連鎖什麼的,全國很多地方都是這樣,一般的設定教室之類的都是在價格低、消費低的地區,你拿2900元還是比較少的,一般在2000到5000之間,跟你說這個也沒用, 你可以說實話,這事說白了就是騙人把錢拿出來分享大家,不是說你賺不到錢,而賺錢的人不過是前幾個人,而且你要打電話給別人,打電話無非就是你的親戚朋友, 讓他們把錢拿出來給人家分一杯羹,你打的電話越多,以後你就越難成為最的人,時間會證明一切,建議你可以勸你的朋友回去,算了如果
是的,這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去勞動局舉報,工資是你自己的勞動收入,任何人都無權隨意扣除員工的工資。 而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6條的規定,你老闆的行為屬於強迫買賣罪,即以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強行買賣貨物,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行為,情節嚴重。
這個問題可以這樣看,你親戚的再婚妻子是未婚的,按照政策,他們可以生屬於再婚夫婦的孩子,但是婚後有沒有申請“出生證”,如果按照計畫生育,是不會被罰款的。 按照罰款的數額,2000元應該是不申請“出生證”和沒有計畫生育的罰款。 當地法規是強制性政策,罰款應該是正確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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