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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休年假的,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應支付您工資的3倍;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未當年未滿年假天數的,按照企業職工當年勞動者當年勞動時數和勞動者工資報酬計算未使用年假天數。未使用的年假應予發薪,但轉換後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發薪。
前款規定的換算方法如下:(本單位當年已過去365個日曆日)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當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數。
如果用人單位已經為員工安排了當年的年假,則超過應休的年假天數將不予扣除。
2、如果你自願辭職,公司不能給你一分錢。
3、要錢辭職的程式很重要! 我建議你先走小路,然後再有大頭!
假設你在公司待到2013年5月31日,合同期滿後,你不想做,先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然後要求公司依法向你支付遣散費,在公司交完遣散費後,經過一段時間, 對於沒有休年假的人,你會要求 10 天的三倍工資(如果你 11 年或 12 年沒有請過任何假,你應該得到 10 天的三倍工資),最後要求兩年的雙倍工資。這樣成功的概率就比較高,就算公司暫時不給你兩年雙倍工資,你還是有錢花的。
但是,在與公司談判遣散費和三倍年假工資時要特別注意,以免公司意識到您知道您有權獲得兩年的雙倍工資,否則會增加您要求遣散費和三倍工資的阻力。 如果你兩年不提雙薪,公司管理層就沒人敢在職場上跟你說了。
4. 再一次,你不能輕易辭職。 戒菸後你不會得到一分錢。
5、公司沒有算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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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的演算法是正確的。 《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未安排勞動者當年休年假的,應當按照勞動者當年的工作時間計算未使用年休假天數,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不得支付轉製後未使用年假不足一天的工資和報酬。
前款規定的換算方法如下:(本單位當年已過去365個日曆日)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當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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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年假,員工可以追討長達3年的未用年假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年假侵犯勞動者休假權,因用人單位未安排年假,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工資和報酬的支付,適用一般訴訟時效。
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用年假工資報酬的仲裁訴訟時效,自次年1月1日起計算。 經員工同意,跨年安排年假的,順延至次年1月1日,如計算解除或終止關係,則自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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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由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並考慮員工的意願。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職工帶薪年假條例》和《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個體工商戶等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模式)。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應享受5天的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家事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定假日,以及因工傷停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考慮員工的意願,統籌安排員工年假。 年假可以在一年內集中安排,也可以分階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需為員工安排跨年年假的,可跨一年安排。
用人單位未徵得勞動者同意安排年假或安排勞動者年假天數少於應休年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當年未使用年假天數的日工資收入的300%, 包括用人單位在正常工作期間支付給雇員的工資收入。雇主安排雇員休年假,但雇員因自身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假的,雇主只能支付雇員在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有下列情形的員工,無權享受當年的年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
2、員工請事假20天以上,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
3、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請病假2個月以上的員工;
4、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
5、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職工帶薪年假規定》 第三條 職工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應當休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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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連續工作滿1年的員工可以享受帶薪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假規定》第二條 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單位要叫囂,確保員工享受年假。
員工有權享受與年假期間相同的工資和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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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是指勞動者依法工作一定年限後,每年有權享受的留工帶薪連續假。 年假包括基本年假和補充年假。 具體時間由國家根據型別和繁重工作程度確定。
1]年假是國家根據服務年限和勞動緊張程度,每年給予一定時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政府機關、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帶薪年假。 員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應當休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員工帶薪年假規定
第3條. 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應享受5天的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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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天數的計算以服務年限為準,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可休5天年假; 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者,可休10天年假; 15 休息 20 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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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按累計時間計算,但應有證據證明以前的工作時間。
法律依據:年假實施辦法 第四條 年假天數按照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勞動者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的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認定為工作的期間,按累計工作時間計算。
2、年假時間按自然年計算。
法律依據: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年”,是指日曆年。
3、休假天數按員工超過一年的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公式如下:
法律依據:《年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勞動者加入用人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年休假天數按單位剩餘日曆天數計算確定,轉換後不足一日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前款規定的換算方法為:(當年剩餘365個日曆日)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
4. 你不必把那一年所有的假期都放假。
法律依據:年假實施辦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結合勞動者本人的意願,統籌安排年假。 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假或者一年內安排年假的,應當徵得員工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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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5月1日起,2011年全年可以享受5天的年假嗎?
4. 年假必須當年完成嗎? 如果是這樣,是否可以在每個日曆年年初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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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年假的規定簡單而謙虛,如何阻止銀子燃燒。
年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待遇。 用人單位不安排年假的,經勞動者同意,可享受日薪三倍的待遇。 用人單位安排年假,勞動者不同意的,按正常工資支付勞動者工資。 >>>More
最多可以追回 3 年的計畫外年假工資。
根據《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五條和《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年假由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情況,考慮職工意願安排,一般安排在當年, 勞動爭議仲裁的訴訟時效最多為一年,只有最近三年的年假仍在訴訟時效內,勞動者要求補休或經濟補償的訴訟請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