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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終止時,用人單位應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未及時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
第十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展勞動安全檢查,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落實;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和投訴;
(四)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糾正、查處。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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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正常終止,依法,提前乙個月申請,依法,依法,當然不存在賠償公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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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寫了什麼? ,正常工廠一般曠工3天算是自發,扣除你3天的曠工,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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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勞動合同也沒關係,就看你一般什麼時候發工資了,如果到定薪的時候還沒發工資,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他們。 放心吧,一般都不敢送,不然就違法了。 你的微薄薪水並不重要。
沒關係,你只需要認識工廠裡的人。 會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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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也用,總比不去好,錢肯定不會全部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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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提前跟你說你要離職了,你同意了,那你就可以領工資了,當然,如果你做半個月的事情,說你要走了,估計錢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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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得到報酬。 但你也要做好壞事的準備,有些人很壞。 隨時準備打勞資官司。 但是,您提出,既然您辭職了,您就可以領取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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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現在的老闆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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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不發工資或扣工資可以撥打12333**投訴,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您也可以向勞動局的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因公司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賠償。 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與勞動者不協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結論被駁回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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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不能,否則我會早點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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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那些老員工,看看其他人過去是否結過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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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對身體有害! 首先,染料會被**損壞。 還有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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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前乙個月辭職。 除非您的公司有任何法律條件要求您立即辭職。 家裡確實有事,需要親自回去處理,這樣才能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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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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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提前乙個月通知,然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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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勞動局,讓這樣的工廠以後不去,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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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權提前30天辭職,用人單位無權不批准,只要您提前30天保留辭職證據,用人單位無權扣減您的工資;
如您未提前30日辭職,擅自離職,因擅自辭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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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試用期過後才有工資,試用期前離職就拿不到工資!!
首先,你向工作室索要八天的工資是合理的,這與你簽訂合同無關。 其次,你和老闆的口頭談話內容要有約定,也就是雙方都同意。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照相館的老闆應該付給你八天的工資。 >>>More
首先你要取得證據,然後去勞動監察部門進行仲裁,一般到這個環節,只要你的證據確鑿,就不需要經過司法程式,如果沒有,那就走司法程式。