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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61歲那年,他和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62歲那年,他因年老被解雇,雖然不合理,但卻是合法的。 因為,在我們國家,男性的60歲是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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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籤了一年的合同,一年後就被解雇了,這是完全合理的,而且你畢竟已經過了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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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0歲時,公司已經到了退休年齡,所以公司自動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退休的人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才能重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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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非法終止,雇主可以被要求支付遣散費和乙個月的遣散費,為期一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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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用人單位的關係屬於勞動關係,也就是民事關係,因為你的年齡屬於退休年齡,不適用勞動法,所以你需要看你是否與單位簽訂了額外的勞動活動,看是否有任何特別規定, 否則將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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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當時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會向你支付遣散費,沒有到期的,繼續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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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的合同期限,如果合同是一年呢? 解雇你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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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不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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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61歲時與雇主簽訂的勞動合同多少年。 如果違約期間,則不合理。 但另一方面,60歲以後找工作真的很難,年紀大了也容易出現問題。
等你長大了,就該好好享受吧,不要多賺點錢,你賺不到錢。 在家度過你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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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年滿50歲,合同自動終止,不存在解雇或辭職這回事,至於社保,如果是50歲之前,可以追回和追回賠償金。
56歲的女性在工廠工作了5年,沒有簽訂合同,因為年齡原因被解雇有沒有補償?
當您年滿 50 歲時,合同自動終止,不存在辭職或辭職之類的事情。
您好,因為您的年齡已經是退休年齡,不受勞動法保護,不能要求賠償。
去工廠上班的時候是57歲,現在已經59歲了,現在被工廠開除,不想去上班,能交多少補償。
您好,因為您也到了退休年齡,不受勞動法保護,因此無法補償,您能理解嗎?
親愛的,如果你還有問題,可以繼續問,如果沒有問題,可以點選右上角結束諮詢,點個贊。
祝您生活愉快,事業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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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60歲與單位簽訂合同,57歲被解雇的保證政策是什麼。
答:1、60歲以上員工被解雇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與單位簽訂的合同簽到60歲,57歲被解雇,安全政策是什麼。
親愛的你好,我是老師,我從事這個問答已經2年了,打字需要一點時間,請稍等片刻。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與單位簽訂合同60歲,員工57歲辭退,保障政策是什麼 答:1、60周歲以上員工被解雇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六)依照本法第四條第四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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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如果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雇主賠償雙倍工資,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可以要求雇主補繳社保或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雇主違法解雇雇員,則需要對雇員進行經濟補償。
我工作了17年,現在62歲了,我無故被解雇了,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沒有購買社保,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請問我能做什麼。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如果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雙倍工資,如果公司不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保或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雇主違法解雇雇員,則需要對雇員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八十二條【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我已經過了退休年齡,現在只能補社保了,應該找哪個單位來解決這個問題?
是勞動局嗎?勞動仲裁?社會保障局?還是起訴工廠?
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否處理不支付社會保障金的問題?
勞動仲裁委員會負責對未簽訂合同的賠償。
但是我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我現在的年齡已經62歲了,這還重要嗎? 那麼,我應該去哪個單位解決社會保障問題呢?
勞動仲裁也將解決社會保障問題。
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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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早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沒有解雇津貼(補償)。
但問題是,在工作了11年後,你應該與公司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無論你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你都是公司的員工,公司有義務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
至於服務滿11年就不能退休,因未達到退休所需的最低15年社會保障繳費年限而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問題,可以參考《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15年年保險費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領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納不足15年的,可以繳納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第一條例的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因此,應要求公司為您簽訂勞動合同,繳納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並依法為您辦理相應的退休手續或與退休有關的善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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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規定不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合同未簽訂之日起每月支付工資兩倍,最長不超過11個月。 >>>More
轉讓單位是否為同一法人,如果不是他們與您交談並向您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相關規定由《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也應當予以賠償。 建議你先熟悉一下法律,利用法律和人力資源部的談判,如果還是不交賠償金,就去當地的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公司一定會賠償你的。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但是,對於勞動者來說,關係並不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形成事實上的合同,就等於簽訂了勞動合同,這是對勞動者的法律保護!
如果用人單位在以下三種情況下終止了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解雇了你),在哪種情況下,你應該支付遣散費或補償金但不支付你,你可以申請1年內免費勞動仲裁,以保障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聯絡我詳細諮詢: >>>More
當然,合同期滿時可以申請失業,並要求用人單位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原因欄要寫上合同期滿。 否則,它無法完成。 一年的保險金支付後,可以再領取三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長達 24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