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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回來,但是,你的問題涉及到乙個關鍵問題,那就是訴訟時效的問題,因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2年,如果你在2年後不向法院主張你的權利,法院將不再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您的問題是在 1993 年之後,這顯然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 但是,法律也規定,訴訟時效從你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開始,所以我認為只要你在法院提起訴訟時注意這個問題,你的問題就可以解決。
原因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徵地的,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依照法定程式批准,應當予以公告組織。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土地徵用補償登記。
根據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按照法定程式批准後,應當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因此,村委會以不具備這一權利為由“徵用”了土地,因此,村委會的“徵用”是違法的、無效的。
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條 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制止侵權、返還原財產、恢復原狀、排除障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干擾承包人合法經營生產經營自主權的;
(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土地的;
(三)強迫、阻撓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四)以少數人服從多數為藉口,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迫使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五)以劃分“配給田”和“責任田”為由收回承包土地進行招標承包;
(六)收回承包土地的欠款;
(七)剝奪、侵害婦女承包、管理土地的合法權利的;
(八)其他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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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檢視所售土地的性質。 如果是國有土地,轉讓手續已經辦理完畢,就不回來了。
如果是集體土地,就看如何簽訂合同,如果簽訂了合同,則無效,可以要求對方歸還土地,因為集體土地不允許買賣,只能分包或轉讓。 如果是簽訂的分包或流通合同,如果沒有向村集體備案,可以做點什麼,讓村里提出反對意見,不同意土地的分包或流轉,這樣土地就會回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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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我可以回來嗎? 因為中國法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所以不能私下買賣。
你好,我可以回來嗎? 因為中國法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所以不能私下買賣。
因此,土地買賣合同無效。
《土地管理法》第9條 城市地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國家法律規定外,歸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屬於農民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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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農村土地按農戶承包,人數增加不增加土地,人口減少不減少土地。 在土地承包期內變更為城鎮戶籍(非農戶)的,相當於您搬出農戶原戶籍,不再享有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 因此,在2017年確認土地權時,在徵得農戶全體成員同意的基礎上,以戶主的名義確認了土地,我個人的看法是,反對是沒有問題的。
而如果土地已經登記,營業執照已經頒發,就不能提起民事訴訟,可以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等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談判、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掀起一股租賃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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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上。 發生土地使用權糾紛的,如對登記有異議的,申請人應當先向原土地登記機關提出異議,要求輥纖維登記登記。 不能改正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從本案的本質來看,主要有幾點:1.我國土地承包法沒有採用戶籍的概念,而是使用農民。 因此,在2014年推進戶籍改革意見時,明確告知農村村民入城時,其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仍將保留。
2、按照農戶的說法,你們農家是四口之家,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父親去世後,農家的土地應該由你、你母親和你的兄弟分享。 3.贍養是你和你哥哥的責任,誰也逃不掉。
此外,有必要提一下,土地確認書上的乙個人的名字可能是由於在您這邊的土地登記部門的行政過程中只填寫了戶主這一事實造成的。 也就是說,農民提名乙個人作為農民的代表。 建議您去當地土地登記部門檢查一下,然後看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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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戶口轉為非農後,不再是農村集體成員,村集體會有土地調整,但沒有土地;
第。 2、土地使用權已確認,並已出具合同用地證,經法院認定;
因此,您在本案中的土地糾紛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第。 3. 無辜的父母知道這是對子女撫養費的合理和合法要求。
第。 第四,你唯一能爭取的就是你父親的遺產,要看有沒有遺囑,有沒有按照遺囑執行的遺囑,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是有序的,繼承是有依續順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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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能拿回土地,因為你的戶口變成鎮戶口後,你就不是村里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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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禁忌,畢竟你是自願做出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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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書為一牆,讓他三尺,怎麼了“,鄰居們,協商解決辦法,你可以從這句話中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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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此類問題的依據如下:一是《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兩年棄耕的,由原承包單位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二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三是《立法法》第八十三條
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法規、特別規章、規章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新規定與舊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規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發施2005年第6號)第六條:“因發包方非法收回、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人收回承包土地而引起的糾紛, 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承包方未就承包土地單獨開包,承包人要求返還承包土地的,應予支援;
2)發包方已將承包土地另行判給第三人,承包方將承包方和第三方作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承包方簽訂的合同無效,返還合同土地,賠償損失的,予以支援。但是,屬於承包人棄耕、棄荒的情形,其損失賠償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國班發明電2004年第21號):
要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未繳納稅費、棄地為由收回農戶承包土地,已經收回的必須立即整改返還。 “處理此類問題應當把握的原則是,《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在這個問題上不一致,按照《立法法》的規定,以《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為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實2005年第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國坂銘典2004年第21號)與《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一致, 即發包方不能以棄地為由收回農民的承包土地,收回租約的應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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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很高興為您回答:原則上,我不想回來。 這有兩個原因:
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我國農村土地以挖掘記錄為依據,您家無法提供相關土地使用空腔和延期權證明,無法確定具體地塊;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可以在承包期內自願將承包土地返還給承包方。 承包方自願返還承包土地的,應當提前半年書面通知發包方。 承包方在合同期限內歸還合同土地的,在合同期限內不得再次要求合同土地。
如果一開始就放棄了土地承包權,則在當前土地承包期內無法獲得土地經營權。 因為他們有集體戶籍,所以在第三輪土地承包中仍然擁有合同權益。
他不太喜歡你,只能說你長得還不錯,符合他的理論水平,所以顯得有點進退兩難,剩下的就全靠你了,如果你想留住她,你可以留住她,只要你不用主動打電話給他**讓他上街, 請她:你可以留住他。當然,如果你不喜歡,他可以選擇直接放棄,總之,主動權在你!
這樣的人太天真了,跟著他會後悔的,現在你已經後悔了吧? 別求了,沒什麼好跟家人說的,你一輩子都不能和他在一起,你不會幸福的,這種人配不上你,再談多久的戀愛,你也未必會因為剛才打了你們兩個人的孩子而放不下, 以後不要理會他,他根本就不愛你。男人這麼虛偽,捨不得花這筆錢,難道還要擔心自己的女人嗎? >>>More
你是武則天嗎?
這個孩子你懷的是王子嗎? 收留他,你的前男友能不能藉著這道帷幕,聽聽政富富貴吝嗇? >>>More
當然可以,有什麼不可以的,不要那麼自卑,別說只是乙個隱身的姿勢,就算是毀容的人也能得到真愛,別擔心,如果對方不在乎這些,那就說明對你的愛是真實的。 如果對方因為你的傷疤而離開你,那種感覺就不是真實的,因為如果他真的愛你,他不只是愛你的外表,他愛你的一切,他不看你有多美,他欣賞你的心,你只要有足夠的自信,相信自己! 真愛一定會出現,愛他也應該告訴對方關於你的一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