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雇員在不通知的情況下終止僱傭合同的法律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7-08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本合同的規定無效。 由於員工離開公司,除保密比賽和約定的培訓服務期限外,他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通俗地說,你想去就去。

    單方面終止合同是針對雇主的。 法律規定這是一項保護工人的法律,它本身並不是等同的法律。

    此外,公司能否追討賠償也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法律沒有明確禁止雙重僱傭關係,關鍵取決於貴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健全。 只有當證明他在第二職業中對公司的工作任務產生了嚴重影響,或者他在被警告後拒絕糾正時,您才能在不支付任何補償的情況下解雇他。 關於《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很難證明你必須失去什麼。 當然,如果能證明他在病假期間在另一家公司全職工作,可以要求退還病假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從您提供的事實來看,該單位可能造成的損害是:

    1、培訓費:要求對方承擔培訓費的前提是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用人單位已為員工支付專業技術培訓費。 從給出的資訊來看,該單位已經培訓了乙個多月,而這乙個多月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專業培訓,其性質應為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不能要求賠償。

    2、因合同終止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該雇主可以主張: 實際損失,如崗位的生產或設計任務、因員工非法辭職而給對方造成的賠償損失等。

    除以上兩個方面外,根據您提供的材料,用人單位不能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至於退還工資的協議,由於該協議本身違反法律規定,無效,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能要求返還50%的工資,即使其聲稱不會在訴訟或仲裁中得到支援,也就是說, 工資和獎金部分不予退還。

    如果還有其他事實,您可以跟進。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除非您已經支付了員工的特殊培訓費用,或者您之間有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

    否則,如果員工只是違反合同,他或她將不承擔賠償責任,您的協議將無效。

    如果員工的行為對您的公司造成重大損害,那麼您可以要求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首先,您需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該員工在病假期間確實去了另一家公司工作。

    如果是這樣,簽訂的合同是否經過勞動部門的核實,如果只是你們兩個人之間的協議,法律可能不支援(例如,如果你沒有支付養老金等,也有他打你的可能);

    如屬經認證的合同,按合同辦理; 公司可以追究公司的欺詐責任,並要求其退還所有不當收入。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規定無效。

    2、如果有證據證明他在病假期間去其他單位上班,那麼超額病假可以作為曠工處理。 至於您的損失賠償,則要看是否有任何損壞。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合同一經簽訂,將按合同執行。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恕不另行通知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經用人單位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用人單位違背其真實意圖,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勞動者的危險性,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規定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仍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在不經通知的情況下終止僱傭合同的情形包括:雇員在試用期內未能符合僱傭要求; 員工違反公司制度; 工人等對公司造成的損害 因此,無論是在簽訂合同時還是在工作中,Masaaki都必須遵守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過失解雇)]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一)患有職業病或者工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在規定的就醫期限內生病、受傷的; (三)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1、因工病或因工受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在規定的就醫期限內生病、受傷的; (三)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總結。 吻! 你好<>

    員工在不知不覺中被公司以個人身份解雇: 1勞動者無過失的,可以依法要求經濟賠償; 2.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賠償二倍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如果員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公司以個人身份解雇,我該怎麼辦?

    吻! 你好<>

    員工在不知不覺中被公司以個人身份解雇: 1勞動者無過失的,可以依法要求經濟賠償; 2.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賠償二倍的賠償金。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吻! <>

    公司如何以個人身份終止?

    是公司和社保關係的轉移,我們在社保辦公室發現的是個人解除勞動合同。

    親愛的,有關人員現在不在公司,是嗎?

    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是否終止?

    營業執照已變更,法人已更換。

    我不再為我們公司工作了,是嗎?

    我不再工作了,但我個人沒有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那麼,你當時申請離職了嗎?

    還是公司提出解雇你?

    都不是。 是你個人根本沒有去上班。 然後公司沒有發出任何通知,做到了。

    你為什麼不去公司工作? 您能告訴我們具體原因嗎?

    因為你需要分析具體情況以及如何去做。

    我的同事都以自己的名義被解雇了僱傭合同。

    我有多久沒上班了?

    主要原因是您沒有正常辭職,這可能會導致沒有辦理退出手續。

    無辭職離職是辭職程式中的自動辭職。

    要清楚是集體事件還是單個事件,如果是集體事件,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我們可以直接到勞漏罩纖維部門進行應對。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總結。 您好,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賠償兩倍的經濟補償。

    您好,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賠償兩倍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啟翔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您希望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嗎? 你和公司談過嗎?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總結。 您好,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您好,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險或者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補償。 勞動者的月工資是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三倍,由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人民公布;遣散費標準按員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最長遣散期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總結。 勞動者連續曠工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用人單位可以據此解雇勞動者,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任何補償。 但是,雇主需要結算雇員的工資。

    您好,我是合作法氏族老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目前諮詢的好人和壞人很多,請耐心等待,等我看完問題後再回覆你。

    非法。 在合同到期前乙個月,您將收到合同不續簽的通知,以便與您終止僱傭合同。

    如您未經通知而終止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經濟賠償。

    一年後,公司需要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前三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以此類推。

    企業連續缺勤兩天,7天被公司成員解雇是否合法?

    員工持續指控曠工是嚴重違紀行為,用人單位可以以打擾部門為由解雇員工,用人單位無需向員工支付任何賠償金。 但是,只有李家才是需要結算員工工資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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