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這是否是法律上的過度辯護

發布 社會 2024-07-05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因為他們一開始就造成了事故,非法闖入宿舍,所以自衛必須有正當理由,但如果你砍人,那就是過度防衛。

    在這件事上不建議你這樣做,如果砍得太多,打死人或者造成重傷,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當然可以酌情減少。

    你是學生,不值得。

    明智的做法是立即向學校保安部門和班主任報告,同時通知宿舍的室友,或者直接報警。

    萬一那些人來了,你可以有備無患,報案自衛,他們不會也不敢採取任何激烈的行動,他們也可以保證你的人身安全。

    另外,不要單打獨鬥,不管是外出還是去自學傳播,一定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通知你的朋友你受到威脅,他們也能想出點子,至少可以給你打電話或者向你匯報,在關鍵時刻救你。

    帶上菜刀自衛是最好的政策。 不要讓不當行為影響你的學習和未來,這是不值得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明顯的故意傷害。 建議你不要衝動。 遇到這種事情,只要報警就行了,對方就是在勒索你,就算沒有達到最低限度,也足以公安拘留。

    你的防守超出了必要的範圍,砍傷他們造成不僅僅是輕傷,這將是犯罪行為。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我有乙個案例,乙個16歲的男孩有八個人想打他,把他叫出來,他知道那幫人要打他,於是他裝上匕首出去,當男人叫他出去時,他們用木棍打了他, 他用匕首刺傷了兩個人,兩人都受了重傷。

    我建議你先向學校或家長報案,再向派出所報案。

    非要這麼做,我勸你放輕鬆,不注意自己就毀了,別砍人,但被砍殺人,你畫不出來,正當防衛的界限很模糊,要看運氣,不同地方不一樣,這是理性的選擇, 不過按照我的脾氣,你要是不想找個哥哥來教育他們,你要是敢來,就砍,你不管他進牢先砍了,再說,這個社會有時候不來狠,他還認為自己是個好欺負人, 而且他怕自己不會成功(個人意見,建議不要選擇)。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在不危及對方生命的情況下保護自己,如果對方因為防禦而死亡,那就是過度防禦。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過度防衛”,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 法律意義上的正當防衛,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過法律規定的防衛標準,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過度防禦一般來說,對方在沒有攻擊行為的時候會防守,那麼就會有過度防守。 從法律意義上講,正當防衛實際上是在自身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時,為避免侵權行為的繼續而進行抗辯的一種正當防衛。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正當防衛必須首先面臨真正的危險,防衛行為必須必要且相稱,不得有故意造成傷害的意圖。 事發後及時報案也是正當防衛的要素之一。 超過上述標準的,難以構成正當防衛,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發生危險時,正當防衛應遵循以下標準:

    1.有乙個真正的危險。 被保護者必須面臨真正的侵略威脅,如果這種防禦發生在危險消失之後,則超出了合法防禦的範圍。 同時,防禦行為必須與現實危險的性質和程度相稱。

    2.防禦行為必須是必要的。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必須是唯一的選擇,沒有比這更溫和的方法來阻止危險了。 如果使用武力明顯過度且超出必要範圍,則也不是正當的防衛理由。

    3.防衛行為必須相稱。 辯護人使用的手段和方法必須與辯護物件所實施的侵略行為相稱。 如果辯護人的行為明顯與辯護人的年齡相稱,並造成過度損害,那麼它也不是正當的辯護。

    4.沒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辯護人的目的是阻止危險並保護自己免受傷害,而不是故意傷害肇事者。 如果辯護人的實際行為表現出傷害敵人的意圖,則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範圍。

    5.事發後及時報案。 在制止危險後,辯護人應及時報案,向**說明情況,並接受**的詢問,這也是判斷是否為正當防衛的參考因素之一。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防衛是否明顯過分,由防衛措施和防衛結果兩個因素決定。 實施正當防衛可能會對違法行為人造成一定的危害後果,但只要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重大損害的,就不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這裡的關鍵問題是如何把握“正當防衛不得造成超過必要限度的重大損害”。

    從本質上講,這一要素包含兩個平行的標準:第一,防禦措施不得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 一般而言,辯護人採取的防衛措施應與違法犯罪實質上相同。

    當然,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中規定的標準不能大大超過。 “明顯超過”表明立法強調對辯護人採取的防衛措施不必過分苛刻。 其次,抗辯結果不得造成重大損害。

    重大損壞與一般損壞不同。 所謂重大損害,在相關司法解釋不明確之前,應當掌握在未對違法侵權人造成重大人身損害,包括嚴重傷害的程度上。 必須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標準,然後才能被認為是過度防禦。

    具體而言,雖然行為人的防衛措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但客觀上防衛結果未造成重大損害,或者防衛結果客觀上造成嚴重損害但防衛措施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能認定防衛過量。 行為人採取防衛措施,造成一人輕傷、人輕傷的,不視為造成重大傷害,因此,行為人的防衛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行為人不依法對輕傷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正當防衛和過度防衛的判決內容如下:

    1.正當防衛是為制止違法行為而採取的行為,對違法犯罪人造成損害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過度自衛是一種犯罪行為,其本質應該是對社會有害的。

    2.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不受持續的非法侵害而採取制止違法侵害行為的行為,給違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為正當抗辯,不承擔刑事責任。

    3. 正當防衛必須是正在進行的非法犯罪,而不是尚未開始或已自動停止或已經實施的犯罪; 它必須針對不法行為者本人; 重大損害不得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刑法中,抗辯的定義是損害正在發生,抗辯的物件只能是侵權人。 事實上,刑法傾向於在過度和正當防衛的情況下保護受害人。 過度防禦的要求比較嚴格,只有當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同時造成嚴重損害的結果時,才能定位過度防禦。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判斷正當防衛和過度防衛的基本原則是否超過防衛的限度,超過限度的就是過度防衛。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正當防衛是指當人們的生命財產受到嚴重損害或威脅時的自衛。 過度防衛是指你在面對相應犯罪時的行為大於對方對你造成的危害後果。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他侵犯了你的利益,但他沒有傷害你個人,你用磚頭反擊,這是無法自衛的!

相關回答
8個回答2024-07-05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害而採取制止違法行為的行為,給違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視為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More

34個回答2024-07-05

這是正當的自衛。 當存在過度防禦的可能性時。 >>>More

8個回答2024-07-05

找律師找律師找律師找律師找律師找律師。 >>>More

10個回答2024-07-05

計算機卡住的原因:

1.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長,冗餘資料過多; >>>More

20個回答2024-07-05

你簡直就是單相思,所謂的愛情,就是兩個人互相表白,建立戀愛關係,才叫愛情。 你那麼喜歡他,向她表白。 我也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