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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仲裁過了,就你說的,只要你的證據齊全,你就贏了官司。
證據:單位出具的社保證明,單位的工資是發給你們銀行的嗎? 然後去銀行拿出詳細資訊,月薪證明(這很重要)。
以及您為公司工作的所有證據。 (包括您和公司的錄音)對您有利。
這個案子可以自己做,有空的話,找律師,乙個階段至少要3000(這已經是很便宜的貸款了),如果是一審,再上訴,至少要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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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需要三個月,然後在法庭上提起訴訟,一審需要半年時間。 二審也是半年。 反正價值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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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的情況是,公司已經和你簽訂了無限期僱傭合同,你的一些要求是合理的,這是乙個金額問題。 如果公司起訴你,你可以聘請律師,而不必聘請律師,這不是程式上的要求,而是對自身利益的考慮,哪條路對你更有利,哪條路對你更有利,就走哪條路。 深圳的律師費是3000,你的金額超過10000,在深圳不能經過終審程式,所以如果你通過正常時間,需要1年以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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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北京,99%獲勝。
您無需找律師,只需仔細檢視勞動法及其法規,並在網上查詢類似案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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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未簽訂乙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雙方,構成無限期勞動合同。
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應該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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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需要賠償;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解雇員工的,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月薪的兩倍。 主動辭職或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解雇員工不予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且醫療期滿後, 勞動者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或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勞動合同變更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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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勞動關係中,原則上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書面合同,但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不影響勞動者要求相關補償和補償。 一般而言:
員工的上下班打卡記錄、工資單、同事的證詞等證據可以作為證明僱傭關係存在的證據。 但是,員工在被解雇時能否獲得“補償”,取決於用人單位是否違反了《冰雹欺詐法》終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二倍的月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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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解雇員工未簽訂合同明顯是為了支付賠償金,而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強制解雇員工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視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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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合同的公司解雇員工的補償金為: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2、按年數計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3、補償金按工資計算基數支付,即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未能簽訂合同的,可要求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長可達11個月。 用人單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遣散費。 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不能履行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給勞動者支付工資。
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勞動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勞動者工資。 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後仍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鎮工作年限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至書面勞動合同補充前一天,依法按月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兩倍。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併購後,如果合同沒有到期,你必須繼續履行,1年內不能擅自單方面變更,你只能為了更好而變更,而且必須同意變更,如果繼續履行合同,不能要求買斷服務年限, 如果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可以辭職並要求全部服務年限補償金(工作1年1個月工資補償金),相當於買斷服務年限。如果公司解雇您,它必須向您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 如果繼續履行,則無需重新簽訂合同。
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More
《勞動法》規定,員工必須在入職後乙個月內簽訂合同,超過乙個月但不到一年未簽訂合同的,將給予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簽訂合同的,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如果您自願離職,則不能申請失業保險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