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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否有民事責任根據情況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事故是客觀上造成損害的行為,但不是故意或疏忽,而是由於不可預見的原因。
因此,它不被視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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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事故發生後,只要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就不能作為行為人免責的理由。 如因不可抗力、緊急避險等原因造成的,行為人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因緊急逃避造成損害的,造成危險的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如危險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緊急疏散人員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賠償。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一)停止侵權行為;
2.消除障礙;
3、消除危險;
4. 歸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維修、重做、更換;
7.繼續執行;
8、損失賠償;
9、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聲譽;
11. 道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180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無法預見、避免或克服的客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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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事故一般分為過失和不可抗力兩大類。 2、在民法中,過失事故一般只需要得到適當的賠償,刑法只明確規定過失造成傷害或過失致人死亡的,將追究責任,其餘不承擔法律責任和損害賠償。
3、不可抗力事故是不可預見的、不可避免的、不可克服的事件,民法和刑法均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六條:行為雖然客觀造成損害,但不是故意或過失造成的,而是原宴不可抗拒或者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的,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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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事故發生後,僅需要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不能作為行為人免責的理由。 依照無過錯責任原則處理該行為的,適用相關責任推定。
如果法律沒有規定對特殊侵權行為的特殊處理,則應考慮衡平法賠償責任的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無法預見、避免和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