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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過程中的步驟:
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表》,註明異議商標名稱、商品類別、初步批准號、初步批准公告的發布、異議理由。 認為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註冊用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商標的產品類別、商標名稱、註冊號等。
2、答辯通知書: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相關證據後,應當將異議書副本送交異議人,異議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被異議方逾期不作答辯的,視為放棄權利,不影響異議程式的進行。
3、更正(非強制程式):商標局收到異議申請後,如發現異議申請中存在需要更正的問題,將在一定期限內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傳送修改通知,要求其補充和更正。
4、作出裁定: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作出裁定。
五、裁定書送達:異議裁定作出後,商標局應當將異議裁定書送達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反對決定有兩個結果:
(一)異議理由不能成立的,經初步審查後註冊商標;(二)異議理由充分的,異議成立,原初步批准的商標不予註冊。
6、複審:對方當事人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異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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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標異議的簡要說明。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就商標初審徵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式,其目的是監督商標局公平、公開地確認商標權。 對初步核准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自初審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2)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有兩種方式:
1、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反對者應當自行處理。
3)準備申請檔案:
1、商標異議申請;
2、明確瀆職請求和事實依據,並附相關證據材料,異議理由應由異議人簽名或加蓋公章;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批公告影印件;
(四)反對者身份證明;
5、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乙份;
6.提交“商標**授權委託書”。
4)注意事項。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商標局初步批准的《商標公報》上刊登的商標提出異議。 異議期限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查公告之日起至註冊公告前一天計算。
二、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有相應的證據支援。 提交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證據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予以申報,並自提出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3個月內可郵寄)。
3、異議期的最後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可延長至節假日後的第乙個工作日。
4、商標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後,經形式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將出具《受理通知書》。
5、商標異議答辯期限為30日,自收到答辯通知之日起計算。 糾正反對意見和提交證據的要求和時限也適用於辯護程式。
6、異議人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提交的,以申請日為準; 郵寄方式,以郵寄郵戳日期為準; 郵戳日期不明確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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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對方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授權委託書,並附上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 準備異議檔案:
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寫明異議理由和事實依據,並附上相關證據; 3、商標**代理機構應當代表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 2、對方應通過郵寄或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申請。 1. 準備異議申請:
包括異議申請、異議理由和事實依據,並附相關證據; 2、在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表; 3.點選編碼視窗中的條形碼; 4. 在付款視窗支付異議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或者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批准註冊,頒發商標註冊證書,並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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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授權委託書,並附上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3、商標**代理機構應當代表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
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2、在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表;
3.點選編碼視窗中的條形碼;
4. 在付款視窗支付異議費。
郵寄:
2.通過**郵寄到商標局或通過郵局特快專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商標註冊申請完成,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檔案並繳納費用的,商標局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如申請手續不齊全、申請檔案未按規定填寫、或未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手續基本完成或者申請檔案基本符合規定,但需要補充更正的,商標局應當通知申請人進行更正,並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退回商標局。 逾期補正並報送商標局的,應當保留申請日; 商標局逾期未補標或未按要求進行更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申請,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你好,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商標局初步批准的《商標公報》上公布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限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查公告之日起至註冊公告前一天計算。 >>>More
申請商標異議複審的流程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請延期兩次,但每次延期不得超過30天。 對進一步異議的,商標異議複審申請應當一式兩份提交。 >>>More
商標局最新修訂的部分資訊無法找到,因此建議重點關注商標局出具的通知檔案,多加關注,異議是否有及時回應,答辯結果如何? 證書是否已經頒發,因為上述商標局的“註冊申請完成”僅表示商標申請程式已經完成。 建議找商標**或商標局詳細詢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