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稽查制度在中國是否是強制性的

發布 社會 2024-07-17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是。 1995年6月1日生效的《母嬰保健法》規定了強制婚姻檢查制度,要求“男女在結婚登記時均應持有婚前體檢證明或體檢證明”。

    婚前體檢的內容是:詢問是否有影響結婚生育的疾病史和情況; 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一般檢查和生殖檢查; 必要的常規實驗室檢查和輔助檢查,如:透視、血常規、尿常規、梅毒篩查、GPT、肛門檢查、風疹抗體檢測、血型、A型肝炎抗體、B型肝炎五項、C型肝炎抗體、心電圖、衣原體檢測、HIV抗體檢測、一般體檢、淋球菌塗片檢測、丙氨酸轉氨酶、黴菌塗片檢測、滴蟲病塗片等。

    這些測試是與新人和醫生合作完成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根據2003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我國取消了強制婚姻考試,代之以自願性婚姻考試。

    在辦理結婚登記時,登記機構需要當事人填寫乙份宣告書,宣告他們知道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

    此前,根據1994年2月1日頒布實施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結婚雙方必須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並在醫院進行檢查結果進行婚姻登記。 由於2003年10月1日實施的新條例明確廢除了原有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因此目前沒有強制婚姻檢查。

    但是,婚前健康檢查有利於婚姻的幸福和後代的健康。 建議想結婚的人在登記結婚前檢查一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婚姻稽查制度頒布,實施也是民政部門的事情,衛生部不參與

    所以不是強制性的,但國家在倡導並積極做好婚姻檢查工作

    婚姻檢查對夫妻和未來的生育能力都有好處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不強制進行婚姻檢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疾病不進行婚姻檢查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1053條.

    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當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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